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為科學家使用經費松綁。
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直面科技成果轉化痛點,堅決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導向,提出了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激勵等硬核舉措。
這些新改革,是在按照科研規律辦事,提升科研人員的創新動力和活力,意味著我國在不斷推動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在促進科技自立自強方面踏上了更高水平的新征程。
2020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科學家座談會上指出,“基礎研究是科技創新的源頭”,“基礎研究一方面要遵循科學發現自身規律;另一方面要通過重大科技問題帶動”。
聚焦經濟轉型,我國創新驅動產業發展正由點的突破邁向系統提升。伴隨著高性能超級計算機、超大規模集成電路、第五代移動通信系統等眾多先進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國家基礎工業和新興產業等領域技術創新能力持續增強,重大高端技術裝備研發能力明顯提高,科技推動現代化經濟體系加速形成。在建設現代化國家的征程中,自立自強的科技成就書寫了我國新發展的輝煌詩篇。
但必須看到,深刻變化的國內外形勢對科技自立自強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我們的技術能力跟跑多、領跑少,原始創新少,基礎科學研究整體水平薄弱,一些關鍵技術領域對外的依存度較高,產業鏈中存在一定的不安全不穩定風險。當今世界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刻變化的國內外形勢對源頭創新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落實源頭創新必須強化基礎研究投入、加快基礎研究平臺建設、加強基礎研究人才培育、增強基礎研究設施布局等基礎,著力提升基礎研究能力和水平。
樹立遵循科學發現自身規律,探索基礎理論研究的重要意識,從根本上搞清楚源頭和底層的東西十分重要。按照新政策,我國現在明確對基礎研究類和人才類項目推行經費包干制,科研項目經費中用于“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60%。
這就是按照科研規律辦事,進一步將科研預算權利下放,給予基礎研究類和人才類項目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為激發此類項目的科研單位、科研人員創新活力保駕護航,此舉無疑有利于增強科研單位、科研人員預算管理方式的彈性,應對科研工作不斷變化和科研工作不確定性的現實情況,激發科技創新人員活力、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要把握加快項目經費撥付進度這一重要途徑。加快項目經費撥付進度是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的前提。
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支持方式體現了深入推進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的精髓,給科研人員“松綁”“減負”,有利于提高科研產品質量供給和資金高效率供給,將科研項目經費落實到科研項目中去,促進科技創新成果快速轉移轉化。
《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堅決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導向。全面糾正科技成果評價中單純重數量指標、輕質量貢獻等不良傾向,鼓勵廣大科技工作者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以破除“唯論文”和“SCI至上”為突破口,不把論文數量、代表作數量、影響因子作為唯一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這些都是按照科研規律,激勵科研人員源頭創新的積極性,真正做到“四個面向”。
源頭創新就是要把原始創新能力提升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實現更多“從0到1”的突破,實現更大規模的科技價值創造。現在大力發展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會大大激勵科研人員從基礎研究到產業化的動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尤其是鼓勵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市場化、規范化發展,建立以技術經理人為主體的評價人員培養機制,面向市場開展科技成果專業化評價活動。
當前,我國還需要按照科研規律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快實現資源稟賦到現實生產力轉化。從目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情況看,尚未為提升成果轉移轉化能力發揮出應有的潛能。加強成果轉移轉化已迫在眉睫,一是著力推動論文成果成功實現產業化,二是強化理論驗證和中試環節,增加項目后期資助力度,增加理論驗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試驗樣品精確度和準確度,完善理論檢驗環節,推動成果產業化、數字化、應用化;實現從基礎理論到產品質量的飛躍。同時,引入風險投資方,運用市場的力量強化中試環節,加強同企業技術和產品的合作,推動理論創新與實踐創新相結合,這是解決原始創新成果轉化難的根本方法。
總之,按照科研規律加快科技體制改革,加快我國科技的自立自強,還需要政府部門、科研人員、企業、科研單位、投資機構等眾多參與主體共同參與創新生態。現在國家政策有了,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加快相關配套政策的建立和實施,按照科研規律辦事,切實提升我國科研人員的源頭創新能力。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