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能源局網站
國能新能[2016]354號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
《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核集團、華能集團、大唐集團、華電集團、國電集團、國電投集團、三峽集團、神華集團、中節能集團、中電建集團、中能建集團、中廣核集團,各地方電網企業,各太陽能領域相關企業、研究機構、行業協會:
為促進太陽能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快太陽能多元化應用,推動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據《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將編制的《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國家能源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