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小企業局
工信部企業〔2016〕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部直屬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和《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有關要求,按照《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的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2〕197號),經平臺申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測評、專家評審等程序,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第二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進行了復核。現將復核意見公布如下:
一、北京市石景山區產業促進中心、天津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河北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等190家示范平臺通過復核(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
通過復核的示范平臺要進一步完善服務功能,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主動開展公益性服務,積極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各項任務,發揮示
范帶動作用。被提出整改意見(詳見附件備注)的示范平臺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并抓緊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把被提出整改意見的示范平臺作為2016年測評的重點,測評不通過的將撤銷“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
三、
撤銷江蘇集群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數字金融服務(杭州)有限公司、寧海縣盛源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安慶市天仙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鴨鴨技術服務服務有
限公司、河南久通電纜有限公司、三門峽市豫華職業安全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新鄉太行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一達通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甘肅高科投資管理有限
公司、黑龍江省聯合物流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山東富利特藥業有限公司、山東農友軟件有限公司、河南天譽動力機械有限公司、
黃石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四川瑞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咸陽陶瓷研究設計院共18家單位“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請上述單位所屬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協助收回工業和信息化部授予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牌子。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示范平臺實行動態管理,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協助做好管理工作,組織轄區內示范平臺開展學習、交流活動;對示范平臺的運營服務情況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測評。
附件第二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復核通過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