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保護用戶權益,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供給水平,構建更加安全、更有活力的產業生態,促進移動互聯網持續繁榮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提出,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應遵循依法合規、用戶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依據誰預置、誰負責的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尊重并依法維護用戶知情權、選擇權,保障用戶合法權益。同時,生產企業應確保移動智能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基本功能軟件限于以下范圍:
(一)操作系統基本組件:系統設置、文件管理;
(二)保證智能終端硬件正常運行的應用:多媒體攝錄;
(三)基本通信應用:接打電話、收發短信、通訊錄、瀏覽器;
(四)應用軟件下載通道:應用商店。
此外,《通告》指出,實現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應用軟件,至多有一個可設置為不可卸載。
來源:通信世界全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