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五”計劃各類指標完成情況的盤點已經進入倒計時階段,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近日透露,“十五”環保計劃中確定的二氧化硫總量控制任務將不能按期完成,這有可能是“十五”污染物總量控制中惟一實現不了的目標。
目前我國1/3的國土面積被酸雨覆蓋,而二氧化硫正是酸雨形成的元兇,二氧化硫的治理直接影響對酸雨的控制。
早在2003年年底,國家環保總局就警告,如果企業及相關部門不加快對二氧化硫治理的速度,二氧化硫的“十五”總量控制目標有可能完不成。2004年該部門又發出若干督促令,今年年初還通過新聞媒體公布了46個治理計劃一直“紙上談兵”的電力項目的名單。這次曝光被媒體形容為是環保部門叫板“電老大”的環保風暴。
應該說環保部門執法監督的力度在“十五”期間是很強勁的,為何二氧化硫的排放量還居高不下?專家認為,“十五”時期發電裝機容量的迅猛發展帶來的燃煤量的增加,以及一些火電廠的無序排放是不可回避的因素。
治理速度趕不上污染源新增速度
據國家環保總局污染控制司負責人介紹,我國“十五”環保計劃中,污染物總量控制的目標是:到2005年,二氧化硫、塵、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減少10%;工業廢水中重金屬、氰化物、石油類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廢物得到安全處置。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區內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減少20%,酸雨發生頻率有所降低。
據環境質量公告,除二氧化硫外,2004年全國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比2000年有所下降。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254.9萬噸,比2000年增加13%。我國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已經位居世界第一,超出大氣環境容量的80%以上。
按照專家的說法,我國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0%、氮氧化物的70%來自燃煤,而其中50%左右來自火電廠,一般來說,控制住火電廠的污染就算是抓住了二氧化硫污染治理的關鍵問題。2004年火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高達1300多萬噸,預計2005年排放量將接近1600萬噸。
專家認為,只有當全國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1400萬噸左右,我國酸雨污染局面才能被扭轉,而現實情況是,光火電廠一類污染源的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就突破了這個數量級。
國家環保總局負責人解釋說,“十五”期間對污染物的控制應該是兩個方面的指標,一個是污染物的削減量,另一個是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就二氧化硫來說,2004年,全國二氧化硫削減量已達380多萬噸,年375萬噸的削減能力指標已提前完成。
按理說,削減量目標實現了,總量的控制目標也能實現,為什么二氧化硫總量控制指標不能完成?
據介紹,“十五”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控制目標是依據我國能源規劃煤炭消費量制定的。
能源規劃“十五”末期煤炭消費量要達到14億噸,由于經濟快速發展,能源需求超出預期,2004年的實際消費量已達到19億噸,預計2005年要超過20億噸,超過能源規劃6億噸,相應的二氧化硫產生量超過預期量約1000萬噸,根本無人承擔。
“連坐”制度撼不動欠賬企業
一方面是過去四五年間用煤量遠遠超出規劃,另一方面卻是整個電力行業的脫硫水平嚴重滯后。到2004年年底,煙氣脫硫機組裝機容量為2682萬千瓦,僅占全國火電機組裝機容量的8.8%。
一些企業借當前嚴重缺電的形勢,只注重經濟利益,要么延緩污染治理,要么停開脫硫裝置。據測算,一臺30萬千瓦機組的脫硫裝置偷偷停開一天,企業就可以獲得22萬元的非法經濟效益。
另一個數據是,每排放一噸二氧化硫可造成近兩萬元的經濟損失,這就意味著企業不用治理設施獲得的經濟效益其實是以犧牲全社會生態環境為代價的。
截至2004年年底,在國家要求建設的137個重點火電脫硫項目中,仍有46個沒有啟動,而脫硫設施的建設工期一般在18個月左右,在2004年年底還沒有啟動的項目預計在今年年底是發揮不了效益的。
其實早在2003年年底,國家環保總局內部就開始為二氧化硫的“十五”控制目標能否完成擔憂。
2004年4月,國家環保總局對媒體發布的二氧化硫污染物“十五”計劃中期評估結果指出,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和能源需求量不斷增長的形勢下,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面臨巨大壓力,“十五”計劃原定目標難以完成。目標無法完成的重要原因是污染治理項目進展緩慢,已建成項目只占應建項目的21.9%。
之后,環保總局又宣布對未啟動脫硫項目的火電廠建立督辦制度,火電廠要在每個季度末將進展情況報送所在地省級環保部門和國家環保總局。
2005年年初,國家環保總局公布了46個尚未啟動脫硫項目的火電項目的名單,并要求這些電廠按國家環保總局指定的時間完成脫硫項目的建設,不能按期完成要求的項目所在地區、電力集團和企業,其新建、改建和擴建火電項目將被國家環保總局暫停審批。這就意味這一家企業或一個地區如果有重點項目的脫硫問題沒解決,其申請新項目就會在國家環保總局遇到攔截。
一些電力企業把環保部門的這個舉措稱為“連坐”,而即便是這樣的制度也沒有全部促動治污有欠賬的企業。一些企業還理直氣壯地表示,在目前全國相當一部分地區都在拉閘限電的能源緊缺時期,環保部門要不批火電項目,缺電的后果誰來承擔。
環境容量難容粗放型增長方式
有學者認為,在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要使污染物排放總量呈下降趨勢是很困難的。
專家認為,我國的污染已經呈現出“復合型、壓縮型”的特點,發達國家在工業化中后期出現的污染公害已經在我國普遍出現,我國已沒有繼續支持目前經濟增長方式的環境容量。未來15年,我國人口將達到14.6億、經濟總量將翻兩番,按現在的資源消耗和污染控制水平,污染負荷將增加4~5倍。這個階段特別是“十一五”期間,將是我國環境與發展矛盾最為突出的時期。
如果以目前的脫硫比例,“十一五”末期,全國電力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將超過2000萬噸。專家分析說,這就相當于,到時候電力一個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就相當于目前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的總量。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透露說,國家正在制定全國《酸雨控制中長期規劃》,對火電行業提出了明確的政策要求。
被企業稱為“連坐”的制度可能還要繼續進行。環保部門有關負責人稱,新建火電機組必須同步建設脫硫設施,老機組要制定達到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的污染治理計劃,分階段建設脫硫設施。對不能達到要求的電廠,不再審批其所在電力公司和地區的新、擴、改建項目。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