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科技體制改革全面發力。
體制障礙的掃除與創新能力的提高相伴而行。2016年發布的《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明確,我國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創新強國“三步走”的戰略目標。第一步“到20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的戰略目標已如期實現。
確立基礎制度框架
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需要做好頂層設計。
2013年9月30日,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體學習,把“課堂”搬到了中關村。在這次學習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最為緊迫的是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體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縛創新驅動發展的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
此后,科技體制改革繪藍圖、開大幕,改革范圍從科研領域擴展至經濟、社會等各相關領域,改革的關聯性、復雜性、影響力大大提高。
2015年3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深化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2015年9月,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是中央關于經濟體制領域“四梁八柱”性質的綜合性改革方案之一,提出了到2020年需要完成的10個方面32項舉措143項任務,給出明確時間表與路線圖。
在這些科技體制改革的戰略藍圖中,“打破制約創新的行業壟斷和市場分割”“建立以能力和貢獻為導向的評價和激勵機制”等許多切中時弊的措施被一一提出,得到了廣大科技工作者的擁護和支持。
隨后幾年中,圍繞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目標,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涉險灘、闖難關,基礎性制度框架基本確立。在2021年全國兩會上,科技部部長王志剛表示,143項改革任務已全面完成。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正式實施,將這些改革成果上升到國家法律制度層面。
改革永遠在路上。2021年11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科技體制改革三年攻堅方案(2021-2023年)》。“當前科技體制機制還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學術生態培育和轉變作風學風仍在路上。”王志剛說,“三年攻堅”不求面面俱到,但要瞄準痛點發力,充分調動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
面向未來,我國要以科技體制改革三年攻堅方案為主線,重點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以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為抓手,以國家戰略目標為方向,不斷完善布局、優化結構、提高能力,構建國家創新能力體系。二是打通科技、產業、金融連接通道,健全企業技術創新政策體系,為企業提供更加精準的指導和服務,加速推進成果轉化應用。三是推進科技評價改革攻堅,完善科技人才培養使用體制機制,改進評價、服務、支持、激勵政策,在履行國家使命中成就科技人才、激發主體活力。四是優化創新生態,推進簡政放權,加強作風學風建設,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科研誠信和倫理建設。
點燃創新驅動引擎
如果把科技創新比作我國發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點燃這個新引擎必不可少的點火系。要點燃科技創新的“引擎”,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必須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
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各項改革舉措,從試點到立法,縱深推進。
2014年,財政部等三部委聯合實行“中央級事業單位開展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上海藥物研究所被列為全國20家試點單位之一,試點為期一年。改革效果立竿見影:該所2015年共有15項新藥研發成果成功轉讓,合同總額超8億元,是此前5年的成果轉化總和。
2015年以來,國家還先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發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這三部曲,讓科研人員可以憑成果致富。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的各項改革舉措,促進了創新鏈與產業鏈的深度融合。
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完善激勵企業創新的政策出臺:推動重大研發任務更多由產業界出題,在重點方向支持領軍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形成體系化、任務型的協同創新模式;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全面實施,將制造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2021年,我國高技術產業投資比上年增長17.1%;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占全國企業的70%。“高技術產業投資快速增長,得益于研發經費加計扣除、所得稅減免優惠等一系列國家政策支持,也得益于經濟下行壓力下國際競爭加劇讓更多企業認識到掌握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性。”中國社會經濟系統分析研究會副理事長、研究員趙剛認為。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連續多年全球第一,新型顯示產業規模全球第一……科技體制改革點燃創新發展引擎,讓新興產業加速發展。
釋放人才創新活力
建設科技強國,關鍵在人才。
2016年底,西安交通大學“煤炭超臨界水氣化制氫發電多聯產技術”以1.5億元高價轉讓,所得收益的70%被用于對該技術研發團隊的股權獎勵。像這樣大手筆的激勵,隨著深化改革在科研界越來越常見。
2017年,《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擴大了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
2018年,《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印發后,18項具體政策措施分別對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工作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則推進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減輕科研人員負擔,賦予科研人員和科研單位更大科研自主權。
2021年7月,《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印發,圍繞科技成果“評什么”“誰來評”“怎么評”“怎么用”完善評價機制,作出明確工作安排部署;8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發布。“通過上述激勵措施,科研項目經費中用于‘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財政部部長助理歐文漢表示。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各項舉措,緊緊圍繞“激勵人”“解放人”的核心,讓“打醬油的錢可以買醋”,為科技人員減負、松綁、賦能。
“科研人員全職業生涯激勵制度進一步健全。”科技部副秘書長賀德方介紹,2021年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支持了300多個青年科學家項目;探索首席科學家負責制,鼓勵支持首席科學家團隊勇闖科學“無人區”;改進項目經費管理,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擴大了勞務費開支范圍。
“十三五”期間,我國研發人員全時當量快速增長,從2016年的387.8萬人年增長到2020年的509.2萬人年,連續多年居世界第一。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