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按照《中國制造2025》戰略部署,以“一案一例一策”方式統籌推進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
“《意見》的出臺正當其時,在我國制造業大而不強的基本判斷下,創新是增強核心競爭力的不二選擇。提升創新能力、補上創新短板、打破創新屏障,要解決這些問題,無論是從國家還是地方來看,建立創新網絡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馬名杰表示。
創新更具前瞻性
《意見》設立的具體目標為,到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到2025年,形成40家左右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在有條件、綜合實力較強的地方,建成一批省級/區域制造業創新中心,作為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支撐和補充。
馬名杰表示,《意見》不僅設立了目標,也對指導下一步制造業創新中心提供了更為細致的、可操作性更強的指南。《意見》在吸收了這些年我國在建立產學聯盟、產學研合作方面積累的一些經驗和教訓,解決了其中的問題,并借鑒了國外的經驗,作出了符合中國制造業發展和創新國情的探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助理研究員楊超表示,《意見》抓住了創新的趨勢。近年來,開放式創新成為重要的創新方式,其中信息的流動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建立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集合科研基礎設施、人才、技術標準、資本等要素,構建各類產業技術聯盟,有利于信息的流動。同時,創新需要更好的市場環境和政策支撐,《意見》涉及創新的多個方面,從技術、資源和人才等要素,到市場、政府等環境創造方,再到企業、科研院所和創新中心等微觀主體,都有所涉及。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瑞表示,建立制造業創新平臺、創新中心應該是制造業強國的重大戰略舉措。在此之前,制造業以及其他行業都有大量國家級的高新區和孵化器,但是比較分散,而且凝聚力不是特別強。現在提出創新中心就是想進一步集中資源,建立更具有攻克高端制造業技術的創新平臺。這個平臺應該是在集中優勢,在已有的開發區和孵化器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資源來開展制造業創新。
重視成果效益轉化
《意見》提出了八大任務,包括開展產業前沿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促進科技成果商業化應用、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目前,我國制造業解決了“大”的問題,但“強”的問題仍十分突出,根子在于創新能力不強,突出表現為對外技術依存度高、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創新成果產業化不暢等。
在楊超看來,《意見》明顯向創新平臺、共性技術和商業化等環節傾斜。商業化是創新實現的后端和關鍵環節,沒有市場化的技術、產品都不能算是創新。《意見》努力打通制造業創新的關鍵環節,在共性技術、首次商業化應用、創新公共服務等關鍵環節下功夫,針對制造業創新中的薄弱環節,有的放矢地支持制造業創新。
楊超介紹說,這符合國際制造業創新趨勢,近年來國外也逐漸重視創新網絡建設,以及創新成果的商業化和產業化。2012年美國開始投資10億美元建立其制造業創新網絡,作為區域創新系統和制造業創新的載體。該創新網絡由若干創新研究院組成,主要支持從“發明”到“商業化前”這個階段的研究,從而銜接了研發鏈條中的兩個強勢環節,彌補了中間環節缺失造成的創新效益外流。
對此,劉瑞的看法是,創新中心需要按照共性需求來建立。所謂共性需求就是一個行業的生產、研發和制造等都圍繞著一個共性的需求,然后集中起來打造相關的配件、零配件和服務。
優化創新生態環境
《意見》提出,優化制造業創新生態環境,形成以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為核心節點的多層次、網絡化制造業創新體系,顯著提升國家制造業創新能力。
楊超表示,對于優化創新生態環境,首先需要營造公平統一的市場環境,只有在公平、統一的市場環境下,企業間才會出現平等競爭,創新者的優勢才能體現出來,并有希望獲得超額利潤,從而激發創新動力;其次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新產品、新工藝中往往都包含各類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保護是保護新產品、新工藝的必要條件。應提高知識產權違法成本,降低知識產權維權成本,使創新得到更好保護;第三要創造更好的金融環境。資金是創新的重要因素,優化創新生態環境必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尤其是直接融資成本。通過降低天使投資等早期股權投資稅率等方式促進其發展,使高風險的創新行為能夠更容易獲得資金支持;最后,要打通知識產權轉化轉移通道。明細相關權益,提高研究人員將知識產權轉化的積極性,促進高校、科研院所里的一批知識產權轉化為實際的產品和技術,并應用于創新。
“地方一定要結合當地的經濟和產業發展實際,特別是要基于企業和市場的需要,創新中心的主體是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政府主要是搭橋、協調和支持的作用,要盡力避免出現脫離當地發展實際一哄而上的情況。”馬名杰表示,不要為了拿到牌子,結果脫離了企業和產業發展的需要,最終成個空架子。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