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于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要形成40家左右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
《意見》要求,堅持把創新擺在制造業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按照“一案一例一策”的方式,統籌推進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打通技術開發到轉移擴散到首次商業化應用的創新鏈條,進一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制造業創新體系,形成制造業創新驅動、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的新格局,切實提高制造業創新能力,推動我國制造業由大變強。
《意見》提出,圍繞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和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領域創新發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建設一批制造業創新中心。到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到2025年,形成40家左右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在有條件、綜合實力較強的地方,建成一批省級/區域制造業創新中心,作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支撐和補充,形成以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為核心節點的多層次、網絡化制造業創新體系,顯著提升國家制造業創新能力。
《意見》提出了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四項基本原則,一是政府引導,統籌布局。加強頂層設計和總體布局,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積極性。
二是市場導向,共同建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由具有行業領先地位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自愿組合,自主決策,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是因地制宜,差異發展。探索有效建設模式,針對各地產業發展狀況、創新環境和創新資源特點,實現差異化發展,切忌一哄而上,避免重復建設。
四是試點先行,有序推進。以“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城市”、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創新資源集聚區域為依托開展試點,有序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
《意見》還提出,要圍繞《中國制造2025》重點領域,每個領域布局一家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形成支撐國家制造業創新體系的核心節點。按照《中國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布局要求,重點產業集聚的省市可選擇優勢領域建設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打造區域制造業創新平臺。對于聚焦事關制造業發展全局的重點領域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符合《指南》要求、能夠整合國內本領域創新資源、運行穩定并可持續發展、在本領域形成較強影響力時,經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專家組審核通過后,可升級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
《意見》明確了八項主要任務,即開展產業前沿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促進科技成果商業化應用、強化標準引領和保障作用、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多層次人才隊伍、鼓勵開展國際合作。
《意見》強調,要通過完善部門協同機制、加強地方組織實施、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用好稅收金融政策、強化考核評估和指導落實等措施來保障《意見》的實行。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