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高等學校做好2023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各高校要充分挖掘資源和自身潛力,充分開發利用科研助理崗位,加大科研助理崗位保障力度等。
(一)充分開發利用科研助理崗位
各單位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博士后、科研輔助研究、實驗技術、技術經理人、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高校建設的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大幅擴大科研助理崗位。
(二)發揮高等學校統籌作用
按照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有關政策,科研項目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各高校要主動積極作為,結合自身情況,統籌利用科技計劃項目結余資金等用于科研助理崗位經費支出,為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
(三)加大科研助理崗位保障力度
做好對應聘科研助理崗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統籌科研、人事、財務、就業等相關部門,認真落實《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科發資〔2020〕132號)關于科研助理崗位條件保障的要求,增強科研助理崗位的吸引力。
(四)做好畢業去向信息填報工作
高校要指導畢業生做好畢業去向信息填報工作,通過科研助理崗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以及科技園區等單位就業的,應在填報去向時選擇科研助理選項。
各高校及其建設的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中心等機構設置科研助理崗位時,應對參與招聘的高校畢業生說明崗位性質,以方便學生準確填報就業去向。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四不準”要求,堅決杜絕科研助理簽約造假。
(五)做好政策宣傳和工作落實
各單位要通過集中宣講、文件解讀等多種方式客觀全面宣傳科研助理有關政策,確保高校畢業生了解熟悉相關政策,積極應聘科研助理崗位。
各高校就業部門要指導畢業生通過“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https://www.ncss.cn/)”、學校就業網站等多種渠道及時精準獲取科研助理招聘信息。
鼓勵各高校吸收外校畢業生應聘科研助理崗位,教育部將把跨校招錄人數和比例作為相關考評參考依據。同時,教育部將把科研助理崗位及實聘人數作為安排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的重要參考因素。
來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