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突出對創新能力的評價,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對此,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職稱評審改革需要系統推進,改革成敗關鍵在于學術去行政化。此次改革取消了由行政部門統一設置的職稱評審考試門檻,給用人單位更大的評審自主權。”
英語和計算機不再是“硬杠杠”
職稱制度是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對于激勵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隨著人才隊伍整體素質的提升,經濟社會與行業發展需求的變化,一般性、普及性的職稱外語、計算機要求針對性不強,硬性統一的要求不夠科學合理等問題日益凸顯。傳統的“一刀切”做法使職稱英語和計算機水平考試成為職稱評價體系中的“雞肋”。
有鑒于此,近年來北京、廣東、河南、山東、江蘇等多地出臺政策,為職稱評審與外語考試、計算機考試“松綁”。例如,2016年11月,江蘇省人社廳發布《關于調整江蘇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從2017年1月1日起,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該省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對職稱外語水平原則上不作要求。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的,不得作為申報必備條件,可作為評審時的參考因素。同時,徹底取消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2016年12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于北京市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2017年1月1日起,外語和計算機考試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這兩項考試徹底與職稱評審松綁。
對此,熊丙奇解釋說:“參加職稱評審,需要先通過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這一做法,早在10多年前就遭遇輿論質疑,被認為是不合理的行政許可。尤其是有的專業崗位,根本用不到多少外語,卻也要參加外語考試,這就導致很多評職稱者花很多精力準備外語考試,只為通過,最終并沒提高外語水平。在這種情形下,外語職稱考試無疑是一道由行政部門設置的門檻。而圍繞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形成一條包含教材、培訓的利益鏈。”
而此次出臺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則從中央層面明確提出,“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確實需要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自主確定評審條件”。此舉將職稱英語和計算機水平的能力要求下放到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改變了過去“一把尺子量到底”造成的尷尬局面。
不再以論文多少論英雄
在放開職稱英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硬杠杠”后,各地方人社部門進而將改革的矛頭對準了職稱評審中長期存在的“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傾向。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擁有世界第一的專利數量,以及世界第二大規模的研究論文數量,但能夠成功轉化為生產力的科技成果卻寥寥,而這種“重論文輕技術、重研究輕推廣”的現象尤其是在高校、科研院所極為常見。據熊丙奇介紹,以國內高校為例,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國科技成果及人才等評價機制還不夠合理,特別是過分強調了SCI收錄論文的重要性等,導致許多高校教師不夠重視技術開發和創新研究。
因此,早在2014年10月,上海市教委就出臺了《關于推進上海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分類評價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上海的高校對基礎研究人員、應用研究人員、從事技術轉移、科研支撐和服務人員、軟科學研究人員、藝術創作的研究人員的評價,將采取多元的評價體系。2014年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內高校推行職稱分類評審,構建多元化復合型評價體系,把教師分為教學為主、科研為主、教學科研并重、社會服務與推廣4種類型,新評審標準對教師的評價不再“唯論文論。2015年,廣東出臺“科技人員職稱改革11條”,下放職稱評審權評職稱不再“唯論文”……
基于多個省份試水的經驗基礎上,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強化對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研究活動的分類考核。對基礎和前沿技術研究實行同行評價,突出中長期目標導向,評價重點從研究成果數量轉向研究質量、原創價值和實際貢獻”。
而此次出臺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針對現實職稱評審過程中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進一步提出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對實踐性強、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可不作論文要求;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等成果形式代替論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研究成果和創作作品質量,淡化論文數量要求。”
“改革后的職稱評審標準更加符合用人需求,評審方式更加靈活多樣。”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江認為,“這符合‘以用為本’的人才評價觀,用什么樣的人才,就要采用什么樣的評價方法。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傾向,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反映了由過去的‘一刀切’人才評價方式向符合不同人才成長規律的評價方式轉變,讓職稱評審制度助力優秀人才脫穎而出,這一改革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
沒有了“硬條件”職稱怎么評才公平
取消統一的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要求以及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的做法,無疑都具有進步意義。然而,在人們欣喜之余,不免會有些擔心:沒有這些“硬條件”,職稱評審會不會滋生更多的“人情交易”?
對此,熊丙奇表示,要讓評審真正關注參評者的能力和水平,就必須改革由行政力量主導評審的機制,實行學術共同體評價。具體而言,由于職稱關注的是參評者的專業技術能力,因此就應該從專業角度進行評價,需要采用專業標準。“目前職稱評審中關注的考試標準、論文標準,均非專業、學術標準,而是行政標準。比如有的地方評職稱時,只要求參評者提供論文發表的期刊封面和目錄,這看重的就是論文是否發表,發表在什么檔次的期刊。這種論文評價,顯然容易滋生論文交易。”熊丙奇說。
而此次出臺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則提出注重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創造性,突出對創新能力的評價。同時提出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引入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基礎研究人才評價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評價突出市場和社會評價,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才評價重在同行認可和社會效益。
熊丙奇進一步表示:“既保障公平,又符合人才評價規律的職稱評審,應該建立學術共同體評價機制,這是我國職稱改革成敗的關鍵所在。這也要求,我國在推進職稱評審改革時,廣泛聽取意見,進行科學的頂層設計,系統推進改革。”
此外,吳江表示,職稱評審要化繁為簡,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簡便”的原則,科學合理地設置評價條件和程序,減少交叉評價和“多頭”評價,讓專業技術人才少跑腿、少填表、少準備資料,減輕人才“被評價”的負擔。同時,要避免“一放就亂”,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自主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