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一批高水平大學和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學是黨和政府的長期戰略目標,也是我國教育界和全國人民的一個中國夢。我國對高等學校進行重點建設的歷史已有二十多年,“211工程”和“985工程”推動一批重點建設高校顯著提高了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為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奠定了良好的基礎。2015年,國務院發布《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為我國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繪制了新的宏偉藍圖,本次教育部、財政部、發改委發布《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又為高校合理選擇建設路徑,不斷提升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和國際交流合作能力指明了方向。繼往開來,引入競爭機制
1993年,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印發了《關于重點建設一批高等學校和重點學科點的若干意見》,決定設置“211工程”重點建設項目,即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點。1995年,國務院批準,原國家計委、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211工程”總體建設規劃》,“211工程”正式啟動。“211工程”采取分批滾動實施的辦法,最終選定了112所建設高校,持續進行支持。
1998年5月,時任國家主席江澤民同志在北京大學百年校慶時提出“為了實現現代化,我國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1999年,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創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和一批一流學科”,“985工程”正式啟動,分期開展。在隨后的幾年時間里,陸續有39所高校進入重點建設行列。
經過二十多年的建設,“211工程”和“985工程”吸引和會聚了一大批優秀人才,建設高校辦學條件、學科水平和育人能力大幅度提升,顯著提高了我國高等教育的國際影響力。事實證明,集中有限資源加大對部分高校的投入收到了預期效果。但同時,身份固化、競爭缺失、發展趨同的問題也凸顯出來。
“雙一流”實施中,在《總體方案》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建立動態開放競爭,以績效評價為主的調整機制,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終身制。對不能達到建設目標和水平的高校給予預警并減小支持力度直至調整出建設范圍;建設期末根據評價結果等情況,重新確定下一輪建設范圍。這一機制在過去的重點建設計劃中是沒有提出過的,是新的發展條件下進行重點建設的新思路、新舉措,有利于建設高校自主制定發展規劃與建設方案,增強質量意識和爭優意識,同時也為其他未能進入建設范圍的高校進一步提高學科水平和培養質量,爭取下一輪得到支持保留了空間。
分類建設,調動各方積極性
“雙一流”的實施將原“211工程”與“特色重點學科項目”、“985工程”與“優勢學科創新平臺”等高等教育重點建設項目整合優化,明確按照“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兩類目標確定建設高校,實行分類進入、分別建設,突出改革導向,實行開放競爭,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地方院校依照標準同等對待。對于個別學科具有突出優勢,水平較高,國際影響力較大的高校,只要滿足條件也可以納入建設范圍。有利于不同類型的高校合理進行建設定位和選擇建設路徑,實現差別化、多樣化發展,充分調動地方和高校積極性。這樣可以緩解行業特色鮮明、優勢學科突出的高校為追趕“一流”而盲目擴大學科覆蓋面的沖動。而且從國際上看,近二三十年來新近躋身世界一流大學的也少有傳統意義上的綜合性大學,當今世界和國際高等教育畢竟與百年前不同了。
同時我們也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無論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還是一流學科建設高校,都應該以學科為基礎,學科是大學最活躍的單元,要以一流學科建設引領健全學科生態體系,帶動學校整體發展。二是建設高校自主確定學科建設口徑和范圍,有利于高校優化學科建設結構和布局,為不同學科間的交叉融合提供了舞臺,也有利于水平較高的綜合性大學發揮多學科優勢,探索和布局國際前沿學科。“雙一流”為高校充分發揮自身特色,選擇優勢學科,優化資源配置,合理制定發展策略,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強調貢獻,突出中國特色
雙一流實施過程中大家普遍關心的是遴選條件,《實施辦法》提出綜合考慮可量化標準和綜合性因素,著力于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專家委員會根據《總體方案》要求和《實施辦法》,以中國特色學科評價為主要依據,參考國際相關評價因素,綜合高校辦學條件、學科水平、辦學質量、主要貢獻、國際影響力等情況,以及高校主管部門意見,論證確定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認定標準。遴選方式也是過去沒有過的,將不再組織申報評審,而是依托專家委員會,根據認定標準,采取認定方式確定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減少了學校負擔,避免了重復評價。
目前我國高校在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過程中,大多將進入國際排名前列作為目標。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當然必須在世界范圍進行比較,這必然涉及國際排名。但是,目前國際上影響力較大的幾個世界大學和學科排名,各有不同的指標體系及不同權重選擇,在其各自理念引導下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也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單純采用某種國際排名作為評價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的標準是片面的有風險的,單純以個別的量化指標引導高校建設也會導致高校急功近利,或者千校一面。無論政府決策還是高校建設,都應全面分析各種大學和學科排名的特點與側重,確保參考的指標不僅可以反映高校的綜合實力、學科水平和國際影響,還要與高校的辦學目標和定位相一致。
作為一所大學,首先要為國家做出貢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辦好高等教育,事關國家發展、事關民族未來,要扎根中國大地辦大學。中國的大學首先要為中國做出貢獻,特別是作為中國一流大學,要服務國家高層次人才需求、重大科技戰略需求、文化傳承創新需求,因此必須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但是高校對國家和經濟社會作出的突出貢獻是不可能客觀全面地反映在國際評價中的,因此《實施辦法》強調以中國特色學科評價為主要依據,參考國際相關評價因素,綜合高校各方面情況,以及有關部門意見,論證確定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認定標準。
目前我國對大學支撐國家發展貢獻的評價,包括有關指標的研究確定、數據的第三方采集、積累與分析,尚不完善或缺失,在這方面,有關政府部門和第三方評價機構正在進行有益的嘗試,還需要各方面不斷加以完善。
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任重道遠。面對建設進程中必然遇到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需要政府、大學,以及所有高等教育工作者認真思考、理解把握問題本質和涉及的教育、科技規律,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服務國家、堅持改革創新,按照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提高大學治理水平,加快建立并踐行現代大學制度,樹立自信、保持特色、強化優勢,勇于進取,走出一條建設我國世界一流大學的路子。
摘自《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