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指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統籌推進高效協同的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促進各類創新主體協同互動、創新要素順暢流動高效配置,形成創新驅動發展的實踐載體、制度安排和環境保障;高技術產業以高創新性、高智力性和高滲透性為特點,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門,其技術研發、引進和擴散是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和實現創新驅動的重要途徑。
自我國“863”計劃實施以來,我國高技術產業經歷了30年的快速發展,2000-2014年,我國高技術產業主營業務收入由10050.1億元增至127367.7億元,年均增長83.38%。在高技術產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產業區域發展不平衡相關問題,具體表現為高技術企業向東部地區聚集、科技研發活動區域間差距過大和區域人才結構差異明顯。高技術產業發展區域間的差距過大、相關資源向發達省份過度集中會阻礙技術的溢出效應,從而不利于國家協同創新體系的構建。因此,正確認識高技術產業的區域發展差異問題,不僅是制定高技術產業政策的基礎,同時也為實施國家創新驅動戰略提供了一定的參考。
截至2015年,我國東部地區高技術企業數量為1.91萬家,占全國比重為68.21%,是中部地區、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企業數量之和的2.15倍;東部地區高技術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為92.21萬億元,是全國其他地區收入總和的2.62倍;東部高技術產業在資產總值和出口量上也遠遠超過中部地區、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之和,我國高技術產業呈現向東部地區聚集的趨勢,并且區域間企業數量和產業產出方面差距逐漸擴大。我國高技術產業技術研發也存在著區域差距過大的問題,在研發經費支出方面,截至2015年,東部地區高技術產業研發經費內部支出為1509.81億元,占全國研發支出78.55%;申請專利數量為9.85萬件,更是占到總量的82.08%,各項數據遠超全國其他地區。研發人員區域間的不平衡也十分明顯,2014年東部地區高技術產業研發人員數量為65.51萬人,占全國研發人員數量比例為73.28%。研發經費、申請專利數量和研發人員數量的區域差異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我國高技術產業區域間技術水平差距過大。
區域間要素稟賦不同促成了我國高技術產業區域聚集現象,東部地區擁有較為開放的政策環境和經濟資源,在資金、技術和人才方面具有先天的優勢,高技術產業在地區聚集發展,其形成的產業集聚效應和協同效應進一步推動了區域發展,形成良性循環。此外,《高技術產業“十一五”發展規劃》中要求進一步加強長三角、珠三角和環渤海3個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的聚集程度和整體競爭力,《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又提出了壯大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影響力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兩項規劃都促進了高技術產業在東部地區的高度地理集中。與之相比,中西部和東北部地區一方面因為基礎設施和政策條件的限制,另一方面因為人才資源有限,產學研協作創新機制不健全,缺乏區域增長極,高技術產業發展緩慢,與東部地區逐漸拉開距離。高技術產業在東部地區的高度集中會加強對人才和資金的吸引,從而促進研發經費投入、專利數量和科研人員的增加,加快科技進步,而知識和技術的溢出效應又帶動了產業鏈上下游的產業高技術化。但是知識和技術的溢出效應具有一定的空間局限性,隨著空間距離的增加,知識和技術無法輻射到更遠的區域,因此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無法分享東部地區高技術產業發展所帶來的效益。
如何實現高技術產業的區域協同發展?根據上述分析,筆者建議在三大方面集中發力。
第一,在全國范圍內構建高技術產業協同發展體系。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盡快制定東部地區高技術產業與其他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機制,比如鼓勵區域間對口扶持,設立聯合研發機構,組建技術共同體,積極推進高新技術協同創新,保證高技術產業投資和研發的持續性;適時引導高技術產業由東部地區向中西部地區梯度轉移,完善高技術產業市場化機制,疏通知識和技術溢出渠道,打破地域限制;健全知識產權相關制度,發展高技術產業技術標準評估、技術轉移和科技推廣等相關中介機構,為高技術產業區域間協同發展提供信息支持。
第二,根據不同區域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高技術產業政策。面對差異化和多層次的區域間高技術產業發展現狀,政府應因地制宜地制定產業政策,比如在長三角區域,應以上海、南京和杭州為點搭建協同發展機制,進而輻射周邊區域高技術產業發展;比如在華北和東北地區,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基礎上,搭建以周圍省份為次要協作創新技術帶,通過逐層遞進的發展機制來促進高新技術的擴散。對于技術發達的東部地區,應繼續發揮其帶頭作用,加大對科研和人力資源的投入,調高研發強度,將企業規模做強做大;提高基礎研究項目在創新研究中所占的比重,注重自主創新和原始創新。
第三,優化中西部地區的相關資源配置,完善相關制度建設。針對中西部地區缺乏高技術產業增長極的問題,政府應加速制定產業技術路線圖,明確目標和時間點,以高新技術產業帶、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技術城和工業園為載體,鼓勵跨區域的高技術合作,對高技術產業進行戰略部署;通過財稅政策促進區域高技術產業中心的形成與發展,充分發揮高新區在產業轉移和升級中的作用;創新產學研協作體系,重視地方高校和科研機構的作用;重視人力資本的作用,制定切實可行的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完善人才培養與激勵機制;遏制地方勢力對市場的壟斷與分割,加速推進“僵尸企業”退出市場,鼓勵企業兼并與重組?!?/p>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