針對中國企業全球化發展存在的問題,為促進中國企業全球化發展的順利進行,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在大量案例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以下幾點發展建議。
1、加快推進中國標準“走出去”
標準是一個國家參與全球競爭的重要手段,是一個國家綜合實力的體現,掌握了標準就掌握了國際競爭的話語權。要推動中國標準國際化,助力中國企業“走出去”,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中國與全球化智庫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一是促進國內標準的統一與更新升級。目前中國國內標準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與地方標準等,部分標準較為寬松,與歐美發達國家標準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部分行業標準與地方標準,落后于國際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國家應該推動中國標準的升級,促進中國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二是提升中國在國際標準體系中的參與度與話語權。政府應加強與國際各標準組織的合作,安排中國員工到各標準組織任職,在國際標準制定中體現中國意志。三是與歐美標準大國合作,開展標準互認工作。歐美國家經濟發達,除這些國家本身外,亞、非、拉很多發展中國家也采用歐洲或美國標準,中國應與這些國家的標準委員會合作,擬訂標準互認清單,開展標準互認。四是推動中國標準“走出去”成為國際標準。通過對外援助、貸款、對外工程承包等附加條件方式把中國標準帶出去,形成中國標準的突破。五是通過樣板工程推廣中國標準。“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將是未來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重點區域,可以通過在這些國家建立樣板項目,建成中國標準的示范工程。此外,國家也要做好中國標準的翻譯等服務工作,提供不同語言的中國標準,助力企業“走出去”。
2、加大金融對企業“走出去”的支持力度
縱觀歐美地區對外投資大國海外投資的發展歷程,各國的金融政策在促進對外投資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金融支持企業“走出去”方面,雖然我國已出臺了很多規定與意見措施,但目前能滿足企業對外投資需求的金融政策制度還很不完善,有關政策措施的科學性、可操作性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我們認為,可以考慮從四個方面促進中國金融業對企業“走出去”的支持力度:一是積極參與推進國際金融新秩序的構建,推進國際貨幣體系的多元化,提升中國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話語權,實現中國由金融大國向金融強國的轉變;二是大力推進人民幣的區域化與國際化,人民幣的國際化可以促進中國海外投資的便利化,為“走出去”的中國企業降低成本和規避風險,中國應當首先推進人民幣在亞洲的區域化,亞洲的東南亞國家是中國對外投資流量與存量最大的區域,以亞洲為基礎,實現人民幣的區域化,有利于促進中國在這些國家與地區的投資,同時需要建立人民幣離岸金融市場,推動人民幣參與國際結算,逐步擴大人民幣國際化范圍。三是加大國內金融體制改革開放力度,建立大型國有銀行、中型商業銀行與小銀行相結合的銀行群落,增強銀行金融機構對“走出去”企業的信貸支持;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擴大“走出去”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建立市場化的保險體系,為“走出去”企業保駕護航,提供風險保障。四是建立更多的“走出去”政策性基金,推動國家主權基金、政策性基金對企業“走出去”的支持。
3、提升海外投資信息服務水平
雖然我國外交部在2000年就開始發布了《中國境外領事保護和服務指南》,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2006年發布了中國首部《國家風險分析報告》,商務部2008年開始發布《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這些信息幫助中國企業對東道國進行了解,避免了一些陷阱,但其在時效性、準確性及針對性等方面,有些信息已難以適應中國企業加速“走出去”的需要。根據中國“走出去”信息服務現狀,中國與全球化智庫認為,相關部門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可以從三個方面加強對“走出去”的信息支持:一是建立“走出去”數據庫,收集各國投資的基本信息,特別是對信息進行提煉和整理,保證信息的權威性、及時性和準確性;二是公開信息,政府所掌握的有關海外投資的信息,除涉及國家機密、企業商業機密的,其余均應作為公共信息,通過一定的途徑向有“走出去”需要的企業公開,提高企業及時獲取海外投資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海外突發安全事件信息通報機制。在一些發展中國家,由于政局變化、地緣政治沖突、武裝沖突、民族沖突、宗教沖突、恐怖襲擊與治安犯罪等原因,對在東道國的中國企業員工與財產安全造成潛在影響,政府部門在及時掌握這些信息的基礎上,要對這些安全因素進行評估,并在第一時間通報給在這些國家與地區的中國企業及員工,幫助企業與人員做出風險判斷。
