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要加強和完善政府引導,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河北省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服務和產業發展的全面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競爭力和居民幸福感。
意見提出,河北省加快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主要目標有兩個:
一是到2020年,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新型智慧城市,篩選確定3個市主城區和10個縣城開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探索符合河北省情的市、縣級智慧城市發展路徑,打造具有河北特色、全國先進的智慧城市范例,聚集和輻射帶動作用明顯增強,綜合競爭優勢明顯提高;
二是到2025年,試點市、縣進入全國智慧城市領先行列,帶動河北省設區的市主城區實現良性、可持續的智慧城市建設模式,全省縣城智慧城市全面展開,智慧城市與數字鄉村融合發展,覆蓋城鄉的智慧社會初步形成,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創新社會管理、構建網絡空間及安全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關于加快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新型智慧城市是以創新引領城市發展轉型、全面推進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與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深度融合,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新路徑、新模式、新形態,也是落實國家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和滿意度,促進城市發展方式轉型升級的系統工程。近年來,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但也存在著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不足、體制機制創新滯后、發展不平衡、在全國排名靠后等問題,亟待加強引導。為科學務實、健康有序地推進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緊抓歷史性窗口期和戰略性機遇期,加強和完善政府引導,增強創新意識和社會協同意識,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我省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服務和產業發展的全面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競爭力和居民幸福感,促進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惠民便民。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要突出為民、便民、惠民,推動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方式創新,以服務對象為中心,構建覆蓋全面、便捷高效的城市服務體系;逐步消除數字鴻溝,促進公共服務智慧化、均等化,使信息化建設成果惠及百姓,增強公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堅持因地制宜、科學有序。以城市發展需求為導向,根據城市地理區位、歷史文化、資源稟賦、產業特色、信息化基礎等,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分級分類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在綜合條件較好的區域或重點領域先行先試,有序推動智慧城市發展,避免貪大求全、重復建設。
堅持政府引領、市場推動。強化政府規劃指導、政策引領、監督監管作用,積極探索新型智慧城市的發展路徑、管理方式、推進模式和保障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城市發展和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投資和運營,創新建設和運營模式,催生社會各方協同建設、合作共贏、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機制。
堅持改革創新、開放合作。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促進服務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營造城市智慧發展新生態,持續提高城市運行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與國內外合作交流,借鑒吸收國內外先進城市的成功經驗,凝聚全球智慧和資源,更好地服務新型智慧城市發展。
堅持安全運行、可管可控。強化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明確責任機制,嚴格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強化安全責任和安全意識,嚴格遵循信息安全標準和管理制度,做到智慧城市全流程、全領域安全可控,確保網絡應用市場主體各方面的權益、運營秩序和信息安全。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新型智慧城市,篩選確定3個市主城區和10個縣城開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探索符合河北省情的市、縣級智慧城市發展路徑,打造具有河北特色、全國先進的智慧城市范例,聚集和輻射帶動作用明顯增強,綜合競爭優勢明顯提高。
到2025年,試點市、縣進入全國智慧城市領先行列,帶動全省設區的市主城區實現良性、可持續的智慧城市建設模式,全省縣城智慧城市全面展開,智慧城市與數字鄉村融合發展,覆蓋城鄉的智慧社會初步形成,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創新社會管理、構建網絡空間及安全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基礎設施更加智能。基本建成高速、移動、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基礎設施。電力、燃氣、水務、交通、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的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
公共服務更加便捷。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住房保障、環境保護、交通出行、防災減災等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互聯網+”行動,構建覆蓋城鄉居民的信息服務體系,公眾獲取公共服務更加便捷高效。
城市管理更加精細。在市政管理、人口管理、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公共安全、應急管理、特種設備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社會誠信等社會管理領域,著力構建數字化的智慧應用體系,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水平顯著增強,政府行政效能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生態環境更加宜居。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初步形成,污染治理進一步深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等污染物全程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得到明顯改善,人與自然更加和諧。
