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和基石,在促進經濟增長、擴大就業、推動創新、繁榮市場和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等方面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今年以來,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給廣大中小企業帶來了嚴峻考驗。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從國家到地方陸續推動出臺了一系列惠企政策。現將主要政策措施梳理形成指引,供參考。
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為了應對疫情帶來的負面影響,解決企業的資金壓力,全面、快速、有效地扶持中小企業渡過危機,恢復正常生產經營,逐步實現良性發展,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對重點保障企業的財稅支持。一是設立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通過再貸款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向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提供優惠貸款,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鼓勵地方財政再予以進一步支持。二是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三是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中小企業的財稅支持。一是階段性(3-5月)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為1%(湖北地區免收)。二是進一步延長納稅申報期限,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三是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法依規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地方稅種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四是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專項紓困資金,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中小企業的支持。
(三)加大政府采購支持與清欠工作力度。一是政府采購可向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傾斜,及時支付采購款項。二是對于受疫情影響損失的中小企業,鼓勵采購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其產品和服務。三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賬款。
(四)推動減免企業房租。推動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企業對承租的中小企業階段性減免房租,引導和鼓勵園區、孵化器、商務樓宇等市場運營方對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房租、物業管理和其他費用,可對讓利小微企業的私有用房業主、平臺企業給予補貼。
二、提高金融可獲得性
資金是企業生存發展的“血液”,沒有“血液”的中小企業寸步難行。疫情以來,中小企業面臨的“貧血”程度更加嚴重,生存環境更加嚴峻。為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困難,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信貸支持。一是實施普惠金融定向降準,對達到考核標準的銀行定向降準,支持發放普惠金融領域貸款。二是增加5000億元普惠性的再貸款、再貼現,重點用于中小銀行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同時,下調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至2.5%。三是政策性銀行增加3500億元專項信貸額度,以優惠利率向民營、中小微企業發放。四是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給予臨時性延期償還安排,并免收罰息。五是通過貼息等方式推動金融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發揮應急轉貸資金作用,降低應急轉貸費率。六是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的貸款不良部分給予適當補償。
(二)優化融資服務。一是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應推進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二是對于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可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三是運用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應收賬款抵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融資方式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供給。
(三)強化直接融資支持。一是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掛牌公司應向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繳納的2020年度上市年費和掛牌年費。二是引導社會資本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股權融資規模,尤其是加大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困難的創新型、成長型中小企業投資力度,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被投企業投后服務力度。
三、暢通要素市場流通
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既關系到民生保障與社會穩定,也關系到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意義重大。打通人流、物流賭點,放開貨運物流限制,確保員工回得來、原料供得上、產品出的去是復工復產的必要條件,為幫助企業有序復工、高效復產,采取以下措施:
(一)保障防控物資需求。一是地方政府要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資企業盡快高效復工復產,做好防控物資儲備工作。二是及時了解企業復工復產面臨的防控物資實際需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復工復產所需的口罩、消殺用品、測溫儀等防控物資保障等難題。
(二)減輕企業用水用電用氣負擔。2-6月,對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高耗能行業用戶除外)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提前執行淡季價格政策,盡可能降低天然氣價格水平。對疫情期間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水、用氣,可實施階段性緩繳費用,國有供電供水企業對疫情期間欠電費、水費的中小微企業不斷供、不收取滯納金。
(三)保障企業網絡通信暢通。運營商在疫情期間要加強應急通信保障,優化信息通信服務,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有力支撐。
(四)保障企業運輸需求。暢通交通運輸通道,不得出現自行設卡攔截、斷路等阻礙交通現象。可為疫情救援人員、防疫物資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對疫情防控企業和人員發放特別通行證,確保車輛的安全快速優先通行。
