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這是繼2008年國務院通過《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后,知識產權領域又一里程碑式文件。《綱要》的印發,體現出黨和國家著力全面實施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堅定決心。
現代知識產權制度肇始于西方國家,發軔于市場經濟,特別是為部分發達國家的快速創新發展提供了巨大助力。經過不斷發展演化,部分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已經形成了以知識產權法治為治理手段,以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產權經濟和知識產權科技創新為發展動力,兼具文化、政治屬性的公共政策體系和法律制度體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離不開知識產權制度。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性資源,各類知識產權均發揮著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知識產權中的專利,指向的對象是技術創新;知識產權中的商標,指向的對象是商業活動;知識產權中的版權,指向的對象是文化傳播;知識產權中的其他知識產權,指向的對象是新興和特定領域的創新成果或資信積累。隨著我國綜合國力不斷增強,社會發展水平日益提高,知識產權水平的匹配度要求也隨之提高。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我國不但需要整體知識產權能力的提高,還需要在關鍵核心技術的創新、保護和管理上切實提高能力,特別要注意從知識產權方面突破卡脖子技術的限制和掣肘。
作為國際競爭力核心要素,知識產權在國際競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產生和發展,西方發達國家占據了主導地位并取得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和競爭優勢。因此,世界貿易組織也將知識產權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地位,那就是將知識產權與貿易掛鉤,從而使國際知識產權規則具有了其他一些國際民商事規則所不具有的強制執行力。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當下,國際貿易往來廣泛開展,國際知識產權規則廣泛應用,知識產權已成為國家間經濟、文化等競爭的工具,是國家軟實力和硬實力的綜合體現。
為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核心要素的作用,必須協調好政府與市場、國內與國際,以及知識產權數量與質量、需求與供給的聯動關系。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知識產權是創新發展的動能。企業知識產權能力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國家知識產權能力和水平。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核心要素的知識產權,其創造、運營和管理應主要由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來完成,讓市場主體成為知識產權主體,而知識產權保護和服務則應由政府作為,即政府做知識產權政策和法律規則的制定者和市場監管者以及公共服務平臺的支持者。從構建新發展格局出發,區別制定國內和國際知識產權政策制度,通過國內知識產權政策法規的修訂、國際條約與區域性條約的推進,使政策法規在符合發展實際的基礎上促進國家綜合實力的提升,同時以積極的內循環使我國的知識產權政策法規產生國際輻射作用,參與甚至主導將來的國際知識產權規則變革。
總之,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既是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也是新時代的使命呼喚。經過有效探索和實踐,我們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在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中的作用,借鑒其他國家經驗的同時結合中國實際,走出中國特色知識產權發展之路,并將有力保障創新型國家建設目標的實現。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