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廳規函﹝2019﹞145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
按照《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規〔2016〕212號)和《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工信部規〔2017〕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我部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度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和支持重點
示范基地申報分兩個系列,即規模效益突出的優勢產業示范基地和專業化細分領域競爭力強的特色產業示范基地。本年度申報領域主要包括:裝備制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產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以及新興產業領域。
優先支持符合國家重大生產力布局要求及落實國家有關重大決策措施成效明顯、國家明確予以表揚激勵地方的申報對象。支持工業互聯網、數據中心、大數據、云計算、產業轉移合作等新興領域產業集聚區積極創建示范基地。鼓勵中外產業合作園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積極創建示范基地,打造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載體。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申報條件
申報對象須滿足《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條件(裝備制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產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示范基地申報條件參照附件,部分新興領域示范基地申報條件參照附表1-5),且未出現以下情況:1.近三年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2.近三年發生Ⅱ級或Ⅰ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3.申報對象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
申報對象需地理范圍清晰、產業相對集中、管理主體明確,原則上不跨地市行政區域。申報材料要真實、準確,一旦發現虛假填報,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報資格。
(二)申報要求
各地要按照《管理辦法》,堅持好中選優推薦申報對象。各省(區、市)報送的示范基地數量不超過3個,其中可通過省級通信管理局報送的數量不超過1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單獨報送,名額單列且不超過1個。優勢產業示范基地數量不超過1個,原則上應從省級示范基地中優選產生。
現有示范基地因示范內容或所在地區域發生重大變化需調整更名的,由省級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示范基地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申報,名額單列。
三、申報方式和時間
(一)申報方式
各地通過示范基地在線報送系統(以下簡稱報送系統,http://sfjdsbxt.miit.gov.cn)進行申報。由申報對象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要求,通過報送系統填報相關材料;省級主管部門組織省內審核,并將審核同意的申報對象材料和省級主管部門推薦文件通過報送系統報送(具體填報請參見報送系統主頁上的說明文檔)。省級主管部門推薦文件一式兩份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劃司)。
(二)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日期為2019年7月31日。
四、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劃司:010-66011003/68205112
示范基地在線報送咨詢:010-68206145/68206142
附件: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申報條件.doc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9年6月21日
來源:規劃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