產業體系更加優化。堅持以城市的智慧化推動產業的數字化,信息資源的價值潛能得到有效釋放,數字經濟新業態不斷發展,信息資源在經濟轉型升級中的作用更加凸顯,資源利用效率、產業集群的生產效率以及競爭能力進一步提高。
發展機制更加完善。與新型智慧城市發展相適應的政策、法規、標準、制度等軟環境保障日益完善,信息資源共享開放和社會化開發利用機制初步形成,新型智慧城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逐步健全。
二、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
(一)完善總體框架規范建設體系。
明確省、市、縣三級主體責任。省級層面加強統籌指導工作,按照適度超前原則,依托“冀云”大數據平臺,統籌推進通用智慧應用體系建設,形成數據資源池;各市是智慧城市規劃、設計和建設的主體,市級層面要根據城市自身的資源稟賦、實際需求和長期發展,科學定位城市功能,設置有效的新型智慧城市管理機構,建設集約的市級數據資源池,部署地市專屬智慧應用,建成較為完善、具有地域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縣級層面要加強與省、市的銜接,完善基層信息化建設,聚焦應用領域發展特色智慧化應用,原則上應基于省、市兩級數據資源池部署。省、市、縣三級智慧城市數據通過省、市兩級數據交換共享平臺互聯互通。各級智慧城市建設方案應征求上級智慧城市建設牽頭部門意見。
完善體系建設,規范技術架構。各市新型智慧城市原則上要按照“五橫三縱四能力”技術架構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即:建設好基礎設施層、平臺服務層、數據服務層、應用服務層和智慧應用層等五個橫向核心內容,落實好標準規范和安全保障、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運行維護和運營推廣等三個縱向保障措施,打造城市綜合運營、智慧城市支撐、公眾生活服務和產業創新發展等四大能力,實現信息全面透徹感知、數據開放共融共享、城市治理精準精細、為民服務便捷高效、產業經濟快速發展等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目標。(省發展改革委、省委網信辦,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力度。
建立促進信息共享的跨部門協調機制。城市人民政府要將提高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作為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充分釋放大數據紅利。落實《河北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在全省范圍內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建設完善基于電子政務內、外網的全省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臺,開展電子政務集約化建設,實現基礎信息資源和業務信息資源的集約化采集、網絡化匯聚和統一化管理。完善信息更新機制,探索數據交換機制,不斷加強政務部門信息共享和信息更新管理。
深化重點領域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大力推動企業信用、產品質量、綜合交通、環境質量等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鼓勵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等機構將教育、醫療、就業、旅游、生活等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支持社會力量應用信息資源發展便民、惠民、實用的新型信息服務。鼓勵發展以信息知識加工和創新為主的數據挖掘、商業分析等新型服務,加速信息知識向產品、資產及效益轉化。
建立數據資產登記、估值和交易規則。支持設立數據交易機構,推動資源、產品、服務等的交易,大力發展權屬確認、價值評估、質量管理、責任保險、數據金融等數據貿易服務業,推動形成繁榮有序的數據交易市場。(省發展改革委、省委網信辦、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推進學標貫標工作。
深入落實有關智慧城市、電子政務、云計算及大數據、物聯網等方面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組織開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主體及承建、監理單位的國標授權認證,推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在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應用。建立健全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方案咨詢評估制度,建立智慧城市建設重大項目監督聽證制度和問責機制,開展定期的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鼓勵我省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積極參與或承擔國家新型智慧城市各項標準的制定工作。結合全省建設成功案例和經驗,加快制定更契合我省實際的新型智慧城市地方標準并推廣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運用新技術、發展新業態。
促進云計算和大數據健康發展。在教育、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推廣低成本、高質量、廣覆蓋的“冀云”服務,鼓勵企業及公眾充分利用公共云資源。在電子商務、工業設計、科學研究、交通運輸等領域,創新大數據商業模式,加強基于云計算的大數據開發與利用。
加快重點領域物聯網應用。加快物聯網在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節能減排、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民生服務、公共安全、應急管理、產品質量等領域的推廣應用,構建全面感知物理社會和網絡空間運行態勢的感知體系,提高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
推動信息技術集成應用。面向公眾實際需要,重點在物流、災害防范與應急處置、智能家居、智慧社區、智慧養老、旅游娛樂等領域,加強移動互聯網、遙感遙測、北斗導航、地理信息、人工智能、深度學習、區塊鏈等技術的集成應用,創新服務模式,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實用的新型服務。(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重點任務
(一)打造一體化智慧政務。推進電子政務規范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完善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規范網上政務服務事項,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創新政務服務模式,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建設與國家平臺互聯,覆蓋全省的統一規范、業務協同、資源共享的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體系。加快建設河北“冀云”大數據平臺,推進省直部門業務系統(非涉密)逐步上云部署。建設全省政務服務大數據庫,匯聚整合人口、法人、信用、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等相關數據。建設政府統一的數據開放平臺,推動政府數據綜合利用和向社會開放。到2020年,依托“一網(電子政務外網)、一庫(政府服務大數據庫)、一平臺(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全省政務服務事項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做到“應上盡上”,全面實現“一網通辦”,大幅提升網上辦事服務能力和智能化水平。