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科技進步法》自1993年7月頒布、2007年12月第一次修訂之后的第二次修訂。
科技界人士一致認為,作為我國科技領域具有基本法性質的法律,《科技進步法》對促進科技事業長足進步、推動科技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發揮了重要作用。二次修訂的《科技進步法》通過健全科技創新保障措施,完善國家創新體系,破除自主創新障礙因素等,為促進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了法治保障。
促進科技創新的實踐需求
“在新發展階段,科技事業面臨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對《科技進步法》進行修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在答記者問時表示,修訂后的《科技進步法》充分體現了我國科技領域改革發展的經驗成果,全面反映了促進科技創新的實踐需求。
“新修訂的《科技進步法》具有三大亮點:實現了國家科技治理體系基本法治框架的全面升級、基本實現了支持全面創新的科技基礎制度法治化、充分反映了新時代科技界和科技人員對科技法治建設的制度訴求。”大連市科技局副局長蔣行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蔣行海表示,新修訂的《科技進步法》在維持現行法確定的法治化框架穩定的基礎上,通過新增設單獨章節的方式,重點從基礎研究、區域科技創新、國際科技合作和科技監督管理4個方面全面升級我國科技治理體系,并且增加了規制科技創新應用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安全機制。這一修改在立法層面上回應了當前科技發展產業變革的趨勢需求,體現了我國科技創新發展面臨重大挑戰和國家科技創新格局的戰略調整,并進一步從法律框架上更加清晰地界定了基礎研究、區域創新、國際合作與科技安全在我國創新體系和科技治理體系中的定位。
“新修訂的《科技進步法》有兩大亮點值得重視。一是獨立設置‘基礎研究’這一章,銜接在‘總則’之后,著重強調‘基礎研究’的戰略定位,明確了基礎研究的科技創新先導作用;二是強調激發科技人員創新活力,鼓勵科研單位采取多種方式激勵科技人員,推進知識產權歸屬和權益分配機制改革,探索賦予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制度。”北大科技園總裁陳庚說,“作為大學科技園,我們深知這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過程中的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科技進步法》,圍繞構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這一焦點展開,突出強調了基礎研究和區域科技創新的重要性,在部分外國勢力鼓動與我們科技脫鉤和我國堅持構建雙循環發展新格局的背景下,具有很強的時代意義。”中國航天科技國際交流中心成果轉化處處長黃飛騰認為,新修訂的《科技進步法》一方面進一步強化了基礎研究的重要性,對基礎科研加大了政策傾斜力度,從立法層面明確提出構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鼓勵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高等教育、產業發展相結合,支持學科交叉融合和相互促進,為基礎科研在資源投入、經費保障等方面提供了立法保證。另一方面,進一步強化了區域科技創新的重要性。他說:“當前,我國區域發展差異較大,區域科技創新資源布局分布不均,為推進區域發展戰略的實施,促進區域內及區域間協同發展,本次修訂提出了國家統籌科技資源空間布局,建立區域科技創新合作機制和協同互助機制,采取多種方式支持區域科技創新等內容。”
國家實驗室將扮演更加突出的角色
新修訂的《科技進步法》首次突出“國家實驗室”是重要的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要求構建和強化以國家實驗室、國家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在關鍵領域和重點方向上發揮戰略支撐引領作用和重大原始創新效能,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要。
“國家實驗室首次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被提到,而且被列在首位,突出了國家實驗室的戰略地位。”作為特種設備壓力容器行業的專業人士,中國化工裝備協會常務理事、教授級高工果占平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應主導壓力容器行業集合行業中的一批技術專家與科研力量,在幾個國家級科研單位醞釀成立相關國家實驗室,比如材料實驗室、動態模擬實驗室等,通過構建基礎理論研究平臺,結合國家重大工程需求,實現基礎技術標準體系的突破,在瞄準世界一流產品的目標中,探索符合我國應用場景的相關工藝和安全規范。
“國家重點實驗室是我國組織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與前沿技術研究,凝聚培養創新領軍人才、開展高水平創新合作、產出重大原創成果的重要科技創新基地,是我國科技創新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經過36年的建設發展,國家重點實驗室已成為孕育重大原始創新、推動學科領域發展和解決國家重大需求的戰略科技力量。”蔣行海說,大連市科技局著力推進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東北亞創新創業創投中心建設取得新成效,依托在潔凈能源等領域的研發優勢,支持建設國家實驗室,布局大連先進光源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成為吸引人才的高地和創新策源地。
“國家實驗室一直是以國家現代化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為導向,開展基礎研究、競爭前沿高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研究,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的國家級科研機構。”陳庚說,自2000年啟動國家實驗室試點工作,科技部已經先后批準籌建20個國家實驗室試點,并正式驗收6個國家實驗室,其中包括北京大學負責建設的北京分子科學國家研究中心。“首次突出國家實驗室是重要的‘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表明在我國科技創新體系中,國家實驗室的重要性正不斷提升,相信未來國家實驗室體制機制建設將得到進一步完善,這也是對基礎研究的重要支撐。”
“國家實驗室體系進一步建設完善、優化布局,對構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有著極為重大的意義。作為基礎研究的主體,國家實驗室是開展前瞻性、突破性、顛覆性技術的源頭和引擎,在《科技進步法》修訂實施后,將扮演更加突出的角色,發揮更加明顯的作用。”黃飛騰表示。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