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一年,大學里的人工智能學院如雨后春筍般成立,以應對巨大的社會需求所產生的人才缺口。然而,當我們把目光移回到高等教育自身的時候,卻發現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領域的應用卻微乎其微。
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人工智能得到更廣泛應用的領域,其業務流程的確定性往往比較強,業務流程的智能化程度也比較高,大數據采集、存儲和分析非常便利。而高等教育應該屬于不確定性很強的領域,大學運行的流程納入管理信息系統的程度還非常低。教師、學生、政策環境、大學業務流程等方面的變數很多,人工智能應用很難一下子走向成熟。跟其他領域相比,高等教育數據系統實際上是非常落后的。只有教務系統等少數系統比較成熟,教學過程、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數據采集很難取得突破性進展。只有高等教育領域的業務流程高度納入運行系統,高等教育大數據真正實現有效的采集,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領域的應用才具備現實的基礎和前提。總之,整個高等教育領域順應人工智能發展趨勢的教學改革是非常滯后的。
最近20年,中國高等教育學習西方國家頂尖大學的通識教育經驗,本質上是一種厚基礎、寬口徑的教育,實際上就是希望不再把知識和技能作為主要的教育目標,把人類文明所應共有的根基性原則和思維作為更加重要的教育內容,希望教會學生萬變中的不變。我們也可以看到,少數頂尖大學在視頻課程、慕課、微課等方面推出很多創新應用。
但是隨著認識的深化,人們也逐漸意識到,這種看法建立的前提和假設,仍然是停留在大學教學主要是知識和技能的傳授上。例如機器人教學主要適用于知識和技能為主的教學,對教學過程可復制程度高、可傳播程度強的領域比較適用。如果真正以通識教育作為使命,內在要求就需要師生、生生發生互動與思維碰撞。一名教師面對不同的小班,實際上面對的是一個巨大的不確定性,每一個這樣的課堂都是不可復制的,人工智能很難面對這樣的挑戰。聚焦思維、創新、精神、倫理等領域的課程,可能需要更多的大學老師。
如果機器人進入大學教學,師生關系就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機器人和學生之間是什么關系?如果機器人開展教學產生了教學事故,教學管理部門應該如何問責?如果機器人從事教育工作發生違法行為,應該怎么去追究?學校與教師、學校與學生、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間的法律關系就會發生很大的變化。如果整個大學校園存在很多的場景是應用人工智能的,那原有的一系列關系都需要重塑。在更多的情況下,教師和機器人是協作教學的,當產生不可預期后果時,應該如何認定責任?教師應當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學校技術管理部門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教室這個場景應用智能化設備整體還是比較落后的,絕大部分大學教室還停留在上世紀90年代的電化教學階段。最近,人們關注到很多“雙一流”建設高校都在搞教室改造。未來的大學教室整體上就會成為一個機器人的組合。不僅僅是在教室里面擺放一兩個機器人,更多的情況下,整個教室就是一個機器人組合。教師走進教室,就是在一個人工智能的場景和環境當中從事教學,師生都融入一個人工智能的環境當中。隨著教學數據的采集更加全面和廣泛,以數據和循證為基礎的教學績效評價就會成為一個趨勢。評價一名教師僅僅看學生或督導的評價是不夠的。未來可以從更多的維度和要素采集數據來評價教師。而教師對學生、學生對教師的評價,也會納入到智能場景當中。
在人工智能的背景下,高等教育的發展趨勢將會是一個融合式教育的路徑。大學在比較長的時間里主要定位于普通教育,后來又加進了專業教育、職業培訓,大學教育的年齡跨度、專業彈性越來越大。斯坦福大學設計學院現在強調發展開環大學。大學就不再是一個四年的閉環,將會成為一個具有充分彈性的開環教育過程。大學學習、創新創業、職業培訓、社會網絡等要素和過程都會融合起來。將來很多不同類型的教育都會成為融合式教育的組成部分,形成學、研、創、產等多種要素深度融合的高等教育模式。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里,對人工智能與高等教育的討論,無論怎么樣都不過分。
摘自《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