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廳信軟函[2017]2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部機關相關司局,有關單位:
為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的行動計劃(2015-2018年)》(工信部信軟〔2015〕440號)和《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2016-2020年)》(工信部規〔2016〕333號)等文件,根據我部2017年工作要點和兩化融合管理體系工作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有關部署,2017年我部將繼續深入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工作。現將貫標試點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企業推薦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良好。
(二)兩化融合工作具備良好基礎,管理規范,對建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實施管理體系的經驗,如質量、環境、能源、職業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術服務等。
優先支持國家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行業兩化融合標桿(示范)企業,獲國家或省部級質量獎的企業積極申報。
二、推薦工作要求
(一)貫標試點企業由部機關相關司局、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或有關行業協會推薦。推薦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
(二)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企業數量原則上不超過40家。各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企業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5家,且其推薦的數量不計入所在省(自治區)。各全國性行業協會推薦的試點企業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5家。各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企業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家。申報試點的企業只能通過一個渠道推薦,2014-2016年期間已確定為國家級貫標試點的企業無須重復申報。
(三)申報試點的企業應通過中國兩化融合服務平臺的企業兩化融合自評估系統(www.cspiii.com/zipinggu)開展周期性自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貫標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參考。
三、進度安排
2017年5月20日前,各有關單位完成推薦企業報送工作。
6月中旬,我部組織有關專家對被推薦貫標試點企業進行評審,確定貫標試點企業名單。
7月上旬,公布2017年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名單。
四、報送要求
請各推薦單位于2017年5月20日前將試點企業推薦表(格式見附件1)和試點企業申報書(見附件2)加蓋公章后以機要交換或EMS郵寄方式報送至我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并將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郵箱。超過規定時限將不予受理。試點企業推薦表和申報書電子文檔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務司)網站下載。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陶 元 010-68208273 柳 楊 010-68632510
郵 箱:gltx@cspiii.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718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
郵 編:100846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