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傳統地區產業發展路徑多遵循土地融資、園區建設、招商引資、債務償還的循環模式。但由于政府過度依賴土地經營、對產業發展缺乏有效的調控以及“條塊分割”等原因,園區普遍存在過于分散、專業化的服務性企業和機構相對不足、園區內的企業缺乏功能上的產業聯系和專業分工等問題。
具體而言,一是產業與城市發展不平衡。由于缺少城市資源的支撐致使部分產業園區出現空心化現象,產業園區與居民區在空間上大都處于分離狀態。
二是生產制造與服務業發展不平衡。傳統園區主要是生產制造企業的集中,其與制造業相匹配的金融、技術、物流、培訓等生產性服務業及居住、教育、醫療等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滯后,配套服務設施以及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健全,難以帶動園區價值鏈的延伸與拓展,也難以完成產業生態圈的轉型。
三是園區的組織結構和生態系統優勢發揮不充分。許多園區內缺乏產業鏈、創新鏈和價值鏈的聯系以及在誠信合作基礎上形成的社會聯系網絡,普遍呈現出企業集聚的空間狀態,尚未形成基于互聯網意義上的淡化地理區域位置的創新生態系統,創新要素的流動與共享不足,集聚效應受到削弱。
四是產業園區的產業定位不明確,特色化、專業化不突出,缺乏突出的產業優勢。產業園區對于區域品牌的形成機理和內涵模糊,區域特色、資源優勢與企業產業基礎結合的合理性科學性有待進一步提高,打造的區域品牌尚未真正形成價值。
打造“產城融合”新典范
推動產業園區規劃建設與城鎮化相結合,傾力打造“產城融合”新典范。產城融合是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動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區域協同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明確了產城融合的任務與原則,并設立了一批國家級產城融合示范區。2019產城融合高峰論壇召開,在“產業地產”的基礎上提出了“產業空間”的概念,以真正服務企業創新發展與城市空間的利用。
產業園區的發展應與城市化進程相適應,合理規劃城市內部空間結構,根據要素進行產業對象整合和產業布局。導入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融入國際高端產業鏈、消費鏈和高新技術,促進園區的產業發展和城市功能的協調,解決園區空心化、重復化問題,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城鎮化發展,塑造城市產業價值。同時,產業園區的規劃應與區域一體化、扁平化和去中心化趨勢相適應,實現產業集群的跨區域合作,實現區際創新要素共享和獲取互補性創新資源,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市群經濟活力的發揮。特別是根據地域特點及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狀況,形成主導產業明確、專業分工合理、差異發展鮮明、層次合理的產業園區,比如樞紐型城市、產業功能城市、旅游功能城市、特色小鎮和街區等形態,促進各產業功能區及園區高質量、品牌化發展。
構建新型“產業生態圈”
發揮平臺與孵化器的耦合作用,構建新型“產業生態圈”。產業園區的轉型升級要構建現代化設施平臺,圍繞產業需求構建科研型功能平臺,圍繞產業人群構建生活性服務平臺,促進園區功能的發揮和園區技術、知識、信息、資源與人才等創新要素的迸發與自由流動。
在戰略上從短線操作到價值投資轉變,延伸產業鏈和價值鏈,促使企業享受到相關配套設施的便利。在區位上由地理區位向網格區位轉變,使企業不僅僅是空間和設施上的共享,而且在產業之間有垂直或水平的功能聯系和價值鏈環節上的相關。在產業上從物質驅動轉向數字驅動,由低端制造業轉向高端制造業,實現產業的升級優化。在載體上由功能分區向“產城細胞”轉變,構建“產業生態圈”,實現生產與服務的平衡。在動力上從財富優先向人才優先轉變,加快人才聚焦培育,打造人才的蓄水池,激發創新創業的活力。在產業機制上從政府主導轉向市場結盟,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
力促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
推進多主體協同創新的互聯網“乘法”,促進產業集群的高質量發展。目前,互聯網化協同發展成為產業組織和創新組織變革的新方向。新型園區主要載體產業集群強化協作性組織能有效強化產業集群實力,促進產業轉型優化發展。發達國家產業集群發展歷程表明,網絡化是各國產業集群發展的最顯著特征,比如德國、美國、日本等形成了多元化、多主體、多層次網絡布局,建立了集群網絡化協作組織以促進產業集群快速高效發展。形成多主體協作網絡和高度合作的模式,為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體制保障。
我國產業集群網絡化尚處于初期階段,產業園區發展過程中組織結構還不夠完善,尚未出現產業集群網絡化協作組織的全方位合作體制。產業集群各主體協作能集成自身創新資源,發揮多中心網絡化空間結構優勢,獲取更多協同效應,促進產業集群的快速高效發展。應加快完善對產業集群組織的制度性安排,探索建立新型產業集群網絡化協作組織和“平臺—族群—個人”的創新生態系統。形成“政府—市場—集群”的組織共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多元化網絡治理模式,推動產業園區內企業單一的技術創新向產學研高效協同的集群創新轉型,有效促進創新要素流動與共享。
摘自《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