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國家電網報
2017年11月30日,國家電網公司完成了公司制改制的工商變更登記。
近日,公司取得改制后的工商營業執照。至此,公司總部和公司系統144家全民所有制企業實現“華麗變身”,全部提前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業分別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深化改革進入新的階段。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制度的設計必須適應時代的變化,治理的腳步需要跟上發展的節拍。開展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公司制改制是公司管理體制、運營機制的重大調整,也是公司治理方式的深刻變革。只有通過改革改制,不斷完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公司才能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形成各司其職、各負自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進一步提升綜合管理水平,強化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更好地服務社會經濟發展。
今年以來,公司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資委要求,立足實際、精心組織、主動作為,順利完成了公司制改制任務,開啟了公司治理現代化發展的新階段。
推進公司制改革,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是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重要基礎。
年終歲末,國資國企改革迎來了一個關鍵節點。
今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7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規定2017年年底前,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要全部改制為按照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在《實施方案》正式印發時,國資委監管的101家中央企業中仍有69戶集團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業;近5萬戶中央企業子企業中,仍有約3200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從歷史來看,全民所有制企業曾經對于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服務國民經濟發展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面對市場化、現代化、國際化新形勢,全民所有制企業在法律形式、履行責任、規范行為等方面不能完全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不利于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舊制度的軌道上,生產力的新車輪注定行之不遠,要邁開現代化的步伐,最根本在于制度層面變革創新。今年年底前,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中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將完成從全民所有制到公司制的轉變,推動中國全面進入公司制時代。
國資委副秘書長彭華崗明確表示:“推進這些企業的公司制改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前置性條件,是國有企業改革整體向前推進的重要舉措。”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公司制企業,實現出資人所有權和企業法人財產權的分離,有利于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產權管理體系和治理結構,明確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和黨組織的權責邊界,促進國有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實現做強做優做大。可以說,完成公司制改制,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更是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重要基礎。
就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實施方案》的同一天,公司印發《關于啟動公司制改制的通知》,要求各級單位年底前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正式拉開了集中改制的大幕。不到半年時間,公司各級單位全部按《公司法》完成工商登記,完成董事會、監事會的組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備,以及完善議事規則修訂等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這一次,我們再次用國網速度,向黨中央交出了銳意改革的答卷。作為關系國家能源安全和國計民生的國有骨干企業,完成公司制改制是公司踐行“四個意識”,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公司全面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實現科學規范運營,不斷增強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內在需求。公司積極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決策部署,將公司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明確黨組織在企業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使黨組織成為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公司專門成立公司制改革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統籌研究和協調解決改制工作重大問題,堅定不移、不折不扣按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完成改革任務,為激發企業發展活力和內生動力,全面建成“一強三優”現代公司、創建“兩個一流”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總部干部職工帶頭貫徹公司黨組決策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嚴的要求、更實的作風,全力做好改制工作。
打開公司制改革工作里程碑計劃表,分工明確的工作任務、環環相扣的工作安排、統籌推進的工作進度,無不折射出公司黨組強烈的進取意識和堅定的使命擔當。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把加強黨的建設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堅持黨對國有企業領導,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堅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則。
