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廳、委),有關行業協會、中央企業、標準化技術組織、標準化專業機構:
為充分發揮標準在車聯網產業生態環境構建中的引領和規范作用,適應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新趨勢、新特征和新需求,加快構建新型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修訂形成《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2023版)》。現印發給你們,請與《〈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系列文件》(工信部聯科〔2018〕109號)、《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車輛智能管理)》(工信部聯科〔2020〕61號)、《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交通相關)》(工信部聯科〔2021〕23號)配套使用,認真貫徹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