4、加強“走出去”的領事保護機制建設
海外投資跨越國界,必然引發國家與地區之間的利益調整,沒有政府的外交推動,很難長期持續發展。尤其是中國要推動“一帶一路”戰略構想實施,部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對中國心存疑慮,少數西方國家輿論重拾“中國威脅論”,將其視為中國的新一輪擴張戰略,這對中國企業的對外投資以及“一帶一路”戰略構想的實施造成不利影響。因此,中國應在堅持和平與發展的基礎上,豐富“經濟外交”的內容,為中國企業“走出去”創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條件。針對中資企業及人員面臨的不斷上升的海外安全風險,應不斷完善領事保護制度,保護中國“走出去”企業在海外的合法利益與人員安全: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海外應急及快速反應機制,在國內需要與相關部門理順關系時分工合作,協調一致,一旦發生涉及中國的海外安全事件,快速啟動應急機制,實施救助;在國外,需要與相關國家加強合作,簽訂安全聯動保護的雙邊協定,為海外應急機制快速發揮效用奠定基礎。另一方面,要加強領事保護能力建設,領事保護主要通過外交協調實現,外交協調能力的強弱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領事保護行動的成敗,因此要求提升我們的外交協調能力。另外,領事保護機制應著重風險預警提示,加強對“走出去”企業與人員的指導,要求他們出國后要合規經營,遵守當地法律,加強自我安全保護,盡可能減少需要保護的事件發生。此外,在海外也應建立相應的國際司法合作,一旦領事保護行動達不到預期目標,就應啟動海外司法保護程序,最大限制地保護中國企業與公民的利益與安全。
5、以企業為主體積極推動海外園區建設
海外園區有利于發揮企業的群體優勢,對于中國企業“走出去”是一個較為理想的選擇,尤其是隨著“一帶一路”戰略構想的實施,在“十三五”時期將有更多企業“走出去”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設各類性質的園區。要最大限度地發揮海外園區對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帶動作用,提升海外園區的效益,中國與全球化智庫建議:一、發揮海外園區開發建設的企業主體作用,減少海外園區建設的指令性任務,弱化海外園區的政治意義,以市場為導向,以營利為目的,海外園區建不建、怎么建,企業說了算。二、發揮政府在海外園區開發建設中的政策導向作用,對海外園區的整體規劃、園區的產業定位等做宏觀指向。三、加大對海外園區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是加大對海外園區開發建設的資金支持,目前雖然國家對審核批準的境外經貿合作區有一定的資金支持,但海外園區的建設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政府的補貼遠遠不夠,對于沒有通過審核批準的園區,面臨的資金壓力更大。另一方面對中資企業較為集中的海外園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尤其是對于恐怖主義高發、政治不穩定的發展中國家,國家應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四、加強雙邊政府間的協作,對于企業自主確定要開發建設的海外園區,政府應通過外交等途徑,助推中資企業開發建設的園區與東道國開發計劃接駁,協助企業解決海外園區開發建設過程中與當地政府部門溝通不暢的問題。
6、加強海外宣傳,塑造有利于中國“走出去”的輿論環境
隨著中國對外投資在“十三五”時期將加速增長,西方媒體有關中國對外投資的負面解讀會增多,這將對中國的對外投資產生不良影響。中國應該加強海外宣傳,鼓勵國內媒體到海外投資,參股海外大型媒體,改變輿論競爭“西強我弱”的態勢,為中國企業走出去做好服務。目前,受新媒體等的影響,國外傳統媒體也正加劇分化重組,日經新聞(NIKKEI)收購金融時報(FT)就是很好的范例,中國國家級媒體也應學習其他國家媒體集團的經驗,主動走出去。具體而言,可以設立媒體海外發展基金,鼓勵中國媒體到國外進行收購,到海外布局;鼓勵企業在東道國成立文化傳播基金,集中進行推廣,加強對中國企業正面形象宣傳;鼓勵互聯網及新興媒體企業到海外投資布局,提升中國在全球新媒體領域的話語權;鼓勵媒體間的交流與合作,改變西方媒體及其從業人員對中國的認識。
7、有所為有所不為,規避“走出去”地緣政治風險
“一帶一路”幾乎經過或輻射了世界上政治形勢最為復雜的幾個地區,一方面,沿線國家本身具有獨特的政治、宗教、民族環境,甚至有一些國家國內長期處于政治動蕩之中,對外深陷大國博弈的戰場;另一方面,少數國家與中國因地緣關系存在領土利益分歧,當分歧不能被管控在理性磋商的范圍內,就容易被激化成不同層級的外交事件,對雙邊經濟合作以及中國企業的投資造成影響。如2014年5月越南部分民眾對華人企業打砸,2015年菲律賓數次爆發大規模反華游行等,作為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沿線國家,都給在這些國家投資的中國企業造成了巨大損失。