公司黨組高度重視改制工作,先后兩次召開黨組會審議有關改制議題,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舒印彪多次對公司制改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從完善公司治理的高度,加強頂層設計,統籌推進改制工作。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黨組副書記寇偉為組長,副總經理、黨組成員王敏為副組長的公司制改革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級單位均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工作組,明確各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公司制改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多次召開會議,統籌研究和協調解決改制工作重大問題,各部門分工明確、通力配合、協同推進。
黨的建設在公司制改制中得到充分體現和切實加強。“今年6月以來,我們會同公司黨建部、辦公廳、組織部、人資部等部門,修訂改制后的公司章程和二級單位章程模板,全面落實黨建工作進章程和法人治理要求。”公司制改革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司法律部有關負責同志介紹道。
翻閱各單位章程,我們能看到幾處重大修訂。在《章程》“總則”中增加“黨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等有關黨組織的表述;在“董事會的職責”增加“董事會決定公司重大問題,應事先聽取公司黨委的意見”;單設一章“黨委”,明確“董事長、黨委書記原則上由一人擔任”,公司黨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法規履行的相關職責。同時,為保障黨委會決策切實落地,明確規定“參加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的黨委委員應當按照黨委會決定發表意見,履行職責”。
超前謀劃,摸清家底,為公司制改制工作的啟動奠定堅實基礎。早在2016年年底,公司即著手梳理公司制注冊的法律依據、法定程序和監管要求,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制定改制工作計劃和保障措施。今年年初,公司組織調查摸底,全面摸清各級全民所有制家底;提前研究制定《公司制改制工作方案》,明確總部及各單位改制工作的8項關鍵節點和28條任務清單。前期工作優質高效,啟動改制迅速有力。7月25日國資委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視頻會議甫一召開,公司在中央企業中率先召開啟動會議,落實會議要求,周密部署安排。
措施扎實,管控嚴格,為公司制改制的質量和成效提供了堅強保障。“在改制工作中,我們推行項目制管理,編制改制工作里程碑計劃,嚴控關鍵任務完成時限,實現工作任務責任到人、落實到天。”公司制改革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說。不僅如此,公司主動研究改制政策,編印近10萬字的法律政策匯編;發布《公司制改制工作問答》,集中解答53項熱點疑難問題;建立工作周報機制,發布月報和雙周報11期,及時通報和宣傳各單位改制進展和典型經驗。
強化過程管控,也是改制工作的重要方面。公司嚴格落實《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嚴格履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和民主程序,引入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評價,確保改制過程的依法合規。
此次公司制改制在廣度和深度上非同尋常,是改制,更是改革。盡管改制時間緊迫、任務艱巨,但公司超前謀劃摸底、落實黨建要求、嚴格過程管控、采取扎實措施,為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提供了生動實踐、發揮了表率作用。
公司制改制不是簡單形式上的改變、名稱上的翻牌,而是對公司管理體制、運營機制的重大調整。
包括公司總部,本次納入公司制改制的單位有145家,其中二級單位21家,三級及以下單位123家。此外,還有88家全民所有制企業進行“子改分”處置,10家全民所有制企業清算關閉。整體改制數量在中央企業中排名靠前。
11月30日,國資委批復公司改制方案,公司在國資委批復當日內就完成提交工商登記材料和新版營業執照打印。而公司下屬單位在11月15日前便全部完成工商登記,21家二級單位已于10月23日前全部完成工商登記,其中15家二級單位于9月30日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如此龐大的改制規模,給公司會帶來怎樣的治理體系變革?這次改制,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只是起點。抓住公司制改制工作的契機,抓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激發企業活力和動力,為全面建成“一強三優”現代公司、創建“兩個一流”提供制度保障,才是改制的核心要義。
在黨的領導方面,改制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黨的建設各項要求,堅持“四同步、四對接”,明確黨組織在企業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使黨組織成為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改制過程中明確了各治理主體的權利、義務、責任,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充分發揮《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統領作用,明確決策機制和議事規則。公司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和法人治理結構要求,做好各級法人單位董事、監事和經理層的任命工作,著眼于激發企業活力,大力深化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建立靈活高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逐步實現管理人員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
改制后的公司是國有獨資公司,各級法人單位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改制后公司及各級單位設董事會,董事會履行決定公司年度綜合計劃與預算、高級管理人員聘任考核、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職責。
改制后公司及各級單位設監事會或監事,監事會和監事依照《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和《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履行監督職責,對董事會和經理層依法依規履職情況進行監督評價。
在改制過程中,公司總部全體干部職工增強責任意識,胸懷大局、把握大勢,加強宏觀形勢研判,提高科學決策能力,堅定地貫徹公司黨組決策部署,主動迎難而上、帶頭攻堅克難,精益求精做好每項工作;主動了解各單位在改革發展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對于基層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及時研究,摸實情、出實招,指導基層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創造性地落實好公司黨組決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