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筆者最初學習科學之時就看到這樣的解釋:科學研究的是客觀事實,追求的是真理;探索科學的驅動力是好奇心,是自由的心靈。但是,筆者逐漸認識到一個簡單的事實:研究科學的是人,是具有社會屬性的人。盡管當今的科學力量有增無減,但科學依然只是一門社會認可和需要的學問。重要的是,社會為科學砌了四面無形的“墻”,讓研究者的心靈時時刻刻都感受到它們的存在,受制于它們的影響。
圍在宗教里的科學
科學的很多學科被認為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純粹理性研究,可是科學史告訴我們情況并非如此。在數學領域,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的一個弟子發現了無理數,但這一發現被視為對神的挑戰,為此他被師兄弟丟進了河里。在天文學領域,中世紀的伽利略因倡導日心說在羅馬的宗教裁判庭寫下了悔過書。盡管20世紀的教皇為他平反,但同時這也表明了天主教依然在關注和影響著天文學活動。在物理學領域,牛頓雖然發現世界萬物的運動規律,但仍然認為第一推動力來自上帝。牛頓的墓志銘是這樣寫的:“自然與自然的定律,都隱藏在黑暗之中;上帝說‘讓牛頓來吧!’于是,一切變為光明。”在生物學領域,當今美國多個州通過法律,讓學校講授進化論的同時可以講授神創論,讓學生在生命的自然演化和上帝創造生命之間做一個選擇。
有一些人往往把科學打扮得無所不知。但是,科學實際上是有限的知識,即使在確定的數學世界里,“哥德爾不完備定理”也告訴我們,任何一個公理體系都有其內在的局限性,即在這個公理體系內存在一個既不能證明也無法證偽的命題,如歐幾里得幾何中的“平行公理”。科學是人類理性的結晶,但人類理性并不止步于科學。“自由意志”和“時空的本質”等一系列“形而上”的問題,雖然常常是科學難以回答的挑戰,但卻是宗教重點發揮的對象。
雖然筆者是一個無神論者,但依然可以想象那些具有宗教信仰的科學家,在他們面對變幻莫測的世界、面對神秘復雜的大自然時,宗教對其心靈和思維的影響是不可能忽略的。例如,美國著名遺傳學家柯林斯博士是人類基因組計劃的主要負責人,不久前剛剛卸任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院長;他同時還是一位信仰上帝的基督徒。他于2006年出版了一本書《上帝的語言》(The Language of God),在該書的封面醒目地標出其核心內容,“一位科學家呈現的支持信仰之證據”。
圍在戰爭里的科學
雖然人類在生物世界里是處于演化頂端的智者,但普通生物種類所奉行的叢林法則依然是人類賴以成功的基本法寶,而戰爭就是人類實施叢林法則的主要形態。先進武器的使用是贏得戰爭的主要手段,這與科學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遠在古希臘時期,為了抗擊羅馬人的入侵,阿基米德利用杠桿原理制造了投石器等多種武器。20世紀初葉,愛因斯坦發現了能量和質量之間的轉化關系;而德國物理學家哈恩隨后發現了鈾核裂變的現象。基于這些發現,德國納粹政府在1939年啟動了旨在制造原子彈的“鈾計劃”,幸好在盟軍的打擊下最終沒有成功。20世紀中葉,美國科學家沃森和英國科學家克里克發現了DNA雙螺旋,在此基礎上人們揭示了生物體遺傳的工作原理。但是,今天可以看到,這種生命遺傳的基本原理,成為了制造恐怖的生物武器之理論基礎。
戰爭與和平常常是科學家需要面對的兩難選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為了打敗德國法西斯,愛因斯坦等著名科學家給美國總統羅斯福寫信,建議發展核武器。然而,在目睹了原子彈對人類的危害之后,愛因斯坦又變成了堅決主張和平的反戰人士。當然,也有這樣一些科學家,出于愛國或他們認為的其他正當理由,站到了支持武器發展的一邊。例如,著名德國量子物理學家、測不準原理的發現者海森堡,在二戰期間參與納粹德國的核物理研究;不過,他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樣的角色人們至今還有爭議,留下了一個“海森堡之謎”。
