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教育供給側結構性調整和改革的重點
高校外部制度環境條塊分割,甚至自說自話;政府部門之間、部門與高校之間越位、缺位現象普遍存在;畢業生就業難與企業用工荒的雙重壓力同時存在……這是經濟社會發展和需求之間相互適應不良所產生的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都呼喚著高等教育的“供給側”改革,呼喚著建立與應用型大學相適應的生存發展條件和外部制度環境。
第三屆產教融合發展戰略國際論壇日前在駐馬店舉辦。與會專家學者就進一步強化應用型大學使命意識﹑機遇意識﹐緊跟科技革命﹑產業革命發展步伐﹐自覺服務國家戰略﹑服務產業轉型升級﹑服務新興產業發展﹐進行了深入研討。光明圖片
作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建應用型本科院校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我們在調研中深知,推動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是為了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緩解就業壓力,推動經濟發展的“自上而下”的一種戰略選擇。隨著人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能夠有效地推動經濟的增長,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與經濟社會需求之間適應不良、結構性錯位的“基因型”不足,需要不斷進行結構性調整和改革。
一要推進高等教育“優化組合”。去年10月,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向全社會發出了強勁聲音。此前,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頒發了“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頒發了“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形成了對高等教育政策驅動、目標引領、科學定位、分類指導的“組合拳”。這一系列“優化組合”的政策促使不同類型的高校在各自的定位里爭先進位,有效避免了高校精英教育存在的辦學定位模糊、資源配置重復、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錯位的現象,使高等學校各就其位,各得其所。
二要推動高等教育“簡政放權”。在實際的辦學過程中,高校實質性的自主權有限。政府如何轉變職能,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推動各類高等院校制訂和完善“大學章程”,在“管教育”與“辦大學”間找準自己的位置,通過健全法律、完善市場和確立高校主體地位的方式,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推動“依法治校”,成為高等教育“簡政放權”的重要任務。
三要解決教育“職教疲軟”。職業教育受到冷落當然有“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學而優則仕”等幾千年的傳統文化的影響。毋庸諱言,在改變職業教育的現實困境上,政府尚需卓有成效的作為。從中等職業教育開始就呈現出校園破、生源差、質量次、社會認可度低的境況,孩子進入職業學校成了無奈之舉。大興“工匠精神”,振興職業教育,就必須改變“三流教師教職教,三流學生進職教”的職業教育窘迫現狀和尷尬境地。
四要破解高等教育“產能過剩”。2015年,我國在校大學生已經有3700萬人,居全球第一;擁有2852所高校,數量僅次于美國,列世界第二。另一組調查數據同樣值得我們關注:2015年的畢業生人數持續突破749萬,超過上年的727萬;大學生的就業壓力總體回升,2015年僅次于2009年。然而,大量的企業“用工荒”又令人費解。2015年7月,僅浙江省企業用工總需求人數就達60.3萬人,而同期的求職總人數卻只有35.4萬人,用工缺口達到25萬人。因此,亟待對高等學校進行政策性引導,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突破口,主動服務區域,貼近行業;以服務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為突破口,催生一批特色鮮明的應用技術大學;加快融入區域經濟社會,圍繞產業鏈、創新鏈設置與調整學科專業,以解決大學生的結構性失業現象,從而破解人才培養的“產能過剩”問題。
調查研究表明,當下高等教育“供給側”現狀,特別是應用型大學轉型的社會整體環境不能令人滿意。高校外部制度環境條塊分割,甚至自說自話;政府部門之間、部門與高校之間越位、缺位現象普遍存在;畢業生就業難與企業用工荒的雙重壓力同時存在,如此等等,都影響廣大人民群眾的滿意度與幸福感,都呼喚著高等教育的“供給側”改革,呼喚著建立與應用型大學相適應的生存發展條件和外部制度環境。
2.轉型發展面臨的現實困境
引導部分本科院校向應用型大學轉型發展,這是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過程中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調試、對焦的過程,是解決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與行業企業需求結構性錯位問題的根本舉措。從國家政策層面上理解,地方本科院校轉型是大勢所趨。但在現實中,多數高校的懷疑觀望,既有對高等教育本質理解上的差異,也有對國際范疇內的技術教育的誤讀,更有對轉型外部制度環境建構的期待。
我們對105所新建應用型本科院校負責人(包括校領導、院系中層干部)進行了問卷調查。
1.人才培養的制度訴求:應用型大學人才培養的得分均值最高,為4.10分,標準差最小(0.79),說明大部分應用型大學在人才培養方面具有很高的一致性,在是否采用“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上,各校表現出廣泛的一致性。但是,我國尚缺少確立行業企業育人主體地位的法律法規,行業企業參與人才培養的積極性、主動性有待政策性鼓勵。
2.管理機制與體制:應用型大學管理機制與體制的標準差很大,為1.19。調查顯示,53.3%的應用型大學認為雖然建立了一系列現代大學制度,但執行不力。99.0%的應用型大學認為應該進一步擴大應用型大學的辦學自主權;45.7%的被調查學校存在管理隊伍理念不新、觀念落后、對大眾化高等教育的辦學規律認識不到位的問題。對本科辦學的認識較為膚淺,加之對一種全新的“應用型”大學的管理在理念上難以適應。應用型大學的管理機制和體制的創新和改革,要正確處理學校管理中的集權和分權問題。各校在管理隊伍水平、管理體制和機制方面存在較大差異,辦學自主權不夠大,這必將成為制約應用型大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3.社會支持:應用型大學突破了傳統的大學辦學觀念,走出了象牙塔,與社會發生著廣泛而深刻的聯系。同時,較之傳統的大學,也更需要社會的互動與支持。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應用型大學獲得的社會支持未能滿足學校發展需要,加強區域合作是很多應用型大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和方向;我國應用型大學的發展還處于探索和摸索階段,需要有關方面的引導和規范。
