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日前,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從投資主體、資金來源、政策引導、退出機制等方面,對創業投資發展進行了全方位的頂層設計。
這個被業界稱為“創投國十條”的《意見》,在我國創業投資體制建設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式意義。業內認為,隨著《意見》的落實,多元化創投主體的形成、更多創投資本的良性進入、創投法律法規的完善等良性特征逐漸顯現,將進一步促進創投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對投資者來說,投資行為也會變得更順利和簡單。
創業投資趨向規范 退出機制獲肯定
此次印發的《意見》,對于創業投資作了全新、清晰的界定,將創業投資的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意見》指出,創業投資是實現技術、資本、人才、管理等創新要素與創業企業有效結合的投融資方式,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資本力量,是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助推器,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和穩增長、擴就業的重要舉措。
目前,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育和發展,作為一種新的投融資方式、新的重要資本力量和新的科技轉化助推器,創業投資就像一只巨大的“杠桿”,撬動實體經濟發展這一“巨球”,為新常態下的中國經濟爬坡過坎提供強大動能。
而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的定義得到明確也成為此次《意見》的一大看點。
根據《意見》,創業投資是指向處于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未上市成長性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一種投資方式,剔除了股票投資、債權投資等模式。天使投資則是指除被投資企業職員及其家庭成員和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以其自有資金直接開展的創業投資活動,“個人投資行為”的本質得到明確。
《意見》同時明確,對于超出定義范圍之外,不進行實業投資、從事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助推投資泡沫及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創投企業,將建立清查清退制度。
退出,即獲取投資回報,是所有投資機構最關心的一點。此次《意見》專門用一個大段闡述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拓寬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并要求證監會牽頭負責。
《意見》指出,拓寬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充分發揮主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及區域性股權市場功能,暢通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機制,改善市場流動性。支持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柜臺市場開展直接融資業務。鼓勵創業投資以并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規范發展專業化并購基金。
“創業投資作為一種新型的專業化投資方式,其成敗的關鍵是要有退出通道和成熟的市場環境。”星瀚資本創始合伙人楊歌表示,事實上,在退出渠道的形式上,行業早已進行了相關探索,《意見》通過法規條文的形式將此確定下來,未來將使這一渠道更加暢通,也會吸引更多的資本進入創投市場。
培育多元創投主體 國有資本備受看好
此前,受到政策和市場發育不足等制約,開展創業投資的市場主體不夠多。清科研究院發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國內投資人結構上仍以企業和個人為主,專業的投資機構占比不足10%。尤其在國際上作為創投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最大投資人的母基金,在國內剛剛起步,規模小、數量少,母基金資金規模在全部投資中占比不足5%,而國外則達到40%左右。
此次《意見》大篇幅提出要大力培育多元創投主體和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鼓勵各類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依法設立公司型、合伙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行業骨干企業、創業孵化器、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創業服務中心、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創業創新資源豐富的相關機構參與創業投資。鼓勵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個人通過依法設立一人公司從事創業投資活動。鼓勵和規范發展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創業投資母基金。
“母基金作為大體量資金投入創業投資領域的最佳工具,一直以來游離在主流機構的視線之外。”盛世投資總裁張洋表示,此次《意見》不但鼓勵各類資金投資母基金,更進一步鼓勵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注資市場化母基金,由專業化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受托管理引導基金。母基金這種投資工具的雙重放大作用,將在未來中國創業投資行業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此外,《意見》也明確提出對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等行業有多個渠道“開閘”。
“《意見》提出,要落實和完善國有創業投資管理制度,形成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國有創業投資生態環境。” 長城戰略咨詢企業咨詢副總監潘曉文表示,創業投資概念剛引入我國時,國內創業投資環境尚處在自發階段,民營資本因對創業投資、風險投資因不了解而裹足不前,國有資本則充當了引導和先導作用。“政府、央企、投融資平臺紛紛設立創業投資公司,對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潘曉文認為,“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國有資本作為政府和市場的橋梁,發揮政策優勢、資源優勢,可以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構造起政府、企業、市場相結合的信用主體和融資結構。”
“結合國有資本改革背景來看,落實和完善國有創業投資管理制度旨在推動國有創業投資形成‘開放化合作、市場化運作’發展模式。”潘曉文表示,“開放化合作”是指鼓勵國有創業投資主體采用基金的方式,與國內外一流創業投資機構合作,與投資中介機構進行合作,深度整合各類孵化資源、科技創新資源,加強資源的引入和全球孵化資源的鏈接。
擠出資本泡沫 規范創投市場秩序
近年來,我國創業投資快速發展,不僅拓寬了創業企業投融資渠道、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也提高了直接融資比重、拉動民間投資服務實體經濟,激發創業創新、促進就業增長。
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創業投資卻也面臨著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不完善、監管體制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滯后等問題,存在一些投資“泡沫化”現象以及非法集資風險隱患。
對此,《意見》明確提出要優化監管環境。對不進行實業投資、從事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助推投資泡沫及其他擾亂市場秩序的創業投資企業建立清查清退制度。建立行業規范,強化創業投資企業內控機制、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機制。“《意見》加強了對非法集資、擾亂市場等現象的監管,同時也提出要擠出市場泡沫,保護正當發展的創投機構。”楊歌表示。
據了解,從去年下半年開始,“資本寒冬”成為創投圈的“流行”詞匯。無論是投資人還是創業者,都對近一年的資本環境“變冷”有切身感受。不少機構給出的數據也顯示,融資的案例數量在下降,速度在放緩。
清科研究院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16年上半年,國內私募股權市場共發生投資案例1394起,同比下降4.7%,雖然涉及金額高達3540.96億元,但大額投資案例占比68.9%,且主要集中于滴滴、蘇寧、螞蟻金服等行業巨頭。
“好的項目并不存在融資難題。”楊歌認為,增強現實技術(AR)、虛擬現實技術(VR)、人工智能、文化創意、泛娛樂等行業對資本的吸引力并未減弱。“對投資機構而言,《意見》的出臺實施將解決投資機構長期面臨的各類限制和問題,進一步擴大創業投資規模,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中國創業投資品牌。而對創業者而言,更多的資金和更積極的投資機構,將給初創企業更多的動力。”楊歌表示。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