從某種意義上說,任何一種科學研究成果和基于科學發展的技術都有成為武器的潛能,如新近發展的人工智能或者大數據。眾所周知,美國政府目前以研究者有軍方背景或研究工作有潛在軍事用途作為限制我國科研人員赴美的一個理由。盡管這些理由可能是編造的,但也反映出了科學與武器之間的確有著密切的聯系。人類社會演化的歷史表明,科學一直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造福人類,也可能危害人類,而且科學的這種威力顯然正在變得越來越大。
圍在利益里的科學
早期的科學研究大多是個人的業余愛好,通常不會被用作謀生的職業,如現代遺傳學奠基人孟德爾的職業是修道院的神父。此外,早期的研究工作一般也不需要很多經費,孟德爾的遺傳學研究用的是修道院花園里種的豌豆,這顯然花不了幾個錢。即便是英國科學家盧瑟福在1911年發現原子核的實驗,也只不過得到了英國皇家學會70英鎊的支持。然而,這種超俗的理想時代隨著20世紀中葉以來科學的建制化形成一去不復返了。科學研究已經是一種重要的社會職業,它不僅是研究者為自己及其家人“稻粱謀”的基本手段,而且是研究者“升職發財”的主要途徑。
在建制化科學體系中,最主要的特點是建立了科學的評價制度,其中基礎研究通常通過論文和獎勵等指標進行評價,應用研究則可以通過專利或知識轉移轉化等指標進行評價。科學家往往圍繞著“評價指揮棒”來開展自己的研究活動。20世紀美國的學術界曾經流行這樣一個口號:“不發表就玩完(publish or perish)。”而當前中國科技界追求論文或獎項的功利之風則更為嚴重。2018年,科技部等多個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的通知》,提出了破除“SCI至上”、人才“帽子”與物質利益直接掛鉤等管理措施,規范和重建科技評價導向。
科學建制化的另一個重要功能是為研究者提供相當數額的研究經費,政府和社會為此設立了很多資助渠道。因此,研究者不僅要從謀生的角度考慮個人收入的問題,還要從工作的角度考慮如何獲取研究經費。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和企業等社會化資助方往往和被資助方形成一種利益共同體,進而影響了實驗或者實驗結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發生,當今大多數科學期刊都有一個基本規定,要求論文作者在文章中注明其研究工作是否存在某種利益沖突。換句話說,如果該論文涉及的研究工作得到某個公司的相關資助,就必須在文章中把公司資助情況交代清楚。
圍在倫理里的科學
盡管科學被認為是客觀且價值中立的,但是科學家及其所屬的科學團體作為社會成員必然會有自己的道德立場,其研究活動也往往需要納入倫理規范之中。例如,基因編輯技術具有影響甚至改造人類自身功能的潛力,為了避免這些科技活動出現失序乃至產生對人類福祉的危害,需要有相應的倫理規則來設立研究的邊界。隨著當前科學技術對人類社會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大,科技倫理的重要性也更為凸顯。今年3月,中國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明確提出“將科技倫理要求貫穿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全過程”。
科學的各門學科和各種研究領域涉及不同的科技倫理內容和治理方式。由于生命健康領域與人的關系最直接、最緊密,因此相關的科技倫理治理最為嚴格。首先,生命科學領域不同的基礎研究通常有著不同的倫理規則,例如,有針對干細胞研究的倫理規則,有針對基因操作研究的倫理規則,就連動物實驗也有專門的動物倫理規則。其次,各種生物醫學應用研究同樣有著許多相應的倫理規則,其中國際上最著名的是《赫爾辛基宣言》和《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的國際倫理準則》。除了這些專門定制的倫理文件外,許多涉及人的法律法規通常也含有相關的倫理條款,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等。顯然,科技倫理治理與科學研究之間有著緊密和復雜的互動關系。
科學研究倫理治理的根本目標是為科學家構建一個基于責任和道德的行動框架。需要強調的是,這種倫理框架不僅要規范科研活動,而且要保護科研活動;它提供的活動空間不應該是封閉的、僵硬的,而應該是開放的、彈性的,能夠給科學的自主性以足夠的尊重,從而有利于科學的健康發展。
來源:《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