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加強基礎研究若干重點舉措
國科辦基〔2020〕38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4號),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提升我國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能力,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委共同制定了《新形勢下加強基礎研究若干重點舉措》。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落實。
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中科院辦公廳
工程院辦公廳
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
基礎研究是整個科學體系的源頭,是所有技術問題的總機關。現代科學技術發展進入大科學時代,科學、技術、工程加速滲透與融合,科學研究的模式不斷重構,學科交叉、跨界合作、產學研協同成為趨勢。經濟高質量發展急需高水平基礎研究的供給和支撐,需求牽引、應用導向的基礎研究戰略意義凸顯。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尊重科學發展規律,突出目標導向,支持自由探索,優化總體布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支持方式,營造創新環境,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努力攀登世界科學高峰,為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建設提供強大支撐。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提升我國基礎研究和科技創新能力,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特提出以下重點舉措。
一、優化基礎研究總體布局
1. 加強基礎研究統籌布局。堅持基礎研究整體性思維,把握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日趨一體化的發展趨勢,注重解決實際問題,以應用研究帶動基礎研究,加強重大科學目標導向、應用目標導向的基礎研究項目部署,重點解決產業發展和生產實踐中的共性基礎問題,為國家重大技術創新提供支撐。強化目標導向,支持自由探索,突出原始創新,強化戰略性前瞻性基礎研究,鼓勵提出新思想、新理論、新方法。制定基礎研究2021—2035年的總體規劃。
2. 完善國家科技計劃體系。充分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作用,資助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團隊建設,加強面向國家需求的項目部署力度,提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面向國際科學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突出戰略性、前瞻性和顛覆性,優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基地和人才計劃中基礎研究支持體系,強化對目標導向基礎研究的系統部署和統籌實施。
二、激發創新主體活力
3. 切實把尊重科研人員的科研活動主體地位落到實處。完善適應基礎研究特點和規律的經費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增加對“人”的支持。重點圍繞優秀人才團隊配置科技資源,推動科學家、數學家、工程師在一起共同開展研究。落實科研人員在立項選題、經費使用以及資源配置的自主權,釋放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切實保障科研人員工作和生活條件,強化對承擔基礎研究國家重大任務的人才和團隊的激勵,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實行年薪制和學術休假制度,對科研骨干在內部績效工資分配時予以傾斜。加快推進經費使用“包干制”的落實落地。認真落實《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安排好純理論基礎研究、對試驗設備依賴程度低和實驗材料耗費少的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
4. 支持企業和新型研發機構加強基礎研究。引導企業面向長遠發展和競爭力提升前瞻部署基礎研究。掃除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間人才流動的制度障礙。支持企業承擔國家科研項目。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制度創新,在科研模式、評價體系、人才引進、職稱評定、內控制度等方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創新平臺、承擔國家科研任務。推動產學研協作融通,形成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創新貫通發展的科技創新生態。
三、深化項目管理改革
5. 改革項目形成機制。健全基礎研究任務征集機制,組織行業部門、企業、戰略研究機構、科學家等共同研判科學前沿和戰略發展方向,多方凝練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一線的重大科學問題。提高指南開放性,簡化指南內容,不限定具體技術路線,對原創性強的研究探索以指向代替指南。合理把握項目規模,避免拼湊和打包,保證競爭性和參與度。推行評審專家責任機制,強化“小同行”評審,應用目標導向類基礎研究評審須增加應用和產業專家。推進評審活動國際化。優化完善非共識項目的遴選機制和資助機制,建立非共識和顛覆性項目建議“網上直通車”,全時段征集重大需求方向建議。對于具備“顛覆性、非共識、高風險”等特征的原創項目,應單獨設置渠道,創新遴選方式,探索建立有別于現行項目的遴選機制。對原創性項目開通綠色評審通道。
6. 改進項目實施管理。在調整參與人員、研究方案、技術路線和經費開支科目方面賦予項目負責人更大的自主權。實施“減表行動”,簡化預算測算說明和編報表格。建立定期評估與彈性評估相結合的評估制度,減少評估頻率,可依項目自主申請開展中期評估,三年以下的項目不再進行中期評估。建立項目動態調整機制,強化全程跟蹤,對實施好的項目加強滾動支持,對差的項目要及時調整。項目完成情況要客觀評價,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將科學普及作為基礎研究項目考核的必要條件。穩步提升基礎研究計劃、項目和基地的對外開放力度。推動基礎研究人才、項目等多層次、全方位、高水平交流和國際合作。
四、營造有利于基礎研究發展的創新環境
7. 改進基礎研究評價。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注重個人評價和團隊評價相結合,尊重和認可團隊所有參與者的實際貢獻。基礎研究評價要符合科學發展規律、反映基礎研究特點,實行分類評價、長周期評價,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注重基礎研究論文發表后的深化研究、中長期創新績效評價和成果轉化的后評價工作。對自由探索和顛覆性創新活動建立免責機制,寬容失敗。高校、科研院所要嚴格落實《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要求,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傾向。
8. 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加強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臺建設,完善開放共享的評價考核和后補助機制,深化新購儀器設備購置查重評議,強化管理單位主體責任,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推進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建設,建設一批國家科學數據中心和國家科技資源庫(館)。加強實驗動物資源和科研用試劑的研發與應用。構建完善的國家科技文獻信息保障服務體系。
五、完善支持機制
9. 加大對基礎研究的穩定支持。完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加大對長期重點基礎研究項目、重點團隊和科研基地的穩定支持。支持優秀青年科學家長期穩定開展基礎研究,堅持本土培養和從外引進并舉。認真落實《關于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關自主權的若干意見》,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圍繞重要方向,自主組織開展基礎研究。重構國家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形成以重大問題為導向,跨學科領域協同開展重大基礎研究的穩定機制。
10. 完善基礎研究多元化投入體系。拓寬基礎研究經費投入渠道,逐步提高基礎研究占全社會研發投入比例。中央財政持續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通過部省聯合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共建科研基地等方式,推動地方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強化地方財政對應用基礎研究的支持。積極推動與各行業設立聯合基金,解決制約行業發展的深層次科學問題。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投入力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基礎研究,支持社會各界設立基礎研究捐贈基金。
來源:戰略前沿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