針對近年來日趨復雜的政治形勢,中國企業在“走出去”以前,一定要做好風險評估,有所為也有所不為,對于政治風險高發國家,要采取靈活措施,規避風險。對于政治非常不安定的國家與地區,可以選擇投資回避;對于政治風險相對較高的國家與地區,可考慮在該國與地區周邊投資,以商品貿易延伸的方式覆蓋;而對政治風險存在高發可能的國家,要注意規避投資回收期限長的項目。
8、打造樣板工程,推動“一帶一路”戰略構想實施
目前,中國的“一帶一路”頂層設計已經具備,在接下來的落到實處工作中,打造幾個樣板國和樣板工程,如巴基斯坦、印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蒙古等,通過發揮中國與當地開發區和產業園的合作經驗,以后的推進建設樹立模板。同時,需要建立一帶一路的國家聯盟,有一個共同交流、協調的機制。中國是全球化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最大受益者,“一帶一路”可以成為新的全球化治理模式,甚至是一個新的WTO多邊機制安排或類似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議(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安排。“一帶一路”在加強各國資金、基礎設施,產能、人才和移民等方面合作的意義重大,中國發起“一帶一路”計劃可以成為類似亞投行發起的倡導者。
9、利用華僑的天然優勢推進“一帶一路”
“一帶一路”沿線途經六十多個國家,這些國家宗教文化各異,民族關系復雜,發展程度不同,中國企業對這些國家的了解程度普遍不高,加上這些國家多為小語種國家,在語言上對中國企業構成一大挑戰,中國企業進入這些國家經營,將面臨嚴峻考驗。要克服進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存在的問題,充分利用當地華僑的力量尤為重要。
從歷史上中國移民的走向看,過去華人正是沿著陸上“絲綢之路”和海上“絲綢之路”走向世界的。我國海外華僑華人中約有三分之二居住在東南亞,包括印尼、新加坡等國家,這些國家恰恰是“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必經之地。近年來,華僑華人的經濟實力有了很大提升,逐漸融入當地主流社會,政治社會地位不斷提高。這部分人士積極承擔投資經商等經濟活動,成為國家“硬實力”的載體,又在無形中不斷傳播著中華文化,成為國家“軟實力”的載體。
10、建立“一帶一路”國際聯盟
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必須具有全球視野和國際擔當。“一帶一路”倡議所提出的具體的、新的全球化的政策和愿景,將幫助中國更好地融入世界,為中國下一個50年的發展提供支撐,并對未來的經濟走向發揮積極的作用。“一帶一路”倡議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而言,這是中國向世界提供一份公共產品。美國搭建了一個互聯網平臺--萬維網,被全世界采納和使用。萬維網是虛擬的,“一帶一路”則提供了一個實體的基礎設施網絡,是給“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公共產品的機制,在這個平臺上全世界都可以參與進來,也都可以從中受益。因此,我們建議建立“一帶一路”國際聯盟,形成一個共同交流、協調的機制,在加強各國資金、基礎設施、產能、人才和移民等方面合作意義重大,因此可以考慮建立“一帶一路”國際聯盟或者“一帶一路”國際委員會,建立“一帶一路”的全球治理、區域治理的新秩序。
11、發揮智庫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作用
智庫主要以公共政策為研究對象,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智庫發展較早,成果斐然。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發揮思想庫作用”,國家主席習近平多次對智庫建設作出重要批示,強調智庫應該為中央的科學決策提供高質量的智力支持。我們認為,不斷發展壯大的中國智庫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一帶一路”建設涉及的國家較多,各國政府領導人事務繁忙,沒有充裕的時間來深入研究“一帶一路”問題,政府與政府之間的了解與溝通還不夠,所以民間二軌的建設交流非常重要。智庫可以探討各種機制、方案,尋求利益的平衡,如果兩國或多國的智庫達成共識并提出良好的建議,政府間的合作方向就會更明確。所以我們認為,應該充分發揮智庫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作用,建立一個“一帶一路”智庫峰會或智庫聯盟,通過智庫來探討、推動“一帶一路”戰略構想的實施。中國與全球化智庫就曾與印度尼西亞的八個智庫做過研討,印尼作為習近平主席提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國家,印尼的智庫對“一帶一路”怎么看?印尼國家政府與民眾怎么看?如何推動?中國與全球化智庫都與印尼智庫專家做了交流。