(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委網信辦,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精細化社會治理。建立全面設防、一體運作、精確定位、有效管控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快“綜治云”平臺建設,實施“雪亮護城河”工程,推進“雪亮工程”重點支持城市項目建設,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深入推進智慧平安社區建設,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應急云”信息平臺建設,構建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支撐、應用服務體系。加快“市場監管云”建設,實現市場監管數據資源共享,提升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監管執法能力。加快建設全省信用信息數據庫和共享平臺,促進政務、商務、社會、司法等重點領域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寬帶網絡,建設高速、移動、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到2020年,城鎮地區實現千兆、有條件的農村實現百兆寬帶接入能力,實現4G網絡100%覆蓋城鄉,推動5G試商用。推動城市公用設施、建筑等智能化改造。建設交通誘導、出行信息服務、公共交通、綜合客運樞紐等智能系統,推進京津冀一體化智能交通服務。建設智能物流信息平臺和倉儲式物流平臺樞紐,加強港口、航運、陸運等物流信息的開發共享和社會化應用。(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宜居化環境建設。加快“環保云”建設,實現環境要素監測監控全覆蓋,全面提高環境數據資源共享能力。加快企業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實現對重點排污單位在線監測系統遠程智能監控。推進智慧氣象發展,為社會和相關行業提供更加精準的氣象數據和產品。健全防災減災預報預警信息平臺,建設大氣、水、土壤和自然植被等環境智能監測體系,改善提升城市人居環境。依托城市統一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社區公共服務信息系統,拓展社會管理和服務功能,為社區居民提供家政、養老、社區照料和病患陪護等便捷信息服務。建立智慧社區公共服務平臺,搭建居民意見反饋與在線交流渠道,鼓勵居民參與社區治理,提升社區服務水平。推廣智慧家庭,提升家庭信息化服務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構建便捷化智慧民生。加快河北“教育云”建設,完善教育信息“三通兩平臺”體系,推進省、市、縣各類優質教學資源聯網共享,大力發展互動教育、個性定制等在線教育服務,培育數字教育新業態。搭建綜合性數字內容服務平臺,推進數字圖書館、在線博物館等文化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新興新聞出版業態和新媒體業務,推進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統籌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和電子健康檔案等數據庫建設,推進智慧醫院、遠程醫療、智慧養老發展。建設完善體育生活云平臺,推動“互聯網+體育”發展。推進省、市、縣智慧旅游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全省智慧景區建設,推動5A級旅游景區數字化應用示范,大力提升全省景區的智慧化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省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領導小組力量,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對各地各部門的指導和監督。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各級要完善智慧城市建設機制,確立牽頭部門,切實發揮建設主體作用。發揮省智慧城市健康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省智慧城市建設聯盟作用,更好服務新型智慧城市建設。
(二)加強考核評價。充分發揮國家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的引導與規范作用,定期組織開展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參照國家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適時制定出臺河北省地方標準。通過開展國家和省兩級評價,及時發現智慧城市建設優秀案例,總結提煉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最佳實踐,推動共享交流。
(三)強化要素保障。建立規范的投融資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形成金融機構、民間資本廣泛參與的投融資模式。按照市場規律,輔助政策手段,用好外地領軍企業,引導智慧城市產業在我省落地,做強本地龍頭企業,做大我省智慧城市產業規模。
謀劃籌建河北省智慧城市研究院,聚合我省科研院所、高校及科技企業力量,聯合省外國際研發力量,逐步打造我省新型智慧城市自主關鍵技術和核心支撐系統,為各地各部門規劃建設提供咨詢服務、方案指導和評審評價。
建立更加靈活的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機制,建設常態化培訓體系,培養一支既具備信息技術又精通智慧城市運營的復合型人才隊伍。
每年組織舉辦河北省智慧城市博覽會,提升我省智慧城市建設水平,擴大我省影響力。積極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等多種宣傳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對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宣傳報道,增強公眾對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認知度和參與度。
(四)保障信息安全。加強智慧城市網絡安全規劃、建設、運維管理,深入開展網絡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嚴格落實智慧城市網絡安全保障各項工作,保障基礎網絡、重要信息系統、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等城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依法查處打擊網絡違法犯罪活動。建立打防管控一體化的智慧城市網絡安全防控體系。研究制定網絡安全評價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年度網絡安全評價工作。
各市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充分認識促進新型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保障制度,從城市發展的戰略全局出發,以建設新型智慧城市為載體,大膽改革和創新,統籌推進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互聯網+”等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融合應用,支撐城市發展和管理模式變革,優化公共服務供給,更好地造福城市和人民。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2月1日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