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一詞是舶來品。按照其原初及其后來發展的定義來看,“教授”這一職位的職責包括教學(為本科生、研究生等開設課程)、從事學術研究、承擔行政管理工作。他們應該是國內或國際的知名學者。
教學、科研、社會服務,是現代大學在其歷史發展過程中逐漸賦予教師的責任與任務。對于這三者的關系,無數學者都做過眾多論述。然而,不能不承認的是,科研是否應該成為大學教師的責任之一,在中國高校不時引起爭議。高校教師的首要任務是教書育人,這是共識,但對于是否應該(包括要求大學教師)從事科研,在很多高校往往是爭論不休,也難有定論。
關于大學教師所應承擔的教學與科研雙重責任,我發表過多篇文章。2017年,我和北京幾位高校教師在《外語電化教學》第5期有一組筆談教學與研究關系的文章,我的短文題目是《從教學相長到教研相長:當代大學教師的必由之路》,談到了教學與科研的雙重重要性;2018年7月10日,我在本專欄發表了《教學與科研,密切相關還是相互排斥》,其中談到了大學教師為何要做科研,強調在重視教學的基礎上,不能忘記高校教師從事科研的重要性。最近,因為媒體再度宣傳沒有科研成果的教師被提升為教授的典型案例,促使我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深入思考。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當我們談“教學”的時候,說的是英文的teaching,這無異議;但“科研”,其實我更想用英文中的research來表示。因為用中文的“科研”,好像就是科學研究,沒有顧及人文學科的特點;而英文的research,就可以被定義既是科學研究,也是學術、理論研究和創新活動。那么,何謂“研究”?說白了,“研究”就是要產出學術成果(produce scholarship),而產出學術成果,是西方很多名校賦予新入職的“助理教授”的基本任務。因為考慮到語言的局限性,我在本文中就使用“科研”這個詞匯了。
何謂“大學教授”?
在過去的文章中,我著重談的是“大學教師”。但今天,我想把重點放在“大學教授”身上。為此,我想從何謂“大學教授”談起。
“教授”(Professor)這個詞是舶來品。它來自拉丁文,其意最早為藝術和科學領域的專家。現在是高校中最高的學術頭銜。西方國家中,還有助理教授、副教授。雖然“教授”一詞有時候也可以指所有在高校任教的老師,但這主要用在日常交流中,在高校與學術圈內,我們通常所說的“教授”,主要是指“正教授”(Full Professor)。
在西方高校中,教授的首要任務通常是在各自的學科領域從事創新性研究(original research)和為本科生、研究生等開設課程。當然,除此之外,還要帶研究生,指導論文。在很多高校,教授還要承擔一些行政管理工作,擔任校長、院長、系主任、研究中心主任等,職位高低不一,但往往都要承擔這樣那樣的責任。一般來說,教授要比其他職位低的人更多地面向大眾,他們大都是各自領域的國內或國際的知名學者。
由上述簡單的定位不難看到,“教授”職位的職責無外乎教學(為本科生、研究生等開設課程);從事學術研究;承擔行政管理工作。被稱為“教授”的人,應該是國內外的知名學者。需要指出的是,這三個方面的職責是兼而有之,而非可以有缺項。
在當下中國的高校,人們(包括教師與管理人員)對教學與科研之間的關系存在著種種誤解或者認識偏差。首先就是將教學與科研對立起來看待。很多人認為,在大學中,科研與研究生教育有關,而與本科生教育關系不大,或者不是直接關系,甚至有人以一些教授不愿上本科生課為由,證明這兩者之間的關系不大。但事實上,這種近乎是公認的說法在當代任何一所被稱之為大學(university),或者雖然名稱不是大學(university)而名為institute(比如MIT),但實際上無人否認是一所大學的高等院校中,幾乎都是站不住腳的。就世界范圍內而言,越是好大學或者頂尖大學,教師的科研能力越強,學校對教師科研的要求也越高。
我個人以為,對于不同類型的高校來說,可以對“教授”的職責做出一定程度的調整,以滿足自身和教師的需求,這沒有錯。比如我目前所在的中國人民大學就設置了“教學型教授”。在職務晉升時,著重評審其教學及其效果,但也對科研提出了一定的要求——當然,相對于“教學科研型教授”的科研指標來看,“教學型教授”的要求與其存在著較大的差距。我個人以為,這兩者之間的“差距”有其合理性,也得到了大多數同事的贊同。
在一所大學中,可以不對助教、講師甚至副教授做出科研要求,但對“教授”也如此,或許就值得商榷。當然,對于特殊人的特殊情況做出特殊處理,我完全贊同,像媒體上所宣傳的幾位好教師被評為副教授與教授,我也認為他們所在學校這樣做是對的,我個人也很佩服他們。但就一般意義而言,如果對“教授”僅看重其“教學”,而不對其“科研”做出任何要求,哪怕是最低的要求,顯然無法滿足當今時代對高等教育的要求。
大學不再單純是傳播知識的場所
