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2020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任務中提出2020年將做好加強網絡安全監管、電網安全監管、發電安全監管等15項重點工作。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20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的通知
各?。ㄗ灾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能源局,有關?。ㄖ陛犑校┌l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為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推動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我們制定了《2020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2月11日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主動踐行能源安全新戰略,秉承“安全是技術,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責任”的基本理念,圍繞“一網二壩三網絡四基建”的核心任務,加大監管力度,提升監管效能,不斷推進電力安全監管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促進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提供可靠保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勁動力。
二、基本目標
杜絕重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杜絕重大以上電力安全事故、杜絕電廠垮壩漫壩事故,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努力實現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雙下降。
三、重點任務
(一)完善法規體系。開展《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釋義以及《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加大執法力度,規范執法行為。
(二)完善安全監管體制。鞏固“齊抓共管”既有成果,發揮全國電力安委會和地方電力安委會、專委會等平臺作用,促進派出機構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密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著力推動理順電力安全監管體制。
(三)構建安全生產監督長效機制。推動企業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完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監督體系。建立電力企業安全生產情況排序公布制度和典型事故分析通報制度。建立預警信息溝通共享和安全風險提示制度。實施年度檢查計劃清單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提升檢查質量,嚴控檢查次數。利用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開展信用監管。
(四)編制電力安全生產“十四五”行動計劃。按照電力發展“十四五”規劃和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編制要求,制定《電力安全生產“十四五”行動計劃》。著力推動電力安全風險管控行動計劃各項任務分解落實。
(五)加強發電安全監管。鼓勵開展安全性評價,督促強化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準確評估機組安全狀態,提升設備設施檢修維護工作水平。持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落實“二十五項”反措,加強班組安全建設與外包項目管理,加大作業現場巡查檢查力度,嚴肅查處“三違”行為。
(六)加強電網安全監管。督促企業開展電力系統運行方式分析,系統排查電網運行隱患,有效管控電網風險。協調解決涉網安全重大問題,提升涉網安全管理水平。重點關注特高壓輸變電設備安全,防范化解特高壓輸電安全隱患。
(七)加強網絡安全監管。推動落實電力行業網絡安全三年行動計劃。研究制定《電力行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認定規則》。組織開展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專項監管。推動實施電力行業網絡安全“零報告”制度。組建電力行業網絡安全監督管理支撐隊伍,成立電力行業網絡安全專家組,推進組建國家能源電力行業網絡安全重點實驗室。推進網絡安全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八)加強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管。提高大壩安全風險辨識水平,增強大壩災害防范應對能力,做好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定期檢查等工作。發揮大壩安全監察平臺作用,加強大壩安全監測監控和信息報送。開展重大工程缺陷和事故隱患治理。
(九)加強基建安全監管。出臺《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行動計劃(2020-2024年)》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發布《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專項監管報告》。推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平臺全面應用,推進“智慧工地”建設,提高電力建設工程智能化水平。
(十)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出臺《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進一步理順質量監督體系,規范質量監督機構設置。印發《輸變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增補本)》等質量監督檢查大綱,規范質量監督工作程序,完善質量監督技術標準。強化質量監督專業人員培訓與考核,規范質量監督隊伍建設。
(十一)加強可靠性管理。組織修訂《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規范原始數據加工及利用,強化可靠性數據核查,提高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推動可靠性管理技術應用和成果轉化應用。
(十二)加強應急能力建設。落實《電力行業應急能力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推進地市級政府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提高預案編制完成率,各省級政府至少開展一次地市級應急演練。建立國家級電力應急培訓演練基地,組建國家級電力應急搶修救援隊伍和專家庫。出臺《電力企業應急能力建設評估管理辦法》,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評估監管。
(十三)做好重大活動保電和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制定《重大活動電力保障工作規定》,進一步規范保電工作。強化重要時間節點安全風險防控,做好全國“兩會”、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大活動保電工作。提升電力系統防災減災能力,加強電力安全信息報送,做好自然災害等影響電力安全的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十四)打造“和諧守規”的電力安全文化體系。出臺《電力安全文化建設綱要》,指導開展安全文化建設標準化評價,推動建立教育培訓體系。組織開展好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等活動。
(十五)加強學習培訓。運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建立健全安全培訓考評體系,開發培訓考試平臺,推行網絡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素質。
來源:國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