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我國深化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強調“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更是提出了“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的明確要求。
對營商環境的認識,在我國具體經濟實踐中是在五個維度上不斷深化的。第一,對營商環境范疇的認識經歷了從“窄”向“寬”的轉變,從一般特指以招商政策優惠為主要代表的狹義規制環境,轉變為“企業生態系統”觀念下的綜合性概念。第二,對營商環境構成要素的理解經歷了從“硬”到“軟”的升級,從早期理解為交通、通信、水電等基礎設施以及人力資本、生態環境等各種硬件層面要素,轉變為將影響商事主體經營的社會、文化和制度等軟環境要素作為營商環境的重要部分。第三,營商環境的服務對象經歷了從“大”到“新”的拓展,從20世紀70年代主要為大企業降低成本、優化選址決策服務,轉變為重點服務中小企業和創業企業。第四,營商環境優化的主要抓手經歷了從聚焦招商引資政策到全方位“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減免稅收、提供財政補貼等招商引資政策為主,轉向以政府職能改革“放管服”為主線。第五,營商環境優化經歷了從中央重視到地方推進的過程,優化營商環境不僅是發展地方經濟的重要突破口,而且是各地區政府行政職能轉變的重要著力點。
好的營商環境就像陽光、水和空氣,對市場主體而言須臾不可缺少。優化營商環境,是保障市場競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需要。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遵循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也要發揮出市場競爭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完善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等相關市場經濟基本制度,可以保障所有有能力的投資者公平地享有進入市場、開展競爭的權益,能夠調動包括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的積極性,推進資源配置向效率最高的生產部門、服務部門轉移。
優化營商環境,是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以市場制度建設為出發點優化營商環境,通過更加深入的行政改革和制度創新,可為所有企業創造有利的經營生態環境。民營經濟也將由此消除一些由地區傳統管理方式形成的制度性障礙,獲得與國有經濟同等的競爭機會,更好地發揮其在中國市場上作為重要創新者的作用。
優化營商環境,是改善投資預期、提振市場信心的需要。對于投資者而言,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完備和優化,可以消除企業對投資后經營過程無法判斷的疑慮,減少企業投資行為中的不確定性,為投資者帶來穩定的基本預期,使投資者不再困于選擇、惑于競爭,變得敢于挑戰、樂于投資。
優化營商環境,是加速推進新產業革命的需要。當前,新產業革命正在深入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迫在眉睫,加速創新發展、鼓勵創業精神勢在必行。因此,保護創新、支持創業成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內容。知識產權與企業產權的保護、市場準入及公平競爭環境的構建、合理的沉沒成本設定等,都是產業創新、技術創新所迫切需要的制度保障。獎勵創新創業、容忍風投失敗的社會文化,將更好地助力高端技術產業的創立和發展。這些領域的強化,必將有力地推進新產業革命在中國的展開,加速解決發展不充分問題。
優化營商環境,是糾正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需要。當前,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問題較為突出,固然存在不同區域間資源稟賦差異的影響,但應該看到隨著技術的進步,資源稟賦優勢的差異正逐步讓位于可獲得性競爭優勢的差異。可獲得性競爭優勢的培育,突出地表現為區域品質的差異。在營商環境上也表現出與發展程度有較大對應性的區域特征。發達地區往往市場化程度較高,營商環境也相對較好;而一些落后地區營商環境往往缺口較大。因此,經濟相對落后區域、東北等地區更應加速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投資者對這些地區的信心。
當前,優化營商環境是加速推進新產業革命、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不僅要深化行政改革,完善地方經濟法規,培育保護創新發展的社會文化;更要盡快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成果,通過數字政府建設,提高行政管理的質量和效率,以更優營商環境助力更高質量發展。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