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做出部署。《方案》明確提出“十三五”期間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主要指標:建設100個示范性國家技術轉移機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10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在重點行業領域布局建設一批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的眾創空間,建成若干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培養1萬名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全國技術合同交易額力爭達到2萬億元。
《方案》圍繞激發創新主體積極性、構建支撐服務體系、完善創新要素配置等,從8個方面部署了26項重點任務。
一是圍繞新一代信息網絡、智能綠色制造等重點產業領域,發布轉化一批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投資規模與帶動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場化的科技成果產業化路徑。二是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一批機制靈活、面向市場的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加強科技成果與產業、企業需求有效對接。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協同開展成果轉化。三是建設一批符合特色產業需求的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加強中試熟化與產業化開發,發揮技術開發類科研基地作用,推動更多共性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四是構建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國家技術交易網絡平臺,鼓勵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發展,完善技術轉移機構投融資、科技成果評價、知識產權服務等功能。五是推動成果轉化與創新創業互動融合,建設一批以成果轉化為主要內容的眾創空間,支持以核心技術為源頭的創新創業。六是組織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領軍人才納入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養計劃,培養專業化技術經紀人。七是建設一批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與模式。八是發揮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的杠桿作用,支持地方加大投入力度,運用投貸聯動、眾籌等金融手段,拓寬資金供給渠道。
此外,《方案》制定了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今年要開展的工作包括發布一批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急需的科技成果包,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驗示范區等。
據了解,《方案》被視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三部曲”之一。去年10月1日起,修訂后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發布實施;今年2月26日,國務院印發《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
摘自 中國科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