我曾經一再說過,當今是慕課時代,也是網絡化的大學時代,僅以傳播知識為目的的大學教學已經落伍了。因為對于今天的教學來說,單純傳授或者傳播知識已經很難滿足個人與教學現實的需要。我們今天所處的時代完全不同于以往,這是一個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知識更新日新月異、媒體信息極速傳播、人們對高等教育的要求高于單純知識傳承的時代。如果單純以傳播知識為目的,那么,我們現在幾乎所有的大學基礎課堂知識,都可以在網絡上、圖書館以及各種書本上找到來源。可以說,教師作為知識擁有者(甚至對于某些獨門絕技來說是獨有者)和傳播者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近年來,有若干高校獎勵了幾位講課講得好的教師,這些教師也因此被擢升為副教授或者教授。對于很多高校多年來所形成的教學為主型的教師職稱評審困難,有這樣的特殊政策,是現實需求所致,我也理解并贊同。但就今天的青年教師而言,這并不具有普遍意義。在今天,估計無人真敢這么去等,等著到退休之后或者接近退休的年齡再被聘為副教授或者教授。
還有一個有趣的例子值得一提。我們看到很多人在文章中或者在平時的交談中,非常懷念民國時期很多學界名流的風采,稱贊他們是一支粉筆、一個煙斗就走上講臺了。他們往往口吐蓮花,語驚四座,深受大家歡迎。我也一再說過,不要再懷念這樣的時代了。這樣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今天的時代,第一要講規范,如果沒有教學大綱、沒有教學說明、沒有教學要求,是否還會有學校同意授課,還會有學生選課?講求課堂規范,已經成為世界一流高校的通行做法。而且所有課程的教學大綱要全部上網,向學生和社會公開。第二要給教師個人魅力“祛魅”。近年來,“祛魅”(disenchantment)這個詞很流行。所謂“個人魅力‘祛魅’”,就是要清醒、要醒悟,不要再對教師依靠個人魅力去吸引學生抱有幻想。我不是不承認教師個人魅力對于教學的重要性,而是說,現在的教師的個人魅力,要更多地體現在課堂本身的思想性、啟發性與批評性上,比如像哈佛大學的桑德爾(Michael Sandel)那樣,才是真的有魅力。第三,今天的教學,要以學生為中心,再也不能有教師課堂上滿堂灌的現象存在了,學生不是機器,教師也不是機器,雙方是要互動的。
教授為什么非要做科研?
那么,“教授”為什么一定要做科研呢?以教學為主型的高校,如普通的地方高校,“教授”甚至是所有序列的副教授、講師乃至助教,都把重點放在教學上,而不對他們的科研做出要求,是否可以呢?我個人以為,從世界范圍內的角度看,這難以行得通。
首先,重視科研,是世界范圍內高等教育的大勢所趨。“教授”作為高校最高學術級別的學者,應該當仁不讓。即便是在美國,即便是以教學為主型的文理學院,也都越來越重視教師的科研能力及其成果發表。
2014年5月,美國大學教授協會(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的刊物《學苑》(Academe)雜志發表了一項研究成果,該研究結果表明,科研和教師的科研成果發表,在教師評估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即便是在文理學院也不例外。在文理學院各項評估指標中,2000年,科研占比為40.5%,論文發表率為30.6%,到2010年,這兩個指數分別升至51.8%和39.6%。這一研究來自對美國410所四年制文理學院校長的采訪,研究者的目的是為了考察十幾年來教學評估在實踐當中的變化,將2000年以來的類似數據進行對比之后,得出了上述結論。
這些研究者之所以選擇四年制文理學院,是因為這些高校一般都以教學為中心,而重視研究與發表論文則是那些研究型大學的強項。但結果表明,盡管所有校長都認為課堂教學依舊是考查教師能力的第一要素,但科研對于一位教師是否能夠成為長聘教師起著關鍵性作用。
其次,上述研究認為,教師科研水平的提高,與提高學校的知名度,獲得更多社會支持,有著必然聯系。在很多大學校長看來,教師要在學術界保持高能見度,即受學術界的關注程度要高,這就是今天的游戲規則。
再次,科研促進教學,既有利于教師的創新性教學,也有利于學生批判性思維的培養。一些國外大學提出,科研能夠使教授成為一名更好的教師。有人提出,時代瞬息萬變,唯有那些從事學術研究的教師才有能力獲得并與學生交流最新的知識。就教師而言,唯有研究型教師,才能更好地選取講課內容,才知道選取什么樣的重要話題與概念,也才能夠以更適當的方式把知識傳播給學生。
當今時代,很多國外高校認為,教師進行學術研究,對學生富有吸引力。學生參與科研或者學術研究,已經成為國外很多大學本科生教育的常態,既是吸引學生入學的一種手段,也是學校所推崇的一種新的教育模式,很多大學因此贏得了良好的名聲。
摘自《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