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和國防科工局今天發布了《促進裝備制造業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行動指南》,提出到2018年,裝備制造業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質量信譽形象明顯改善;一批企業邁入產業價值鏈高端,一批自主品牌加快走向世界。
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中國制造業發展的著力點不在于追求更高的增速,而是要著力提升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推動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
質量和品牌是制造業綜合實力的集中反映,是制造強國的核心競爭力。“如果沒有質量和品牌,不要說中國實現工業強國的目標不能實現,就連制造大國的地位,由于一些國家的追趕,都要褪色和動搖。”工信部科技司副司長沙南生坦言,我國裝備制造業在質量基礎能力、質量安全風險、產品品種結構、產品實物質量和自主品牌培育等方面與世界先進水平仍然存在差距。因此要推進品質革命,打造精品裝備,構建以質量安全為基礎,以先進質量為核心,以贏得市場認可的國際化品牌為標志的裝備制造業競爭新優勢。
為此,《行動指南》提出分三個階段,在實施制造強國戰略的第一個十年,實現我國裝備制造業質量和品牌水平大幅提升。其中,第一個階段是到2018年,夯實裝備制造業質量和品牌發展的基礎,在重點領域取得突破。第二個階段是到2021年,推動裝備制造業質量和品牌整體提升,國產裝備國內市場滿足率、自主品牌市場占有率等指標得到顯著提高。第三個階段是到2025年,推動裝備制造業質量和品牌達到世界制造強國水平,以中國裝備樹立中國制造的質量和品牌新形象。
“第一個階段解決的是基礎能力問題。”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裝備工業研究所所長左世全說,比如要解決一批行業非競爭性共性質量問題,在裝備制造業相關的關鍵原材料、基礎零部件、電子元器件等方面取得突破。第二、三階段則是要升級,一個重要方向就是提高自主品牌市場占有率。
《行動指南》強調要通過完善扶優限劣的采購制度來激發企業提升質量和品牌的內生動力。工信部將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礎零部件、電子元器件等基礎類裝備,以及重點通用類裝備等領域,試點建立產品質量分級制度。同時,加強國際產能合作,加快高端技術裝備和優質產能“走出去”。
“政策將引導資金、技術、人才向高質量的、高效益的產業轉移,企業要形成一套科學的品牌培育方法和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還需要一大批質量技術咨詢機構,在咨詢、檢測、試驗、鑒定、評價等方面為企業提供強大的技術支撐。”沙南生說。
據介紹,工信部將以區域、行業和產業集群為重點,實施質量和品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行動。依托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提升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質量和品牌服務能力,開展質量提升、品牌培育、創意設計以及提高科技含量等領域的培訓、診斷和輔導等服務。到2018年,在500個以上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形成質量和品牌服務能力。
《促進裝備制造業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行動指南》
工業和信息化部 質檢總局 國防科工局關于印發《促進裝備制造業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行動指南》的通知
工信部聯科〔2016〕2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質量技術監督、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推進制造強國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國防科工局編制了《促進裝備制造業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行動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2016年8月15日
促進裝備制造業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行動指南
質量和品牌是制造業綜合實力的集中反映,是制造強國的核心競爭力。新中國成立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制造業質量和品牌水平持續提高,較好滿足了國內和國際市場需求,有力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裝備制造業是制造業的基石,我國裝備制造業不僅打造出一批優質產品和優秀品牌,也為相關產業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然而,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我國裝備制造業在質量基礎能力、質量安全風險、產品品種結構、產品實物質量和自主品牌培育等方面仍然存在差距,質量品牌建設的任務緊迫而艱巨。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深化推進《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加快提升裝備制造業質量和品牌水平,推動我國邁入制造強國行列,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質量為先的基本方針,走以質取勝的發展道路。以裝備制造業質量品牌建設為牽引,帶動制造業質量品牌整體提升。以提質增效為中心,以創新驅動為動力,以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為主攻方向,推進品質革命,打造精品裝備。發揮企業主體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完善質量基礎體系,健全質量監管機制,解決關鍵質量問題,試點先行示范引領,加快重點領域提升。努力構建以質量安全為基礎,以先進質量為核心,以贏得市場認可的國際化品牌為標志的裝備制造業競爭新優勢。
(二)基本原則