“一帶一路”的沿線國家很多,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做。中國的企業、機構、國民到國外合作需要注意一些政治、經濟風險等,智庫的研究可以提供指導,這是中國目前非常需要的。此外,中國的跨國公司還不是很強大,“走出去”的基本是中小民營企業,智庫可以將它們凝聚起來,并給中央提出一些政策建議。為此,中國與全球化智庫還專門成立了“一帶一路”研究所,以發揮智庫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作用。
12、建立“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港口聯盟”
“一帶一路”沿線覆蓋人口超過40億,占全球總人口的2/3。其中,“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具有鞏固海上貨運通道、加強沿海國家經貿合作、推進降低貿易與人口流動壁壘、推進港口城市建設等重要意義。福建、廣東、廣西等沿海省區內歷史上“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城市,可以考慮沿線港口與城市聯盟合作模式,以新加坡等“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或者城市的經貿和港口合作需求為出發點,以國際海運航線為紐帶,對福建、廣東、廣西等沿海省區內港口城市建立的友好城市中的港口城市,以及沿海港口航線到達的國家和港口為起步,整合沿線港口資源,發起建立“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港口聯盟”。作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必要通道和通往亞洲、歐洲、美洲的必要門戶,港口對我國未來發展的戰略意義重大,同時,中國與全球化智庫也認為,港口需要加強軟件能力的建設,要重點發展服務功能。
13、推動海外先進制造技術并購,實施制造強國戰略
中國與全球化智庫分析了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收錄的中國企業“走出去”案例,制造業的對外投資事件為176起,披露的投資金額為194億美元,與2013年相比有一定程度的增長,但從規模上看遠遠小于能源領域的對外投資。
制造業是國民經濟的主體,是立國之本、興國之器、強國之基。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的制造業尤其是裝備制造業水平與我國的經濟規模極不相稱。 2015年,我國出臺了《中國制造2025》規劃,這是我國實施制造強國戰略的第一個十年行動綱領。根據目前我國制造業技術落后,研發能力薄弱,對國外技術依賴性強,與國外制造業水平差距大,被動處于全球價值鏈低端的現狀,我們認為,要提升中國制造業尤其是裝備制造業的研發與生產水平,推動制造業海外并購無疑是一條可行的捷徑。中國應當鼓勵企業對海外先進制造技術實施并購,甚至通過二級市場或者其他形式對優秀制造企業實施并購,以充實我國企業的技術實力,只有這樣,才能為我國實施中國制造2025戰略提供好的服務。
14、 加快國際化人才的開發和利用
國際化人才的培養是一個長期系統的工程,除進行長期的教育培養外,整合人才資源,如何充分利用好已有的國際人才,是短期內解決我國企業國際化人才缺乏問題的重要途徑。尤其是在實施“一帶一路”戰略構想的大背景下,我們建議參考以下途徑開發和利用國際化人才,提升我國企業“走出去”的能力:一是充分發揮中國前外交官和商務參贊的作用;二是加大使用海外華僑華人的網絡力量;三是充分利用我國在海外的留學生資源;四是充分利用外國在華留學的優秀人才;五是用好曾在跨國公司工作的優秀人才;六是推進中國企業國際化過程中“本土化”人才戰略;七是加大全球招聘的力度,提高管理隊伍的國際化水平;八是建立海外研發中心吸引海外研發人才。通過這些措施,來加快我國國際化人才的開發和利用。
15、 加強海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截至2014年年底,中央企業境外單位資產總額約占總資產的12.1%,境外資產總額近4.7萬億。然而近年來,央企海外資產流失虧損事件頻出,如中石油腐敗窩案的落馬者也頻頻涉及海外資產流失。這背后反映出國企在境外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較多,相關部委也出臺了較多的方案措施。
自2011年以來,國資委先后發布了《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管理暫行辦法》《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但這些辦法主要針對中央企業,對于大量的國有非中央企業仍無有力約束。因此,有關部門應科學界定海外國有資產的范圍,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和完善境外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追究制度,加大懲處力度。
摘自 新浪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