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指標、嚴控分布式光伏規模,降低補貼強度,并將新投運項目上網電價統一降低0.05元/千瓦時。
一石激起千層浪。《通知》一經發布便引起廣泛關注與熱議。業內人士紛紛表示,加快平價上網、加速補貼退坡,是光伏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但也希望給予行業一定的緩沖期。
在6月11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通知》既是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緩解光伏行業當前面臨的補貼缺口和棄光限電等突出矛盾和突出問題的重要舉措,從而推動光伏產業從規模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
力促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在政策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國光伏產業發展成績斐然,同時也出現補貼缺口持續擴大、消納難、產能過大存在隱患等問題和挑戰。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壯大清潔能源產業的精神,促進光伏行業高質量發展,《通知》提出,合理把握發展節奏,優化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規范分布式光伏發展。今年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規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
同時,《通知》明確,加快光伏發電補貼退坡,降低補貼強度。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05元,I類、II類、III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元、0.6元、0.7元(含稅)。新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2元(含稅)。
“此次出臺《通知》是著力解決當前光伏發展的突出矛盾、突出問題作出的階段性年度政策安排,旨在促進我國光伏行業從大到強,從規模擴張到提質增效,促進光伏企業練內功、強體質,提高核心競爭力。”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出臺,一是有利于緩解財政補貼壓力,二是有利于解決消納問題,三是有利于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四是有利于促進地方降低非技術成本,改善營商環境。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此次新政的調控措施并非“一刀切”。“《通知》對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進行了優化,采取分類調控。”該負責人表示,對需要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和分布式電站建設規模合理控制增量;對領跑基地項目視調控情況酌情安排;對光伏扶貧和不需國家補貼項目大力支持,有序發展。
市場化是最終出路
國家繼續支持光伏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毫不動搖。“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有序發展、高質量發展是行業的共同責任和目標。”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加強研究相關政策措施,抓緊研究光伏發電市場化時間表路線圖,統籌考慮非化石能源消費目標、電網消納能力、財政補貼實力,完善“十三五”光伏發展目標和后幾年發展規模,合理把握發展節奏。
要大力推進分布式市場化交易。“《通知》出臺后,有些地方電網公司簡單理解為國家要控制光伏發展,該并網的項目也不給并了,按政策要求該墊付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也停止了,應立即改正。”該負責人表示,今后要不斷完善商業模式和運行模式,使分布式市場化交易成為分布式光伏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成為新形勢下分布式光伏發展的新突破、新市場。
同時,抓緊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度的落地實施。“目前,相關政策已完成征求意見工作,正在根據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爭取年內出臺。”該負責人說,這一制度實施后,將進一步強化各地方政府和售電公司、參與市場交易大電力用戶、自備電廠等市場主體對消納可再生能源的責任,對促進包括光伏發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來,我國光伏發電技術不斷進步,建設成本快速下降。然而,從目前情況看,項目非技術成本高、企業負擔重的問題越來越突出,直接影響光伏發電平價上網和市場競爭力。
該負責人表示:“今后,我們將把各地落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非技術成本情況作為年度規模安排和基地布局建設的重要依據。對非技術成本低的地區優先下達規模、布局基地建設。同時,將重點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以及各地、各方工作落實的監管,著力減輕光伏企業負擔,保障企業合法利益,加快實現光伏發電平價上網。”
“為擴大消納,進一步減少棄光限電,我們將認真落實《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的實施方案》明確的各項措施,著力擴大光伏發電消納,突出抓好重點地區的消納問題,確保實現雙降。電網企業要落實新能源優先調度要求。”該負責人說。
業內專家表示,《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發布,吹響了我國光伏行業走上高質量發展道路的“集結號”。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