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過去經濟高速增長時多采用單一指標的做法,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需要增加反映產業、行業、地區等各方面結構協調性的指標、質量效益指標和新動能發展指標,更注重整體性與全局觀。
要實現我國經濟從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首先要構建高質量發展的評判體系。這一評判體系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過去的指標體系主要體現速度指標體系、總量指標體系、財務指標體系等方面,反映經濟建設方面的指標偏多,反映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指標少,并且在衡量經濟高速發展水平時多采用單一指標,只能反映出某一方面的數量特征,缺乏整體性與全局觀。高質量發展則要求我們增加反映產業、行業、地區等各方面結構協調性的指標、質量效益指標和新動能發展指標,多用質量效益指標去考核各類主體。特別是在加入質量指標時,要多從工業增加值率、企業杠桿率、有效投資率、產能利用率等幾個方面考核經濟的發展狀況,從而更好地反映價值鏈分工、經濟發展結構、勞動者報酬及投入產出的比率。在評價時應更加重視民生事業發展和資源環境改善情況,并將就業、收入、消費、生態環境等指標的重要性不斷提升。從長期與短期、宏觀與微觀、總量與結構、全局與局部、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等多個維度推動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的構建。
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要明確其政策體系,在宏觀政策層面上要做到尊重市場、尊重規律、尊重趨勢。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要把數量型政策與質量型政策相結合,長期政策與短期政策相結合,把正向引導與負向約束相結合,運用負面清單制度來引導高質量的發展。在宏觀政策中,要把握好經濟發展的基調與大方向,在發揮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數量型政策的基礎上,更加重視人力資本政策、技術創新政策等質量型政策的作用。在產業政策中,落實對行業的指導與幫扶,積極引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改造升級。在微觀政策上,加強對企業的激勵提升其競爭力。在社會政策上,給予民生更多的關注。同時政策體系的核心在于有效地協調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即以競爭政策為基礎,通過建立和維護競爭秩序來保護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從而通過產業政策來促進產業結構的高級化。
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高質量發展應在宏觀、中觀和微觀層面都有所表現,因而在這三個層面上都應建立合理的標準體系。首先,在宏觀方面,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表現為中高速合適的增長速度。在穩定當前合理的經濟增速的同時,加強經濟發展新動能的培育,釋放出經濟發展的潛在增長率,為長期發展提供保障。其次,在中觀方面,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表現為結構合理的產業系統和梯度合理的地區差異。要做到生產要素的跨區域有效流動,從而解決資源配置在區域間的不平衡、不協調等結構性矛盾問題。最后,在微觀方面,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表現為產品和服務的質量系統化和品牌系統化。通過推進產品與服務的質量系統化,有助于對其進行考核與衡量,并促進其在對比中實現升級趕超。而品牌系統化則要求我們抓好品牌建設的工作,培育出能夠代表民族形象的大品牌。
高質量發展的統計體系。加強統計制度的改革與創新,加快對經濟發展中的新動能、新經濟的統計制度以及統計方法的建立,對經濟發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實施動態監測。同時,繼續利用大數據、互聯網、云計算等新興技術來提高統計生產力,變革統計生產流程,提高統計效率,提高數據質量。在統計對象方面,高速增長的統計多以企業為主,而高質量發展則應更多關注人的統計,比如對就業失業、消費行為、生態環境、城市基建、醫療保健、教育養老等的統計。只有這樣,高質量發展才能實現立體、多樣和以人為本。此外,傳統的統計信息難以突破部門的限制進行多部門互聯共享,容易形成信息孤島,而高質量發展統計體系的建立要重點解決這一問題,實現統計體系的共建共享。
高質量發展的績效評價體系。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要從四個方面來考核:一是經濟增長速度。它是高質量發展的基石,高質量發展下的經濟增長速度需要靠效率提高來驅動,具體表現為較高的資本產出效率、勞動生產率、全要素生產率等,這也是我們對經濟增長速度進行科學評價的主要方向。二是經濟結構。高質量發展階段的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比重相對于高速增長階段有顯著提升,同時,在這一階段,我國的產業與產品在國際分工中應處于較高的分工地位。三是創新成果質量。它是績效評價的核心與關鍵。在科技創新水平的績效評價上應重點關注代表高質量專利的三方專利所占比重、國際論文引用數等。四是經濟可續性。高質量的經濟應當是健康可持續的,不能僅關注眼前的利益,即今天的使用不應減少未來的實際收入。從可持續性出發,我們應注重單位GDP能耗、污染物排放量、PM2.5及城市優良空氣比率等方面的績效。
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體系。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指標要求我們弱化速度指標,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切實破除唯GDP論,完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把質量提高、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對于限制開發區域,不再一味地考核地區生產總值,減輕其總量壓力,以防地方政府在經濟建設時為追求經濟總量而忽視了經濟發展的可持續。同時,政策的不穩定也是抑制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成因之一。因此,應引導地方政府和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克服政策設計中的短視性,從長期出發進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建立政策決定的終身負責制,運用法律和政策制度進行監督,使得政策決定更加慎重,從而更有效地實現經濟調控措施的軟著陸,進一步發揮政策的理論前瞻性和現實指導性。
摘自《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