由此可見,應用型本科院校不應固守在精英教育的制度范本上,也不能簡單地囿于“應用型”的辦學移位里,更應該在法律供給、管理隊伍、人事編制、機構設置、專業設置、招生取向、學籍制度、校地合作、資金運作等體系化制度變革上,取得一系列突破。
3.轉型發展的制度需求和對策建議
轉型發展究其本質來說,是高等教育供給側的結構性改革。轉型的關鍵是調整專業設置,核心是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方法是試點推動、典型示范。要更好地完成轉型發展,根本途徑還在于體制改革。要從外部環境和系統內部兩個方面齊頭并進、相向而行,才能最終走通這條轉型發展之路。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就把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明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十三五”規劃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單列一章,從簡政放權、加強監管、優化服務等三個方面轉變政府職能,釋放社會活力;明確劃定政府與市場、社會的權責邊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政府服務方式。這無疑是一種信號,對教育界,尤其是高等教育界將會產生深遠影響。
時任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說,轉型發展究其本質來說,是中國高等教育供給側的結構性改革。轉型的關鍵是調整專業設置,核心是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方法是試點推動、典型示范。應該說,袁貴仁為我國目前應用型本科院校的轉型發展從辦學定位,到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都畫出了精準路線圖。但是,路線圖的真正付諸實踐,絕對不是紙面上寫出來的這么簡單,外部制度環境、社會支持、內部動力都將直接影響“路線圖”的有效實施。
首先,填補大學特別是應用型本科院校組織運行的“立法真空”。行政主導的制度環境是催生大學行政化的關鍵性制度因素,應用型本科院校走向善治,必須正視外部制度生態的改良。從我國高等教育生態來看,大學與政府之間的關系構成了大學外部治理結構的核心內容。期待出臺以《高等教育法》為上位法,以大學章程為下位法的《大學組織法》《大學行政規程》,明確行業企業對人才培養的責任等法規,以權力清單的方式和契約管理的理念明確政府和大學的管理權限和邊界,撤除行政性機制造成的高校間資源分配上的層級差異,把高校建設成為真正的面向社會依法辦學的法人實體,讓市場競爭機制在高校辦學資源競爭中起決定作用。
其次,簡化行政審批權,強化辦學自主權意識。我國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早在1985年的《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和1998年的《高等教育法》中就得到了明確:“擴大高校的辦學自主權……使高等學校具有主動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積極性和能力”。201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就頒布了《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將高等學校列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授權“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在目前中央倡行的引導地方本科院校“轉型”發展中,要避免高校唱“獨角戲”,急需盡快修改和完善教育、經濟、勞動3個領域的法律法規,明晰政府、高校、社會、企業在高校“轉型”體制下的責任和義務,規范各自的法律關系,確立行業企業在“轉型”中的主體地位,明確企業參與、社會監督的義務。截至2015年,教育部已下放了43%的行政審批權。2015年5月,北京市創新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嘗試,以及2016年4月山東省出臺的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方案,就打破了“鐵飯碗”,很好地釋放了高校辦學的動能。各方期待,高等教育“簡政放權”進一步向前推進。
再次,明確行業企業成為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新主體”。應用型高等教育的發展離不開行業企業的主體性參與,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雙主體”是全球應用型大學良好發展的題中之義。轉型的核心是“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最優路徑。產業行業企業與高等學校的人才培養過程深度融合,超越職業與教育、企業與學校、工作與學習的疆域,實現人才培養與崗位需求、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建立起行業企業參與的治理結構,最大程度地激發高校活力。研究表明,產教融合最有效的形式是產教融合共建模式,實現融合的途徑是依托地方政府的引導,服務地方經濟社會,鼓勵支持高等學校建立相應的研發機構、實驗室等實體;域內企業與高校合作興建或共建技術研發、產品開發等實體;高校學生在“企業課堂”完成后實踐性學習環節,企業技術人員任教高校或接受基于在職研修的業務培訓活動等,推行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雙主體”的育人模式。
最后,社會公眾要自覺維護應用型大學守正創新的空間。目前,我們熱衷于開發應用型大學經世致用的主體價值,而忽略和淡化求真育人的本體價值,“作坊式”急功近利的培訓令人擔憂。新型大學應該滿足社會的需求(needs),而不是它的欲望(wants)。換一句話說,大學也應該堅守其本質,堅守博雅通識教育的“大學之道”。新的高等教育形式在起始的生存動機驅使下,受制于“需求約束”,以獲取更多的社會支持。但是,從大學的長遠發展來看,違背教育的內在邏輯是行不通的,必須遵從“價值約束”的標準,在基于全面、優良的素質教育之上培育經世致用的應用型人才。這就需要社會公眾自覺維護應用型大學守正創新的空間。
摘自《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