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發布《關于在科技獎勵推薦過程中常見問題的誠信提醒》,倡導在科技獎勵申報過程中的誠實守信行為。這也是自2018年以來,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第五次以“提醒”的方式倡導誠實守信行為。
誠信是科學精神的必然要求。恪守科研誠信是從事科技工作的基本準則。針對當前科技獎勵推薦、申報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今年給出7條提醒:提醒推薦單位及推薦人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反對任何弄虛作假行為;提醒推薦人充分征求所有完成人意見,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形成排名順序;提醒推薦單位切實履行審核把關職責;提醒多機構合作的研究成果共同協商申報材料;提醒申報人提供原始的倫理審查結果,反對為申報獎項而臨時補做倫理審查;提醒推薦單位及推薦人切勿夸大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示范效果和經濟效益;提醒提高自律意識,不主動打聽、私下聯系評審專家,影響干預評審過程。
實際上,自2018年以來,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已經以“提醒”的方式連續5年倡導誠實守信行為,內容涉及署名問題、生物倫理、原始記錄、在媒體上發布學術成果等,基本上涵蓋了科研活動的全過程,以幫助科研人員練好“自律”內功,涵養良好的科研學風。這些提醒內容,有的源自科學共同體的相關規范,有的來自學術界的基本共識,有的來自學術傳統或慣例,并進行了重新闡釋和再次強調。
在2018年首次發布的提醒中,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總結了學術論文署名中的常見問題和錯誤,并提醒每位科研工作者“珍惜學術榮譽、抵制學術不端行為,將科研誠信貫穿于學術生涯始終”。10條提醒包括:論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夾帶署名,反對進行榮譽性、饋贈性和利益交換性署名;按照學術發表慣例和貢獻程度共同確定署名順序;避免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數量過多,在同行中產生歧義;不得冒用作者署名;應提供利益沖突的公開聲明;應充分使用致謝表現所有人的貢獻;作者機構的署名應為論文主要完成機構,反對因作者所屬機構變化導致的不正確署名;作者應使用其所屬單位的聯系方式,不建議使用公眾郵箱;不應遺漏重要文獻引用;論文發表后如有不當,作者應主動聲明或撤稿。
針對發生在2018年底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2019年的提醒聚焦生物醫學領域中科研倫理問題,提醒科研工作者和相關研究機構遵紀守法,牢記《赫爾辛基宣言》等國際生物醫學倫理的基本準則,恪守科研倫理這一基本社會責任,對各類信息和數據嚴格保密,并在發布成果時嚴謹客觀。另外,從事生物醫學研究的院屬各單位應設立倫理委員會,吸納其他領域專家和外部專家參加倫理委員會,倫理委員會要切實履行倫理審查職責,在相關研究項目實施前進行倫理審查,未經同意不得違規自行開展研究。
2020年的提醒總結了科研原始記錄這一環節的常見問題或錯誤,并給出指導規范。常見錯誤包括未提供統一編號的原始記錄介質、將人為處理后的記錄作為原始記錄保存、以補記的方式生成“原始”記錄、人為取舍實驗數據生成“原始”記錄、隨意更正原始記錄、未備份重要原始數據等。提醒針對每項問題提出了指導意見,如配發統一、連續編號的原始記錄介質,并逐一收回;在數據產生的第一時間進行記錄,確保原始記錄不因記錄延遲而導致丟失細節、形成誤差;完整記錄科學實驗的所有數據,包括成功與失敗、正常與異常;及時核查、標定儀器設備的精度和相關參數,確保生成的數據準確可靠,等等。
2021年,針對科研成果宣傳中的浮躁現象,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員會給出7條提醒。包括:中科院各研究機構應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召開“新聞發布會”,倡導專注內斂、實事求是的學術風氣;不隨意使用“國內首創”“國際領先”等詞語;對學術成果的適用條件作出必要說明,避免公眾誤解;全面披露學術成果的利益相關方;對發布的學術成果嚴格把關,確保新聞稿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反對為謀取個人或單位利益搶先發布學術成果;及時回應公眾重大關切和質疑、糾正失實報道。
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科研誠信是科技創新的基石。科研誠信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既需要持之以恒的決心,也需要行之以穩的堅持,更需要落之以細的舉措。誠信提醒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是實現誠信教育和預防懲戒的有力抓手。中國科學院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主力軍,五年來以陸續發布科研誠信提醒的方式,突出重點、層層深入地不斷筑牢科研誠信的基石,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氛圍。通過誠信提醒,可以使科研人員牢記從事科技創新工作的初心,明確身為國家人做國家事擔國家責的使命,賡續唯真求實協力創新的厚重院風,從而為建設世界科技強國作出實實在在的貢獻。
來源:《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