堅持企業主體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激發企業提升質量和品牌的內生動力。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戰略研究和規劃引導,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為質量和品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堅持改善供給質量與維護市場秩序相結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品種結構,提升產品品質,培育自主品牌,改善供給結構和質量。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秩序,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懲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營造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
堅持質量基礎提升與產業質量升級相結合。加強標準、計量、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質量基礎建設,改善質量發展的技術條件。攻克一批影響產業質量提升的關鍵共性問題,推動質量水平向中高端邁進,促進裝備制造業轉型升級,支持優勢和戰略產業健康發展。
(三)主要目標
在實施制造強國戰略的第一個十年,力爭通過三個階段的努力,實現我國裝備制造業質量和品牌水平大幅提升。
第一階段,力爭用三年時間,夯實裝備制造業質量和品牌發展的基礎,在重點領域取得突破。到2018年,裝備制造業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新產品銷售比重、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指標水平得到提高。
企業質量責任意識顯著增強,質量信譽形象明顯改善。質量基礎體系更加完善,質量監管機制愈加健全,質量安全風險有效控制,質量信息更加暢達,產業質量和品牌競爭力穩步提升。解決一批行業非競爭性共性質量問題,裝備制造業相關的關鍵原材料、基礎零部件、電子元器件,以及一批重大民用和國防裝備的產品質量可靠性、穩定性和適用性取得突破,部分產品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重點產品的品種結構得到優化,一批企業邁入產業價值鏈高端,一批自主品牌加快走向世界。
第二階段,用三年時間,推動裝備制造業質量和品牌整體提升,國產裝備國內市場滿足率、自主品牌市場占有率等指標得到顯著提高。
第三階段,用四年時間,推動裝備制造業質量和品牌達到世界制造強國水平,以中國裝備樹立中國制造的質量和品牌新形象。
二、主要行動
(一)發揮企業質量品牌建設的主體作用
1.引導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企業質量主管人員對質量安全負直接責任的制度。推動實施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引導企業嚴格執行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理制度,切實履行質量擔保責任及缺陷產品召回等法定義務,依法承擔質量損害賠償責任。
2.激發企業提升質量和品牌的內生動力。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礎零部件、電子元器件等基礎類裝備,以及重點通用類裝備等領域,試點建立產品質量分級制度。健全優質優價的市場機制,完善有利于扶優限劣的采購制度。推動品牌產品和高質量產品出口。加強國際產能合作,加快高端技術裝備和優質產能“走出去”。試點建立商標品牌交易機構,探索建立基于品牌、商標抵押的融資機制。
3.促進企業增強質量和品牌的管理能力。推廣卓越績效、六西格瑪、精益生產等先進質量管理方法。開展品牌培育、質量標桿等試點示范活動,支持開展質量管理小組、現場改進等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總結推廣源于我國企業的質量和品牌管理方法,支持企業提高質量在線檢測和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追溯能力,加快以兩化融合促進質量提升。引導企業樹立質量為先、信譽至上的經營理念,加強從原料采購到生產銷售的全流程質量和品牌管理,建立完善質量、品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兩化融合和社會責任等管理體系。
(二)加強質量和品牌三類服務平臺建設
4.建設質量和品牌專業化服務平臺。以區域、行業和產業集群為重點,實施質量和品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行動。依托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提升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質量和品牌服務能力,開展質量提升、品牌培育、創意設計以及提高科技含量等領域的培訓、診斷和輔導等服務。到2018年,在500個以上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形成質量和品牌服務能力。
5.構建質量和品牌信息共享平臺。開展質量和品牌指標體系、信息渠道和共享機制研究,質量和品牌相關的企業行政處罰信息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推動實現信息互聯共享和跨部門聯合懲戒。實施質量和品牌信息共享行動,以質量監督監管、認證認可、質量管理、品牌管理、產品品種結構、產品實物質量、品牌市場表現、企業質量信用、質量安全風險等領域為重點,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府數據開放平臺,到2018年,在評估政策績效、提升質量和品牌、以及防范質量安全風險等方面發揮作用。
6.完善質量和品牌活動推進平臺。發揮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專業機構、企業、消費者和新聞媒體的合力,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完善質量和品牌活動推進平臺。組織全國“質量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以及中國質量獎、全國質量獎、質量技術獎評選等活動。引導地方和行業開展質量強省(市、區)、質量興業等活動。支持開展品牌價值評價、品牌競爭力評價和中國品牌“走出去”等活動。
(三)完善質量和品牌發展的四項基礎體系
