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原因及避免危險而采取的技術措施差異非常大。因此,可以根據潛在的危險原因等方法來區分不同類型的安全。
當安全取決于電氣(E)、電子(E)和可編程電子(PE)系統(簡稱:E/E/PE系統)的正確功能時,即:“功能安全”。
風險評估在功能安全要求方面起著關鍵作用。在機器的風險評估和風險減少中需要考慮的步驟,以及評估和驗證安全功能的方法,均取自標準EN ISO 12100、13849-1/-2和EN 62061。安全完整性要求(PL、SIL)源自風險評估。
ZVEI與皮爾磁合作開發機械安全容錯新概念
ZVEI(德國電氣和電子制造商協會)內部的一個工作組與Pilz和IFA(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合作,編制了一份白皮書,闡述了設備和機械功能安全中容錯設備和系統的基本原理。
該白皮書主要針對為機器控制器設計和實施安全功能和子系統的機器制造商和系統集成商。這些信息也可以應用于產品開發中安全相關設備和系統的設計。ZVEI在一份白皮書中發布了流程和需要滿足的要求。
什么是容錯系統?
即使檢測到潛在的危險故障,容錯系統也可以繼續運行。容錯系統不僅需要故障檢測,還需要故障評估。這樣就可以確定檢測到的故障是否可以容忍或是否嚴重。如果是后者,則必須立即停止(停機)。
在當前實施的“經典工廠自動化系統”中,這種類型的故障評估并不常見。但是,沒有故障評估就不可能容錯。很明顯,分級故障反應的決策只能在具有合適設計的設備或系統上進行。容錯設備或系統的開發人員和用戶還必須定義持續運行(在降級狀態下)的時間長度Δtdeg。如有必要,還必須指定其他風險減少措施,然后將這些措施納入使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