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能源效率和發展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全球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兩個車輪。從戰略上來說,世界最終將轉入可再生能源的永續利用。所以世界各國都將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當作21世紀能源發展的基本選擇。”在近日召開的“2005年中國能源戰略發展與投資峰會”上,中國節能協會副理事長周鳳起分析認為,我國已具備規模化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條件。我國有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據專家估計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可獲得量是每年73億噸標準煤,而2000年的開發量不足4000萬噸標準煤,有足夠的資源以供使用;另外,可再生能源技術逐步趨于成熟,經濟性不斷改善,生產成本已有明顯的下降,此外還存在巨大的潛在市場。
周鳳起指出,很多國家已采用了各種各樣的機制以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比如:和傳統能源的成本相競爭、經濟激勵政策、強制市場政策、采用新技術,降低成本,擴大市場,使生產能力達到規模化的水平,這都值得我們借鑒。
2004年制定的《中國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指出,我國將以水電、沼氣、秸稈利用、太陽能供熱等常規成熟技術和風電、光伏發電、燃料電池等具有大規模發展潛力的技術為重點,因地制宜、多能互補,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并使其在解決全國農村的生產、生活用能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盡快研究和制定合理而又可操作的實施細則,是當務之急。”周鳳起指出,《可再生能源法》將于2006年1月1日起執行,目前,可再生能源發電裝備多數是進口設備,價格高,阻礙了大量應用,要鼓勵外資和民間資本進入可再生能源產業,實現裝備制造本地化,增加我國對可再生能源的投入。
迄今為止,我國可再生能源建設項目還沒有規范地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和計劃。我國能源研究開發費用占GDP的比例只有日本的七十分之一、法國的三十分之一、美國的二十五分之一。能源研究開發費用占全國研究開發費用比例也大大低于發達國家。周鳳起建議,將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列入各級政府的產業發展和科研攻關計劃,增加投入,并納入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