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度工業強基工程重點產品、工藝“一條龍”應用計劃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規函〔2018〕2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工業強基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推進重點工業基礎產品和工藝的應用,我部將組織開展2018年度工業強基工程重點產品、工藝“一條龍”應用計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目標
圍繞《工業強基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一條龍”應用計劃,以上下游需求和供給能力為依據,以應用為導向,依托第三方機構,針對重點基礎產品、工藝,梳理產業鏈重要環節,遴選各環節承擔單位,加快工業強基成果推廣應用,促進整機(系統)和基礎技術互動發展,建立產業鏈上中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體化組織新模式,著力補齊短板、提高發展質量,促進制造業創新發展和提質增效升級。
二、工作任務
2018年,選擇“控制器”“高精密減速器”“伺服電機”“發動機電噴系統”“高速動車組軸承及地鐵車輛軸承”“存儲器”等6條龍開展相關工作。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條龍”應用計劃承擔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
1.須為中國境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
2.產品、工藝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工業強基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等要求。
3.承擔單位的產品、技術或工藝應與擬參與的“一條龍”應用計劃有直接關聯性,滿足擬參與的“一條龍”具體環節設定的條件。
4.持續創新能力強,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質量良好,相關關鍵性能指標處于國內同類產品領先水平。
5.近三年經營業績良好,利潤率超過同期同行業平均水平。
6.具有健全的財務、知識產權、技術標準和質量保證等管理制度。
7.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等事故,未發生造成惡劣影響的社會穩定事件,無違法違規行為。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單位需按照“一條龍”應用計劃申報要求填寫申報書(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2.申報材料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不進入評審程序。
3.申報單位對所報文件及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三)優先支持
對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內的優勢企業、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內的企業、已承擔工業強基工程實施方案的企業和項目、軍民資源共享及融合發展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計劃。
四、工作程序
(一)各申報單位以書面形式將申報材料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分別為一個申報主體。原則上,各申報主體每條鏈每個環節推薦單位不超過20個。請各申報主體于2018年10月12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劃司)報送推薦文件,附各單位申報書(一式3份,附電子版光盤)。
(三)我部將委托第三方機構梳理形成若干條產業鏈,評審遴選后擇優推薦。若存在斷鏈情況(即某個環節沒有合適的應征單位),由第三方機構視情況組織有條件的單位進行補鏈。結合第三方機構的推薦結果,我部將擇優確定“一條龍”應用計劃承擔單位和示范項目,建立項目庫。
(四)我部將向國家開發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推薦“一條龍”應用承擔單位和示范項目。相關金融機構按照監管要求和企業(項目)實際情況提供金融支持。
(五)各申報主體要負責加強對“一條龍”承擔單位的指導,支持和推動相關示范項目的實施。第三方機構作為“一條龍”應用計劃推進單位,協助推動“一條龍”應用計劃的實施。
五、配套政策
(一)經遴選納入“一條龍”應用計劃的承擔單位,將明確為工業強基工程“四基”產品和技術應用示范企業(單位)。
(二)承擔單位在“一條龍”示范應用中開展的項目,明確為工業強基工程重點產品、工藝“一條龍”應用計劃示范項目。
(三)承擔單位和示范項目將作為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其他銀行、產業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合作對接的重點。
(四)支持承擔單位積極參與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卓越提升。
附件:
2.高精密減速器“一條龍”應用計劃申報要求-CRIA.docx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8年9月14日
(聯系電話:010-68205105 010-68205130)
來源:工信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