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北京市社保局,請問您是XX,您的社保出現了信用問題。”
相信有不少人都接到過這樣的詐騙電話。而這些電話幾乎都來自170、171號段。
作為虛擬運營商的專屬號段,“失控的170、171號段”一度淪為電信詐騙、垃圾信息重災區,嚴重拉低了虛擬運營商的品牌形象,不僅如此,還存在互聯互通、實名制、時延過長等問題。面對已經到來的5G時代,虛擬運營商又該如何直面挑戰,迎接全新機遇?
記者通過采訪發現,不少業內人士表示,5G時代,虛擬運營商的機會,重點不在于手機業務上,更多是在萬物物聯的應用場景,這可以讓虛商形成與移動、聯通、電信、廣電這些“正規軍”不同的差異化發展,打開新的發展領域和機遇。但是,囿于自身的發展困境,虛擬運營商這條“鯰魚”注定很難激起大的浪花。
5G時代 虛實結合才有未來
6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發放四張5G商用牌照,也意味著中國正式步入5G商用元年。除三大運營商之外,中國廣電也開始進軍移動轉售領域,如廣電系企業華數集團日前宣布已著手申請移動業務轉售牌照,發展移動通信用戶。
面對5G帶來的這一個萬億級的市場,不少虛擬運營商躍躍欲試,開始布局。
在7月分享通信集團舉行的5G戰略及新品牌發布會上,分享通信集團推出了“尚5G品牌”,并宣布將面向公眾推出70元流量上不封頂5G套餐。這也是移動轉售企業獲全國移動通信運營商牌照后推出的首個5G品牌。
套餐廣告顯示,分享通信此次推出的套餐月租為70元,包含70分鐘國內語音主叫時長和70條國內短信,語音超出后按10元/70分鐘計費,國內接聽免費(不含港澳臺),短信超出后按0.1元/條計費(不含港澳臺)。
這種沿用4G時代通過降低資費標準來獲取客源的手法,立刻遭到了業界的猜忌,“目前,基礎運營商自身的5G套餐都并未完全推出,現在不太可能幫虛擬運營商做出一個不限量套餐,虛商的此類套餐很可能只是無本之木。”
而用戶規模排名第一的虛擬運營商蝸牛移動的總裁陳艷表示,蝸牛移動在探索5G時代的應用與發展,打造物物相連的解決方案。
而這樣的商業邏輯,與不少業界人士的分析大相徑庭。在2019國際虛擬運營大會暨中國增值電信業務高峰論壇上,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高級工程師陶承怡表示,虛商擁有不同的行業背景,有終端制造企業、互聯網頭部企業、游戲企業等。其可以發揮本身的主業優勢和資源優勢,在eMBB典型應用上和基礎運營商合作雙贏。
“虛擬運營商在5G時代的機會就是虛實結合,也就是信息服務、信息資源和實體行業生產經營的結合上,比如針對某個行業的物聯網服務等。”互動媒體產業聯盟副秘書長楊崑說。
“因為自身缺乏執行力,在4G時代,很多虛擬運營商最后能夠帶來收入的就只剩下了轉售業務,過得比較艱難。但是,5G時代不同,它帶來了許多新業務。如果虛擬運營商能夠積極布局某個新業務,比如智能家居、遠程教育、社交,也未必沒有前途。”中國通信業知名觀察家、智能互聯網研究專家項立剛對記者說,“但遺憾的是,目前由于5G技術才開始商用,我們尚沒有看到有虛擬運營商開始與5G技術結合起來,有所作為。現在,還只能是觀望。”
對于5G時代虛擬運營商的未來,“到底會怎么樣,現在還很難說。”項立剛說。但是不得不說的是,5G的重點在于垂直行業應用,而垂直行業要求的定制化服務是目前的虛擬運營商非常難以滿足的。陶承怡認為,虛商如果想要開展這方面的業務,需要基礎運營商開放更多的網絡能力,也就是和基礎運營商進行更深入的合作。
“在5G時代,虛擬運營商會出現明顯分化,以傳統電信業務分銷為主的虛擬運營商會徹底被產業淘汰。與此同時,一批虛擬運營商會脫穎而出,從目前幫助基礎電信運營商開拓傳統電信業務市場轉化為平等的生態合作伙伴,成為實體行業和電信運營商之間的橋梁,成為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楊崑向記者表示。
規避信用危機 才是關鍵
但無論如何,相比于只要有碼號和渠道資源就能生存的4G時代,進入5G時代,虛擬運營商要靠創新掙錢,能否在業務創新上打出特色、找準自己的差異化價值,決定了其未來能走多遠。而在場即將迎來一波行業洗牌中,如果不能夠摘掉被大眾扣上的“電信詐騙的重災區”的帽子,虛擬運營商的5G之路,將注定是一場舉步維艱的負重前行。
資料顯示,虛擬運營商最早出現于1999年的英國,其目的是為了促進通信業競爭,防止寡頭聯手壟斷市場和勾結定價。“我國和國外的情況不一樣,電信、移動、聯通三大基礎運營商精耕細作,把每個地方都做得很深入,根本不需要虛擬運營商。但是,社會輿論傾向認為中國通信領域由三大運營商壟斷,缺乏普遍的競爭力,于是,呼吁民營經濟加入到電信運營行業。”項立剛說。
據悉,2013年底和2014年初,工業和信息化部先后向兩批共19家民營企業頒發了虛擬運營商牌照;2018年5月,虛擬運營商業務由試點轉為正式商用;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為首批 15 家虛擬運營商發放移動轉售正式商用牌照……
“但是,出于盈利目的,虛擬運營商在參與打擊電信詐騙的活動上缺乏明顯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因為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實名制核查,造成了電信詐騙案件屢禁不止。”項立剛說,“電信詐騙的遏制,關鍵還是在于政府聯合相關運營商共同打擊。即便是在5G時代,電信詐騙也依然會存在。”
“隨著萬物互聯空間的信用化和實名化的普遍實現,傳統的詐騙手段會受到很大打擊,5G的全面安全體系也會在這方面起到積極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在5G時代,利用技術陷阱進行高智商詐騙的可能性會增加,應該進一步加強警惕。”楊崑說。
但這并不意味著虛擬運營商從此與“電信詐騙”捆綁在了一起。楊崑表示,大的金融機構、信息化服務平臺在為用戶提供可信服務的擔保和關聯金融服務方面存在很多的新機會。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利用這種信用機制,開展創新的商業模式,比如先服務后付費的信用消費等也有一定空間。而虛擬運營商需要盡快和大平臺、大機構捆綁,在信用消費領域占領自己的位置。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