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入新發展階段,服務型制造創新發展對于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推進制造強國建設至關重要。要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構建新發展格局、壯大新發展動能、形成新發展優勢,適應增長速度由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增長結構由中低端產業為主轉向中高端產業,以及增長動力由傳統產業當家轉向新興產業崛起的大趨勢,全面提高我國制造業科技創新能力、價值創造能力和產業競爭能力。
筆者認為,服務型制造創新發展的總體要求可以歸結為“七個”著力:著力落實新發展理念,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始終堅持高質量發展;著力推動以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為中心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著力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的攻堅戰;著力促進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區域創新等的有效互動;著力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標準、服務為核心的市場競爭優勢;著力打造以清潔、高效、低碳、循環為導向的靜脈產業鏈和綠色供應鏈;著力構建振興服務型制造、尊重知識技能、崇尚創新創造的法制環境、政策體系和文化氛圍。
同時,服務型制造創新發展的主要目標應落在六個方面:在產業結構上,要由傳統產業、傳統制造向現代產業、現代制造轉變,加快發展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的新型經濟形態;在技術構成上,要由傳統制造技術向數字制造技術、智能制造技術、綠色制造技術轉變,加快建設現代制造產業技術體系;在創新發展上,要由量的積累向質的飛躍、點的突破向系統能力提升轉變,加快推進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在市場競爭上,要由中低端產品市場為主向高中端產品市場升級轉變,加快提高優質名牌產品國內外市場占有率;在價值創造上,要由高成本、低效益向低成本、高效益方向轉變,加快提升精益生產水平和投入產出效能;在環境保護上,要由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向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經濟轉變,加快資源優化配置、綜合利用和再制造產業發展。
要實現我國服務型制造業的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筆者認為,首先要加強服務型制造發展戰略研究。在跟蹤研判全球服務型制造發展趨勢的同時,相關部門應編制服務型制造“十四五”發展規劃,并與現有服務型制造文件有效銜接;健全服務型制造發展決策咨詢制度,組織咨詢委專家開展專題研究咨詢;統籌優化服務型制造產業發展布局,研究設立分領域先行示范區;提高制造業行業協會專業化服務能力,協助政府部門制定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等工作;推動完善服務型制造統計指標和評價體系,更好服務于宏觀決策。
其次,服務型制造發展離不開數字賦能驅動企業轉型。包括加快通信網絡和算力、存儲等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專業化數字科技企業的數字轉型服務能力,建設一批云制造和云服務平臺;推進制造企業數字技術應用,建立基于制造流程的“數字孿生體”。同時,應推動建立產業數字賦能標準,尤其是數據接口、數據格式等標準化,促進制造數據的互聯共享;有效強化數字安全監管,保障數據安全和設備接入安全。相關部門還應大力培養數字轉型發展人才,為制造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人才支撐。
第三,加大力度構建服務型制造技術創新體系至關重要。應大力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擁有集成創新能力、引領重要產業發展的服務型制造領軍企業;要深入推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推動建立重點領域服務型制造產學研聯盟、合作創新基地和創新工程實驗室;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支撐體系,發展研發外包、技術轉移、創業孵化、創新聯盟、科技金融、知識產權等科技平臺和服務組織,形成自主可控的產業科技數據共享與應用生態鏈;加大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力度,加強科研成果轉移轉化與面向服務型制造技術需求的供需匹配機制建設,進一步強化對引進技術消化、吸收與創新成果的專利保護。
第四,在服務型制造自身發展的同時,還應完善產業發展生態。“十四五”期間,應健全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體系,為制造企業提供綜合性和專業性服務;要營造服務型制造良好市場環境,為制造企業基于產品開發增值服務提供便利;同時優化服務型制造產業資源配置,促進產業資源向產業價值鏈高端的服務環節延伸;要推進制造業向服務型制造轉型,分類引導制造企業進行服務模式創新;進一步完善服務型制造產業政策體系,消除服務業與制造業之間的政策差異;總結推廣示范企業和典型案例。
第五,產業集群的良性發展有助于促進服務型制造。應選取重點區域打造服務型制造產業集群,打造一批服務型制造集聚區或制造業共享經濟帶;要發展高技術制造業和知識密集型服務業,面向服務型制造拓展服務領域;要提升龍頭和領軍企業示范帶動輻射效應,鼓勵制造業龍頭企業、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雙向進入服務型制造領域;加大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及應用普及力度,構建平臺數據共享、軟件開源、企業和用戶廣泛參與的服務型制造網絡集群;加快采用高新技術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創造服務型制造產業集群發展新業態、新模式。
最后,筆者建議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務型制造企業國際競爭力。要切實保障服務型制造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制定有效應對西方國家對我國采取的技術出口、投資并購、產業發展、科技合作、人員交流限制的政策措施。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產品、重點地區市場變化的監測分析以及企業跨國經營綜合評價;開展與國際同行在研發設計、制造工藝和管理水平上的對標行動,制定趕超目標和措施;拓寬服務型制造領域國際合作和智力引進渠道,統籌謀劃引資、引智、引技相融合的“引進來”模式。
來源:《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