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信部
近日,工信部印發《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點》,要點如下:一、深入落實“中國制造2025”,加快創新綠色發展;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落實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和改革任務;四、完善示范基地工作體系。
以下為全文: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工信廳規[2017]23號
部屬相關單位、部屬相關高校、部機關相關司局:
為做好2017年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推進工作,制定《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點》。現印發你們,請按照任務分工,細化工作內容,明確工作進度、責任處室和責任人,認真抓好落實。有關工作進展情況請及時報部(規劃司)。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3月9日
(聯系電話:010-68205112)
附件:
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點
2017年是“十三五”規劃深入實施年,也是全面推動“中國制造2025”見成效的關鍵年。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國家示范基地)是承載“中國制造2025”戰略任務、重點產業、重大工程的重要載體。為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落實《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2017年工作要點》,現制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點如下:
一、深入落實“中國制造2025”,加快創新綠色發展
(一)實施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計劃
1.研究制定“中國制造2025”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計劃實施方案,開展首批卓越提升試點遴選工作,通過培育創建,以點帶面,打造“中國制造2025”示范區,成為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先進制造基地。
2.聯合“中國制造2025”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試點所在地政府,及時宣傳報道卓越提升計劃進展情況以及首批卓越提升試點對象的工作推進情況。
(二)加強制造業協同創新平臺建設
3.重點依托國家示范基地已有創新平臺,聯合相關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各類創新主體,推進區域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提供促進制造業創新的公共服務,加強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轉化。
4.選擇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等新興產業領域,聚焦推廣應用環節,重點支持在國家示范基地推動建設一批新產品推廣應用中心。
(三)實施工業強基工程
5.鼓勵“四基”企業集聚集約發展,圍繞重點領域基礎產品和技術,依托示范基地,培育和建設一批特色鮮明、具備國際競爭優勢的產業集聚區,引領推動“工業強基”工程實施。
6.重點依托國家示范基地,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軌道交通裝備、高檔數控機床等十大領域在“四基”領域實施“一攬子”突破行動。
(四)培育區域品牌建設示范區
7.支持有條件的示范基地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美譽度好、競爭力強、附加值高的產業集群區域品牌,開展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示范區建設。
(五)推行綠色制造體系
8.在示范基地試點推行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推動產品、工廠、園區綠色化發展,支持有條件的示范基地建設綠色園區。
(六)開展節能減排試點示范
9.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行動,形成全國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示范企業、園區,在示范基地中開展示范推廣,并發揮其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工業領域優化能源資源配置。
10.支持在沿海地區的示范基地開展集中推廣應用海水淡化的試點,培育海水淡化與綠色應用產業基地,建設適當規模的海水淡化裝置。
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七)推進“雙創”平臺建設
11.優先從示范基地中,遴選建設大企業“雙創”示范基地,支持建設基于互聯網的開放式“雙創”平臺和面向中小企業的“雙創”服務平臺。
12.鼓勵示范基地開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和申報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認定。
(八)推動互聯網+示范基地發展
13.以國家示范基地為核心,積極創建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區,推動智能制造由領先企業的點狀突破向區域制造業的整體提升邁進。
14.加大對智慧化工園區(示范基地)的經驗總結和宣傳推廣,借鑒其成功經驗,繼續在相關示范基地中遴選示范典型,推進智慧園區建設。
(九)深入推進軍民融合發展