四、支持企業復工穩崗
保就業就是保民生。為對沖疫情對企業復工穩崗帶來的負面影響,幫助中小企業滿足復工需求,在落實好《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一)暢通企業用工供需對接機制。一是引導企業用好各類人才信息供需對接平臺,推進線上供求匹配對接和遠程招聘。二是精準摸查企業用工需求,協調企業間暫時性員工共享,加強企業需求與本地富余勞動力、外來務工人員的精準對接,幫助企業滿足階段性用工需求。
(二)促進返工人員及時到崗。一是制定組織務工人員返崗方案,可運用信息化“行程證明”“健康碼”等手段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幫助企業做好員工返崗疫情防控工作。二是開辟員工返崗綠色通道,可組織開展對用工集中地區和集中企業“點對點”的專車(專列)運輸服務。
(三)支持企業開展員工崗位培訓。一是鼓勵企業在停工期、恢復期利用“中國職業培訓在線”等國家級培訓平臺提供的視頻課程、電子書等教學資源,提升員工職業技能與專業素質。二是可對企業吸納下崗失業、農村勞動力、轉崗職工和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按規定開展培訓給予補貼。
(四)減輕企業用工負擔。一是2月起,可階段性(最長不超過5個月)免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階段性(最長不超過5個月)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依規返還部分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二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五、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疫情給中小企業既帶來了危機,也帶來了機遇,為幫助中小企業化危為機,提升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能力,加快轉型升級步伐,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營造“大手拉小手”發展生態,采取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一是推廣面向中小企業的互聯網平臺服務,積極推行網上辦公、視頻會議、遠程協作和數字化管理,鼓勵互聯網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優惠的辦公服務。二是支持產業集群內中小企業以網絡化協作彌補單個企業資源和能力不足,通過協同制造平臺整合分散的制造能力,實現技術、產能與訂單共享。
(二)支持企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一是引導大企業及專業服務機構面向中小企業推出云制造平臺和云服務平臺,發展適合中小企業智能制造需求的產品、解決方案和工具包。二是引導有基礎、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加快生產線智能化改造,推動低成本、模塊化的智能制造設備和系統在中小企業部署應用。
(三)支持中小企業加速轉型發展。一是支持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形成梯度培育體系,培育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單項冠軍企業。二是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和行業龍頭企業的作用,帶動產業鏈中小企業協同開展疫情防控、生產恢復與協同創新。
(四)積極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培育壯大智能制造、無人配送、在線消費、醫療健康等新興產業,推動在線娛樂、在線教育、在線辦公、遠程醫療、生鮮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中小企業發展。
六、構建優良營商環境
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土質好不好、肥力足不足,直接影響企業發展質量。為幫助企業松綁減負,讓中小企業輕裝前行,采取以下措施:
(一)規范審批事項和行為,壓縮復工審批辦理時間。簡化復工復產審批和條件,優化復工復產辦理流程,提升企業投資生產經營事項審批效率,加快實現復工復產等重點事項網上辦,清理取消阻礙勞動力有序返崗和物資運輸的繁瑣手續。
(二)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時宜的臨時管制措施和不合理的證明、收費等規定。簡化各項助企紓困政策辦理手續,盡可能網上辦理政府涉企事項。
(三)嚴格執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杜絕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合并、精簡檢查抽查頻次,促進企業休養生息。
(四)暢通企業問題反映渠道。通過開設專欄集中受理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難題,建立快速響應機制,明確辦理部門、辦理時限及反饋方式,幫助企業排憂解難。
七、推動參與國際市場
受原材料供應不足、國際物流不暢等因素影響,一些外貿型中小企業面臨無法按時完成訂單、貨物難以按時送達等問題。為幫助中小企業降低損失,便利貿易,鞏固海外市場,采取以下措施:
(一)積極幫助中小企業恢復出口訂單。一是協助因疫情導致外貿訂單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業申領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減少企業損失。二是對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履行相關義務的企業,協調不記入信用記錄。三是可對中小企業參加境外展會的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提高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四是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外貿信貸投放,落實好貸款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對受疫情影響大、前景好的中小微外貿企業可協商再延期。
(二)加快出口備案企業審批流程,壓縮檢疫審批時長。優化出口前監管,提供便捷出證服務,有針對性地做好出口貨物檢疫證書、處理證書、原產地證、衛生證書等出具工作。
(三)加快驗放進口生產設備和原材料。對企業生產急需進口的機器設備、原材料做到快速驗放,如需實施查驗的,提高機檢比例,減少開箱檢查,滿足企業順勢監管需求。
(四)降低進出口環節通關成本。階段性減免滯報金和滯納金,對關稅保證保險及加工貿易核銷、結轉、內銷等業務允許企業申請延期辦理。
八、持續優化公共服務
為了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帶來的負面影響,應引導公共服務機構提供企業政策申報、法律援助等服務,幫助企業排憂解難,以達到“借外力紓內困”的效果,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協調落實工作機制。加大政策協調落實力度,采取“企業管家”、“復工復產聯絡員”“企業服務包”等舉措,深入企業走訪摸查,主動靠前服務,幫助企業辦理復工復產手續,抓好用工、原材料、資金等要素保障。
(二)為企業提供專業化線上服務。一是通過開設專欄等形式及時梳理各項惠企支持政策,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咨詢解讀等專項服務。二是為中小企業提供低成本的遠程辦公、視頻會議、在線檢測、網絡銷售等服務產品。三是加強對中小企業線上培訓力度,通過“企業微課”等為中小企業送政策、送技術、送管理。
(三)引導社會力量服務中小企業。鼓勵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編制復工復產政策指南,搭建線上政策咨詢平臺,幫助指導企業了解并用好用足各項優惠政策;積極推動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詢公益服務,協助中小企業及時化解合同履約、企業債務、勞資關系等糾紛。
來源:工信微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