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17〕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創新是社會進步的靈魂,創業是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徑,創新和創業相連一體、共生共存。近年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興起,催生了數量眾多的市場新生力量,促進了觀念更新、制度創新和生產經營管理方式的深刻變革,有效提高了創新效率、縮短了創新路徑,已成為穩定和擴大就業的重要支撐、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正在成為中國經濟行穩致遠的活力之源。為進一步系統性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強化政策供給,突破發展瓶頸,充分釋放全社會創新創業潛能,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
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著力振興實體經濟,必須堅持“融合、協同、共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要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的生態環境,著力推動“放管服”改革,構建包容創新的審慎監管機制,有效促進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拓展創新創業的覆蓋廣度,著力推動創新創業群體更加多元,發揮大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領軍作用,有效促進各類市場主體融通發展;進一步提升創新創業的科技內涵,著力激發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的創造潛能,強化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的有機銜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有效促進創新型創業蓬勃發展;進一步增強創新創業的發展實效,著力推進創新創業與實體經濟發展深度融合,結合“互聯網+”、“中國制造2025”和軍民融合發展等重大舉措,有效促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加快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創新為本、高端引領。以科技創新為基礎支撐,實現創新帶動創業、創業促進創新的良性循環。堅持質量效率并重,引導創新創業多元化、特色化、專業化發展,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堅持創新創業與實體經濟相結合,實現一二三產業相互滲透,推動軍民融合深入發展,創造新供給、釋放新需求,增強產業活力和核心競爭力。
改革先行、精準施策。以深化改革為核心動力,主動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面向新趨勢、新特征、新需求,主動作為,針對重點領域、典型區域、關鍵群體的特點精準發力,出實招、下實功、見實效。著力破除制約創新創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生產、管理、分配和創新模式的深刻變革,繼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為新動能的成長打開更大空間。
人才優先、主體聯動。以人才支撐為第一要素,改革人才引進、激勵、發展和評價機制,激發人才創造潛能,鼓勵科技人員、中高等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才、農民工、退役士兵等有夢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群體更多投身創新創業。加強科研機構、高校、企業、創客等主體協同,促進大中小微企業優勢互補,推動城鎮與農村創新創業同步發展,形成創新創業多元主體合力匯聚、活力迸發的良性格局。
市場主導、資源聚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整合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資源,建設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支撐平臺,健全創新創業服務體系,推動政策、技術、資本等各類要素向創新創業集聚,充分發揮社會資本作用,以市場化機制促進多元化供給與多樣化需求更好對接,實現優化配置。
價值創造、共享發展。以價值創造為本質內涵,大力弘揚創新文化,厚植創業沃土,營造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推動創新創業成為生活方式和人生追求。踐行共享發展理念,實現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使創新創業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二、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重點突破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制度障礙,保護知識產權,活躍技術交易,提升創業服務能力,優化激勵機制,共享創新資源,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一)建立完善知識產權運用和快速協同保護體系,擴大知識產權快速授權、確權、維權覆蓋面,加快推進快速保護由單一產業領域向多領域擴展。搭建集專利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于一體,審查確權、行政執法、維權援助、仲裁調解、司法銜接相聯動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探索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發揮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樞紐作用,加快建設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國家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
(二)推動科技成果、專利等無形資產價值市場化,促進知識產權、基金、證券、保險等新型服務模式創新發展,依法發揮資產評估的功能作用,簡化資產評估備案程序,實現協議定價和掛牌、拍賣定價。促進科技成果、專利在企業的推廣應用。(國家知識產權局、財政部、科技部、中國科協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探索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領域率先建立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時轉化制度。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內未能轉化的,可由國家依法強制許可實施轉化。(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摘自 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