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至今,“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十六字方針日益深入人心,帶動我國知識產權事業取得重大成就。近日發布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以下簡稱《綱要》),既體現了我國知識產權事業階段性特點,也反映了新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新需求。
第一,《綱要》對知識產權創造提出了總要求,為未來十五年知識產權創造指明了發展方向。《綱要》對“知識產權創造”的部署蘊意深刻。從知識產權創造的客體或對象看,在戰略背景中提及的“核心專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權、優良植物新品種、優質地理標志、高水平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高價值知識產權”帶有明顯的價值導向性。在工作原則中強調“質量引領……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突出重點領域和重大需求”,在發展目標中提出“知識產權市場價值凸顯”等,充分表達了未來十五年對知識產權創造的總要求。《綱要》強調,“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高質量創造機制”,進一步強化企業的主體地位以及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知識產權管理,為知識產權創造與創新鏈、產業鏈有機融合指明了方向。
第二,《綱要》規劃了知識產權綜合運用的基本路徑,為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指出了發展道路。從知識產權運用的產業場景看,《綱要》強調了三個主要路徑。一是發揮知識產權具有的創新激勵作用,凸顯知識產權具有發展新企業、新產業以及孕育新業態的功能和價值,強調到2035年“知識產權促進創新創業蓬勃發展,全社會知識產權文化自覺基本形成”。二是發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提出到2025年,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3%,版權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7.5%。三是運用知識產權推動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
第三,以部署實施知識產權八大建設工程為抓手,破解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全鏈條的關鍵節點問題,為知識產權各項工作有效鏈接提供措施保障。這些工程既包括知識產權制度與保護體系下的一流專利商標審查機構建設工程、高水平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建設工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和實施地理標志保護工程,也包含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工程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中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智能化建設工程。
第四,構建面向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新需求的知識產權制度體系,以應對新時期知識產權發展面臨的新挑戰。《綱要》除了規劃修改已有的知識產權制度以外,還規劃制定地理標志、外觀設計等專門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強化商業秘密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完善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法律制度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立法。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識產權審判規律的特別程序法律制度,加快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立法。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政策評估機制。研究構建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建立中醫藥專利特別審查和保護機制。
此外,《綱要》還提出建設激勵創新的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新機制,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提供制度保障。《綱要》指出,建設新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為提高知識產權創造運用轉化效率提供有力支撐。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