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總體部署,推動我國機器人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2016年3月21日,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印發《機器人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綜合考慮國內外機器人產業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針對機器人全產業鏈上的瓶頸和問題,提出堅持“市場主導、創新驅動、強化基礎、質量為先”原則,“十三五”期間聚焦“兩突破”、“三提升”,即實現機器人關鍵零部件和高端產品的重大突破,實現機器人質量可靠性、市場占有率和龍頭企業競爭力的大幅提升,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打造機器人全產業鏈競爭能力,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機器人產業體系,為制造強國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增長產業規模
自主品牌工業機器人年產量達到10萬臺,六軸及以上工業機器人年產量達到5萬臺以上。服務機器人年銷售收入超過300億元,在助老助殘、醫療康復等領域實現小批量生產及應用。培育3家以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打造5個以上機器人配套產業集群。
提升技術水平
工業機器人速度、載荷、精度、自重比等主要技術指標達到國外同類產品水平,平均無故障時間(MTBF)達到8萬小時;醫療健康、家庭服務、反恐防暴、救災救援、科學研究等領域的服務機器人技術水平接近國際水平。新一代機器人技術取得突破,智能機器人實現創新應用。
突破關鍵零部件
全面提升高精密減速器、高性能機器人專用伺服電機和驅動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傳感器、末端執行器等五大關鍵零部件的質量穩定性和批量生產能力,突破技術壁壘, 打破長期依賴進口的局面。在六軸及以上工業機器人中實現批量應用,市場占有率達到50% 以上。
實現集成應用
完成30個以上典型領域機器人綜合應用解決方案,并形成相應的標準和規范,實現機器人在重點行業的規模化應用,機器人密度達到150以上。
推進標志性產品
推進工業機器人向中高端邁進。重點發展弧焊機器人、真空(潔凈)機器人、全自主編程智能工業機器人、人機協作機器人、雙臂機器人、重載AGV等六種標志性工業機器人產品。
促進服務機器人向更廣領域發展。重點發展消防救援機器人、手術機器人、智能型公共服務機器人、智能護理機器人等四種標志性產品,推進專業服務機器人實現系列化,個人/家庭服務機器人實現商品化。
強化創新能力
加強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重點突破制約我國機器人發展的共性關鍵技術,提早布局新一代機器人技術的研究。
建立健全機器人創新平臺。組建面向全行業的機器人創新中心,打造政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協同創新載體。
加強機器人標準體系建設。構建和完善機器人產業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訂產業急需的各項技術標準,支持機器人評價標準的研究和驗證,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修訂。
建立機器人檢測認證體系。建立并完善以國家機器人檢測與評定中心為代表的機器人檢驗與認證機構,推動建立機器人第三方評價和認證體系,開展機器人整機及關鍵功能部件的檢測與認證工作。
著力推廣應用
在工業機器人用量大的汽車、電子、家電、航空航天、軌道交通等行業,在勞動強度大的輕工、紡織、物流、建材等行業,在危險程度高的化工、民爆等行業,在生產環境潔凈度要求高的醫藥、半導體、食品等行業,推進工業機器人的廣泛應用。在救災救援領域,推進專業服務機器人在自然災害、火災、核事故、危險品爆炸現場的示范應用等。
開展陪護與康復訓練機器人在失能與認知障礙人群中的試點示范,開展智能假肢與外骨骼機器人在行動障礙人群中的試點示范,開展手術機器人在三甲醫院智能手術中心的試點示范,大力推進服務機器人在醫療、助老助殘、康復等領域的推廣應用。
培育龍頭企業
引導企業圍繞細分市場向差異化方向發展,開展產業鏈橫向和縱向整合,支持互聯網企業與傳統機器人企業的緊密結合,通過聯合重組、合資合作及跨界融合,加快培育管理水平先進、創新能力強、效率高、效益好、市場競爭力強的龍頭企業,打造知名度高、綜合競爭力強、產品附加值高的機器人國際知名品牌。大力推進研究院所、大專院校與機器人產業緊密結合,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以龍頭企業為引領形成良好的產業生態環境,帶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形成全產業鏈協同發展的局面。
加大財稅支持
通過工業轉型升級、中央基建投資等現有資金渠道支持機器人及其關鍵零部件產業化和推廣應用;利用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符合條件的機器人及其關鍵零部件研發工作;通過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支持納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機器人應用推廣;根據國內機器人產業發展情況,逐步取消關稅減免政策,發揮關稅動態保護作用;落實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鼓勵企業加大技術研發力度、提升技術水平。
拓寬投融資渠道
鼓勵各類銀行、基金在業務范圍內,支持技術先進、優勢明顯、帶動和支撐作用強的機器人項目;鼓勵金融機構與機器人企業成立利益共同體,長期支持產業發展;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機器人企業在海內外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和進行海內外并購;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機器人產業鏈特點的產品和業務,推廣機器人租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