7.完善質量和品牌標準體系。推進裝備制造業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優化推薦性標準體系結構,支持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產品標準。組織實施裝備制造業標準化和質量提升規劃,推進工業基礎標準化和質量提升工程、智能制造標準化和質量提升工程、綠色制造標準化和質量提升工程,加快在汽車、高檔數控機床、工程機械、化工裝備、農業機械、電力裝備等重點產品領域標準制修訂速度,提高國際標準轉化率,力爭制修訂600項產業亟需的重點標準,相關重點領域的國際標準轉化率平均達到90%以上。鼓勵企業與國際標準對比,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制定實施品牌管理體系和品牌價值評價國家標準,進一步完善品牌價值評價標準體系。
8.完善計量科技創新與應用體系。建立一批國家計量基標準和新領域計量標準,研制400-500種熱點領域所需的國家標準物質。加強計量傳感技術、遠程測試技術、儀器儀表核心零(部)件、核心控制技術等研究。探索計量數據共享機制,推進國家計量基標準資源共享平臺建設。完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發揮部門和行業計量技術規范的作用。加強計量科技創新基地和創新聯盟建設,加快構建國家產業計量服務體系,推動計量軍民融合。探索開展工業計量示范工程,推進先進計量技術和方法在企業應用。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國際計量合作,推進計量國際互認,提升國家校準測量能力。
9.完善檢驗檢測技術保障體系。完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體系,加強檢驗檢測機構建設。支持建立檢驗檢測技術聯盟和公共服務平臺,推動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建設試點和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區建設。加強國防裝備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引導社會機構參與國防裝備質量檢測與驗證。鼓勵我國檢驗檢測機構加入國際互認體系,推動國際采信。
10.完善認證認可制度體系。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環節的生產企業分類管理機制,健全產品認證工作評估機制,對于風險較高、適宜用強制性產品認證手段管理的產品,適時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加快自愿性認證制度建設,在重點領域推行自愿性產品認證和管理體系認證。完善認證機構審批程序,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推進與國外認證認可制度主管部門的交流合作及國際認證互認制度的應用。
(四)健全市場監督和管理的四項機制
11.健全質量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在涉及健康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安全等重點產品以及特種設備等領域,嚴格生產許可管理。制定重點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目錄,強化產品質量監督和市場監管。構建產品質量風險監測和產品傷害監測體系,完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強化質量安全追溯調查和責任追究,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依法懲處不正當競爭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行為。健全重大質量事件企業主動報告制度、產品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和產品召回制度,加強缺陷產品召回監管。
12.健全質量信用管理機制。探索建立企業質量征信體系,將質量信用信息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引導企業主動發布質量信用報告,推進企業質量信用信息公開。加快建立質量信用“黑名單”制度,將與質量相關的企業行政處罰信息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推進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支持行業組織制定行業自律規范規約、職業道德準則。組織開展企業質量信譽和質量誠信承諾活動。
13.健全質量和品牌發展的市場機制。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全面清理和廢止不利于全國統一市場建設的政策措施,營造公平競爭營商環境。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機制,依法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強化商標注冊與保護管理制度,完善產品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管理。鼓勵企業投保產品質量責任險,完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范機制。支持企業在海外注冊商標,建立海外商標糾紛預警和危機管理機制。運用國際通用規則和準則,為自主品牌在國內和國際市場營造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14.健全質量和品牌人才的培養機制。推進質量和品牌相關專業學科和課程建設。運用“互聯網+”理念,完善知識與人才開放共享平臺。支持質量、品牌研究院所建設,培養高端質量和品牌人才。依托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等,培養質量和品牌領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員工質量素質教育行動,培養質量骨干和技術能手,提高全員質量素質,培育“大國工匠”。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培養新機制。引導和鼓勵大中型企業實施首席質量官制度。
(五)推進六個領域重點提升
