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是一種新型經濟形態,正在世界范圍內蓬勃興起,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新力量。隨著數字技術對生產生活的日益滲透,在全球范圍內,電子商務、在線教育、遠程醫療和居家辦公等經濟模式和新的生活方式日益常態化,傳統產業的數字化轉型不斷加快,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的融合程度日益加深,世界主要經濟體都高度重視數字技術的應用升級,網絡化、數據化、智能化、平臺化和共享化態勢日趨明顯。促進數字經濟向更高水平發展,應是未來一個時期我國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
當前,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呈現出一些態勢。
數字經濟產業鏈正在形成。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正在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的網絡化和智能化,數字產業化發展勢頭良好,產業數字化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相關的產業鏈正在加快形成。
數字經濟成為發展新引擎。數字技術以及因其而興起的數字經濟,不僅有力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與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而且對實體經濟、金融服務和人的思維方式等都產生了重大影響。隨著數字技術的進一步發展,更多相關的應用場景將持續涌現,數字技術將成為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支撐,數字經濟將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動力。
數字經濟發展有助于提升我國的國際競爭力。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規模、發展質量以及發展潛力和前景,均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尤其是在5G、共享經濟、電子商務、移動支付等數字經濟核心領域和關鍵環節,我國已經處于全球前列,且在這些領域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仍在持續提升。深挖數字經濟潛力,持續加快數字技術研發和推動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進一步開拓數字經濟的發展空間和應用場景,應是未來一個時期發力的重點。
現實地看,當前數字經濟發展還存在一些痛點難點。一是原始創新能力依然不足。數字經濟是一種全新的經濟形態,其依托于數字技術的創新發展。目前,我國在基礎理論、核心算法、關鍵設備等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不小差距,這些領域的前沿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還有待進一步突破。二是數字基礎設施和人才儲備尚有缺口。數字經濟的發展,既需要數字基礎設施的“硬”支撐,也需要專業技術人才的“軟”支撐。目前,我國高速、移動、安全和泛在的數字基礎設施,包括基礎信息資源庫、重要領域信息資源庫建設等,還處于起步階段,數據人才、知識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等也都亟待培養。三是相關制度保障還需完善。要保障數字經濟穩步發展,為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保駕護航,需要科學完備的制度體系。目前,我國與數字經濟相匹配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則都有待健全和完善。
推動數字經濟向更高水平發展,既要看到機遇,也要看到挑戰,需根據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的特點,特別是數字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采取具有創新性、針對性和前瞻性的務實舉措,在解決問題中開拓發展空間。
第一,數字經濟發展是大勢所趨,需進一步挖掘其巨大的發展潛力。要全面落實“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的相關精神,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重點是集中精力通過培育壯大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和網絡安全等新型數字產業,壯大經濟發展的新引擎。同時,引導平臺經濟、共享經濟、服務經濟等數字經濟新形態、新模式與實體經濟融合,不斷拓展實體經濟數字化的應用場景,從而推動智能制造、智慧城市、車聯網等融合型新業態發展。
第二,數字經濟要持續健康發展,需多向度協同推進。不僅要搭建起硬件基礎的四梁八柱,還要建立起與之相適應的政策體系,既要給企業創新提供合理的試錯空間,又要加強在宏觀層面的引導和保障,為數字經濟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具體來看,需以數字化轉型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營造開放、健康、安全的數字生態;需加強統籌謀劃,增強政策、制度和環境對數字經濟發展的支撐和助力;需注意實現數字經濟發展與經濟社會其他各領域的銜接與融合,使其更好發揮作用。
第三,推動數字經濟向更高水平發展,關鍵在推動數字經濟產業的發展。要堅持開放發展與自力更生相結合,從全球視角來觀察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態勢,加強對外交流,實現與世界數字經濟產業的協同發展、優勢互補;要構建跨部門的數字經濟產業管理機構,數字經濟產業及其觸角已經滲透到經濟社會各領域及發展全過程,如何構建相關機構加強對數字經濟產業的引導和管理,是個較為重要的問題;要充分發揮數字經濟各領域行業組織的作用,完善對數字經濟產業和企業的管理。
第四,在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需正確處理幾大關系。一是新與舊的關系,新興的數字經濟發展潛力巨大,但并不意味著傳統產業就已經過時,相反,通過數字技術的賦能,產業數字化的規模逐步擴大,傳統產業還會呈現出新的氣象;二是實與虛的關系,應該看到,數字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實體經濟,兩者互為支撐、相互促進;三是促進創新與完善監管的關系,創新是數字技術落地應用、數字經濟發展壯大的關鍵所在,但也要看到,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同樣需要有序引導和規范,因此在鼓勵和支持企業創新的同時,做好相關的監管工作也必不可少。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