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以城市群、都市圈為依托構建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格局,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此舉將強化城市群、都市圈在我國城鎮化戰略格局中的主體地位,更有效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引領帶動作用,強化城市群、都市圈內部不同城市和小城鎮相對密集分布、分工協作關系緊密的優勢,為世界城市協調發展貢獻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方案。
數量增加、規模增長,城市體系持續改善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認識到城市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視新型城鎮化和城市建設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就此發表系列重要講話、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城市發展規律,深刻回答了城市建設發展依靠誰、為了誰以及建設什么樣的城市、怎樣建設城市這個中國式現代化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10余年來,我國城市現代化水平持續提高,城市化發展成就世所矚目,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水平顯著提升。
城鎮數量持續增加,城市規模結構不斷優化。2022年末城鎮常住人口超過9.2億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65.22%,比2012年末提高12.62個百分點。截至2021年末,全國城市數量達691個,比2012年末增加34個。其中,地級以上城市數量達297個,增加8個;縣級市394個,增加26個。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重要節點城市等中心城市輻射功能不斷增強,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龍頭作用進一步發揮,帶動所在區域中小城市發展壯大。同時,縣城補短板強弱項扎實推進,120個縣城建設示范工作穩步開展。
城市群與都市圈建設提速,“19+2”城市群格局總體確立。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為承載人口和經濟發展要素的主要空間形式,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取得重大進展,成渝雙城經濟圈發展迅猛,長江中游、北部灣、關中平原等城市群集聚能力持續提升。以上海大都市圈、南京都市圈、成都都市圈等為代表的都市圈同城化加速推進,成為周邊省區市推動跨行政區發展的突破口。多層次軌道交通網絡加快形成,城市軌道交通覆蓋范圍不斷擴大,截至2021年末,共有51個城市開通運營城市軌道交通線路275條,運營里程8736公里,為城市群一體化和都市圈同城化發展提供了強大支撐。
與此同時,和世界各國一樣,我國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仍然存在諸多不足。比如,超大特大城市規模粗放擴張,主城區人口密度過高,職住分離明顯,通勤成本巨大,交通擁堵嚴重;中小城市因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產業特色化水平不高,人口吸引力和成長性相對較低;城市群一體化和都市圈同城化水平有待提高。
強化差異、縮小差距,加快構建協調發展格局
當前,亟須以城市群、都市圈為依托構建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格局,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推動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持續深化。
加快大中小城市個體優化發展,保持城市個性。分類推進城市群和都市圈發展,在城市群內部持續推進超大特大城市等中心城市和其他大中城市、小城鎮間分工協作、共同發展,加快形成多中心、多層級、多節點的網絡型城市群結構。加快超大特大城市發展方式轉變,提升城市綜合能級和核心競爭力,適度控制北京、上海等超大特大城市主城區人口密度,增強全球資源配置、科技創新策源、產業高端引領和開放樞紐等城市核心功能,適當疏解一般性制造業、部分批發市場及倉儲物流等非核心功能,提升經濟效率和經濟密度;在郊區建設一批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獨立節點城市,推動多中心和郊區化發展。加快完善大中城市功能,提升綜合發展水平,發揮大中城市綜合成本相對較低優勢,主動承接超大特大城市產業轉移和非核心功能疏解,提升城市服務功能和生活品質。保護好城市傳統風貌、歷史肌理,加快補齊縣城和特大鎮短板,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積極推進公共服務、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產業培育等設施提級擴能,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和治理能力;因地制宜、分類支持各類縣城建設,借助城市群與都市圈的力量,強化偏遠縣城和中心城市的連接,增強縣域綜合服務能力。
提升大中小城市網絡化聯系水平,縮小發展差距。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及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促進人口和各類要素從低效率利用地區向高效率利用地區集聚,提升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人口與經濟要素承載能力,提升落后地區人口向外流動的經濟能力,促進要素資源在大中小城市合理梯度分配。強化大中小城市設施高效聯通和均衡發展,以高鐵、市域高速公路等為骨干,推進軌道交通“四網融合”發展,提高中小城市與大城市交通設施的互聯互通,建立共建共享的市政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設施,促進大中小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均衡發展,引導大城市教育、醫療等優質公共資源向中小城市延伸。提升城市群一體化和都市圈同城化發展水平,優化大中小各類城市職能定位,促進城市群、都市圈內城市間功能互補,提升基礎設施、產業分工、公共服務和生態安全等重點領域的一體化水平。
完善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體制機制,增強制度保障。完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持續優化全國城鎮體系布局結構,確定主要城市的規模、功能定位,釋放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空間疊加效應;加快編制城市群和都市圈規劃,合理確定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圍,推動城市群、都市圈內的中心城市更好地輻射帶動周邊中小城市協調聯動發展。建立健全都市圈同城化發展機制和重點領域協調推進機制,率先在都市圈推動規劃統一編制實施,探索土地、人口等統一管理,在城市群和都市圈內探索經濟管理權限與行政區范圍適度分離,建立跨行政區利益共享和成本共擔機制。加強財稅、金融、土地、產業等政策的協調配套,打通大中小城市以及城鄉人員、資金、技術、土地、信息等要素的雙向流動通道,建立健全高效的公共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地提供。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