15.實施區域和行業質量品牌提升行動。引導地方和行業制定區域和行業質量品牌提升計劃。組織開展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建設、質量興業等活動。引導產業集群和骨干企業開展標準對比、質量比對、質量攻關等質量提升活動。以大型裝備制造企業供應鏈體系為基礎,試點開展中小企業質量等級提升活動。支持企業在關鍵知識產權上的組合布局,加快開發產品,優化品種結構。
16.實施工藝優化和關鍵共性質量技術攻關行動。依托工業強基工程,發揮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作用,實施質量提升工藝優化行動,組織實施30個左右工藝診斷和工藝優化項目。以汽車、高檔數控機床、軌道交通裝備、大型成套技術裝備、通信設備、工程機械、化工裝備、特種設備、高端醫療器械、智能終端,以及關鍵原材料、基礎零部件、電子元器件等為重點,組織實施30個左右質量攻關項目,攻克一批非競爭性共性質量技術問題。引導地方、行業、科研機構和骨干企業組織質量技術攻關和工藝提升,推動質量技術創新發展。
17.實施優勢和戰略產業質量品牌護航行動。以裝備制造領域的優勢和戰略產業為重點,加強質量基礎能力建設。開展產業質量分析,依托高端裝備創新工程、工業強基工程等解決影響產品質量的材料、工藝、設備等關鍵問題。引導行業協會和產業集群加強產業市場研究和需求預測,科學規劃產業布局、供給定位和品種結構,搶占市場先機。重點推廣可靠性設計、試驗與驗證、以及可制造性設計等質量工程技術,提高產品可靠性、安全性等關鍵質量特性水平。
18.實施全產業鏈質量品牌協同行動。貫徹落實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加快提高紡織、輕工、電子信息等產業裝備水平,支持消費品工業向智能、綠色、柔性和高效制造發展。加強數控機床、柔性制造系統、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等工業母機和重大成套技術裝備開發,重點提升通用裝備、專用裝備、以及基礎零部件和電子元器件質量可靠性。以需求拉動和裝備保障雙向促進原材料工業開發品種,提升產品質量一致性和穩定性。
19.實施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助推質量品牌提升行動。引導企業增強研發創新和系統集成能力,發展故障診斷、維修保養、遠程咨詢等專業服務,豐富產品和品牌定位。支持企業創新制造方式和服務業態,發展定制化生產,滿足多樣化、個性化需求。圍繞市場營銷和品牌服務,發展現代銷售體系,創新品牌傳播、顧客體驗和價值傳遞模式。加快發展研發設計、工業設計、知識產權、電子商務、檢驗檢測認證等生產性服務業,提高質量和品牌專業化服務水平。
20.實施中國裝備“走出去”行動。落實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培育以技術、標準、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對外經濟新優勢。以成套設備出口、項目合作、投資收購、設施運營、融資租賃等方式,推動鋼鐵、有色、建材、化工、電力、汽車、紡織、輕工、光伏、通信和網絡等產業成套裝備和技術出口。以周邊鐵路互聯互通、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合作、以及發揮產能和技術優勢等形式,開拓先進軌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工程以及高技術船舶等裝備產品的國際市場。支持企業拓展對外合作方式,創新商業運作模式,增強境外經營能力,構建全產業鏈戰略聯盟,形成綜合競爭優勢。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機制
推進社會質量共治,完善全國質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強化部門分工與合作,制定裝備制造業質量品牌提升專項行動的年度實施方案和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的年度行動計劃,突出裝備制造業質量品牌提升的主題。設立質量品牌提升專家咨詢機構,加強質量品牌建設的技術支持。加強政府質量工作績效考核,推動落實重點任務。各地區、各行業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認真組織落實。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調動行業協會、科研機構、大專院校、消費者組織、新聞媒體等各方力量,強化質量和品牌工作合力。
(二)完善法律法規與政策措施
開展質量促進立法研究,推進立法進程。健全相關法規、規章和制度,完善質量法律法規體系。綜合利用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規范等手段,支持質量品牌提升。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支持公益性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培訓、診斷、檢測、計量和評價等服務。
(三)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的支持
利用現有財政專項資金渠道,加大對質量品牌建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企業品牌培育、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面向行業的基礎性公共質量檢測平臺建設、以及標準化、計量、認證、檢驗檢測、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等基礎能力建設,解決一批重點領域全產業鏈關鍵共性質量問題。支持專業機構開展質量和品牌公共政策研究與績效評估。
(四)發揮重大工程的支持作用
堅持把質量作為建設制造強國的生命線,在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業強基工程、綠色制造工程和高端裝備創新工程等重大工程中,加大對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能力建設以及改善品種結構、優化工藝、質量攻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五)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
加強對制造業質量和品牌宣傳的總體策劃和系統推進,在全社會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營造積極健康的質量和品牌文化氛圍。組織媒體開展主題宣傳活動,樹立中國制造質量和品牌良好形象。支持地方和行業開展區域性、行業性質量和品牌宣傳展示活動,鼓勵企業展示質量和品牌形象,擴大自主品牌的社會影響。
摘自《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