15.支持有條件的地區以國家示范基地為基礎和支撐,加快軍民協同創新,促進產業軍民深度融合,全面推進軍民技術、成果、人才、信息等要素的雙向轉化應用,積極創建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
(十)加快新興產業領域基地創建
16.支持新興產業加快集群化發展,在示范基地申報和評審中,支持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產業、安全產業、應急產業作為新興的產業領域,創建國家示范基地。
(十一)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17.優先支持在紡織服裝國家示范基地中開展創意設計平臺(園區)建設,開展紡織服裝創意設計試點示范的遴選與培育。
18.發揮好示范基地的引領和載體作用,推動產業轉移合作,支持跨區域合作共建產業園區,抓好產業轉移合作示范園區建設。
19.在國家示范基地中,優先考慮建設“智慧集群”,選擇一批管理規范、產業集聚度高、創新能力強、信息化基礎好、引導帶動作用大的重點產業集群,開展“智慧集群”培育和建設工作。
三、落實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和改革任務,完善相關支持舉措
(十二)承接國家重大區域戰略落地實施
20.指導京津冀地區示范基地建立緊密長效的合作機制,加強相互交流合作與經驗分享,以國家示范基地為重要載體,深化京津冀產業協同發展,推動產業升級轉移工作。
21.出臺《長江經濟帶世界級產業集群實施指南》,依托國家示范基地,打造電子信息、高端裝備、汽車、家電、紡織五大世界級產業集群。
22.依托重點國家示范基地及其骨干企業,推動在“一帶一路”沿線建設產業合作園區。
23.鼓勵和引導貧困地區、革命老區、邊疆地區等重點區域產業集聚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培育示范基地,帶動產業扶貧,增強內生動力。
(十三)推動機制模式探索創新
24.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7號),推進示范基地為代表的園區,積極探索體制機制創新,完善管理制度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增強示范基地的功能優勢和發展實力。
25.進一步發揮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國家開發銀行、中信集團等合作機制作用,探索創新金融機構、社會資本及各類基金支持國家示范基地建設提升的合作新模式、新機制。
(十四)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26.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支持部屬高校、研究院所與國家示范基地和基地內骨干企業開展合作,共同建設研究生培養(實習)基地、行業公共(共性)技術平臺,組織實施示范基地“博士服務團”“專家服務團”行動。
27.建設高水平的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優先選拔國家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優秀管理人才參加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培養一批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
28.加大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力度,構建校企對接平臺,加強示范基地與職業院校合作,培養緊缺型產業工人和高級技師。支持國家示范基地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訓中心和技能大師工作室。
(十五)加大示范基地工作宣傳
29.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傳示范基地工作進展與成效,介紹“十三五”深入推進示范基地工作的思路和舉措,提出2017年重點工作安排,對重要政策、重要舉措、重要成果等信息進行宣傳、解讀、發布。
(十六)做好示范基地成果展示
30.在“中國制造2025”成果展上集中展示示范基地落實推進“中國制造2025”的主要成果和典型經驗,指導編制示范基地年度發展報告,擴大示范基地品牌效應和社會影響力。
四、完善示范基地工作體系,提高創建管理水平
(十七)開展新一批示范基地的申報與評審
31.完善國家示范基地部內工作程序,加強示范基地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規范國家示范基地評審、管理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32.組織開展2017年度國家示范基地申報和評審工作,好中選優遴選“規模效益突出的優勢產業示范基地”和首批“專業化細分領域競爭力強的特色產業示范基地”。
33.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1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7號),支持發展較好的國家級經開區等開發區,積極創建國家示范基地,打造新型工業化發展的引領區,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十八)開展首次示范基地發展質量評價
34.完善國家示范基地發展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工作方案,結合示范基地年度發展數據等信息,對目前333家國家示范基地開展首次發展質量評價工作。
35.加強國家示范基地分級分類指導與動態管理,結合發展質量綜合評價結果,完善國家示范基地的退出機制,進一步保持國家示范基地發展的先進性。
(十九)建設區域性、行業性平臺
36.指導中國石化聯合會化工園區委員會推動在石化化工類示范基地建立聯盟組織,加強相互交流與合作。
37.依托有關行業協會和部屬單位,設立示范基地工作秘書處,籌建專家委,加強示范基地工作的研究、宣傳、培訓和交流。
(二十)充分發揮智庫作用
38.充分發揮國家制造強國建設戰略咨詢委、行業協會、研究機構、高校等智庫作用,研究示范基地建設提升的前瞻性、戰略性等重大問題,組織專家對示范基地發展問診把脈,為示范基地發展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