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推動下,全球經濟活動組織模式的數字化變革正在加速演進,從研發、制造直至最終消費等價值鏈不同環節的數字化水平顯著提高,全球價值鏈分工的功能模塊化和碎片化趨勢更加突出,發達國家則利用其在新一代技術領域的優勢,試圖進一步強化自身的壟斷地位。
在全球價值鏈數字化轉型和發達國家技術壟斷趨勢持續加強的背景下,我國不斷向價值鏈更高端攀升,面臨著諸多挑戰。對此,需深入分析全球價值鏈發展的新情況新特點,有效應對全球價值鏈數字化轉型帶來的新挑戰。
深入研判全球價值鏈數字化轉型的新趨勢
當前,全球價值鏈數字化轉型方興未艾,呈現出以下幾方面新趨勢。
一是發達國家的技術壟斷優勢在價值鏈數字化轉型中被進一步強化,發展中國家實現技術追趕的難度加大。
與上一輪科技革命相比,以信息網絡為主導的新一代技術本質上屬于分層技術。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應用技術都是基于底層技術來實現的,這就為擁有底層技術的策源國創造了更大的壟斷性的技術空間。
需要注意的是,新一代技術相對于傳統技術而言,不僅迭代更新的周期更短,而且具有強大的網絡特性,一旦更新,尤其是底層技術實現升級,就意味著上一代技術和相關的應用技術都可能被替代甚至退出市場,不會像傳統技術那樣進入成熟周期后可以向其他國家梯度轉移。正是由于這種技術范式的改變,技術相對落后的國家已很難如傳統工業化時期那樣,通過引進發達國家相對成熟的技術進行適應性改進和創新來實現本國的技術升級追趕。
二是全球價值鏈的數字化導致區域間功能分工碎片化趨勢加劇,價值鏈的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的競爭呈現出新態勢。
全球價值鏈分工的數字化直接表現為不同功能的模塊化和標準化,這就為分布于不同地理空間的功能實現互聯創造了更有利的條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低端分工環節在地理空間上的遷移成本。價值鏈的主導者可以在更大的空間范圍內細化整個價值鏈的功能分工,實現成本更低、收益更高的分工組合。
這種全球價值鏈分工在空間上的分散化,不僅導致企業間的橫向競爭加劇,而且這一態勢沿著供應鏈向上下游傳導,使價值鏈垂直分工企業之間的競爭也在加劇,增值收益進一步流向價值鏈中具有壟斷地位的主導企業。
三是全球價值鏈數字化的網絡集聚效應推動“經濟增值”分配機制發生變化,進一步強化領先企業的壟斷趨勢。
全球價值鏈數字化最具變革性的影響之一是“服務”的數字化,即傳統上不可貿易或者具有地域屬性的“服務”轉變成幾乎不受地理區位限制的可貿易產品。需要看到,全球價值鏈數字化水平的提高對處在不同分工環節的國家和企業產生的影響是不同的。一方面,電子商務、線上支付、數字化平臺等新的商業模式進一步強化了高收入國家和全球領先企業的先發優勢。另一方面,由于在數字技術的價值鏈中,要素和產品的價格形成機制發生變化,領先企業利用自身網絡壟斷的數據資源以及人工智能等技術,進行更精準地定價,并在全球范圍內進行市場需求與生產地的優化匹配,能在事實上控制全球價值鏈的定價權。而處在價值鏈中低端生產制造環節的企業將同時受到來自上下游的擠壓——上游企業的技術、品牌制約和下游的價格競爭,其增值空間將隨著數字化水平的提高而不斷被壓縮。
充分發揮既有優勢有效應對挑戰
全球價值鏈的數字化不僅改變了經濟活動在空間上的區位選擇,也改變了經濟活動“增值”的來源和分配機制,在更大程度上強化了技術策源國和發達國家的先發優勢。面對諸多挑戰,我國要邁向全球價值鏈的中高端,關鍵在于有效提升技術能力和創新經濟增長路徑,把握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機遇。
第一,聚焦戰略性產業,加強產業政策與創新政策的融合,構筑更專業化的競爭優勢。
我國應及時調整產業政策和創新政策的方向,聚焦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以及技術深度較高、產業鏈相對較長的戰略性產業,整合集中優勢資源構建更加專業化的技術優勢。可考慮減少一般性的產業政策,以“功能升級”為導向推動產業政策與創新政策的融合,推動關鍵技術和戰略性產業的功能升級實現根本性突破。
第二,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的優勢,加大對需求側的政策支持力度,以發展中間產品為重點推動全產業鏈的功能升級。
高技術產品市場有效需求不足,是我國攀升價值鏈中高端面臨的重要制約因素。一方面,技術密集型的新產品由于前期較高的研發成本形成了較高的市場價格,市場需求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新產品的使用往往需要配套支持性產品的更新,新一代技術迭代周期又相對較短,綜合使用成本相對較高,這同樣影響了有效市場需求的釋放。對此,可考慮實施更積極的需求側政策,通過稅收減免、稅前抵扣、技術標準等政策工具,為技術集成度較高的新產品創造更大的市場需求,形成產業發展的良性循環。同時加大政府采購和財政資金的投入力度,率先應用新技術產品,有效引導市場預期。
第三,以重點城市群為主體優化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的空間布局,推動建立專業化的協同創新園區。
當前,全球價值鏈已形成高度一體化的功能分工網絡,涉及國內每一個地區的發展。我們需加強國內在產業分工和創新等領域的協同,避免國內低水平的競爭和重復性的低效投入。對此,可結合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布局,依托重點城市群,聚焦基礎科學和國家戰略性產業功能升級的核心技術需求,在國家層面布局更加專業化的協同創新園區,為集聚全球創新、產業、風險投資等領域的優質資源構建平臺,并在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財政稅收、人才等方面給予更大的政策傾斜力度。
第四,全面提升勞動者技能水平,引導更多勞動力向技術密集型或者創新型產業流動。
應平衡好短期“穩就業”和中長期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目標,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的總體水平,緩解價值鏈功能升級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面向數字經濟未來發展的需求,優化高等教育的學科專業體系,可考慮擴大國家“強基計劃”的試點范圍,在制造業基礎好、高校相對較多的地區實施“新工科”人才培養項目;建議通過所得稅減免、擴大增值稅中對技術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工資的抵扣范圍,激勵技術密集型企業和創新型企業擴大員工規模,引導更多勞動力向中高技術行業流動,為我國實現價值鏈的功能升級提供更高質量的人力資本支撐。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