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我國啟動國家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工作,相關省份也積極響應跟進,旨在以此為抓手,加快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
1984年我國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以來,國家重點實驗室經歷了奠基起步、積累充實、穩定發展和戰略提升4個階段。據統計,截至2021年年底,全國正在運行的各類國家重點實驗室累計533個,在地理空間上實現對省級行政單位的全覆蓋,規模體量不斷壯大、布局結構日益優化、科研成果持續涌現、創新效能逐步提升。
經歷近40年的建設發展,國家重點實驗室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國家基礎研究重大成果產出和領軍人才培養中發揮著主力軍、主陣地作用,為國家創新發展強化科技人才儲備、提升原始創新能力提供了堅實保證。
對標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的要求,國家重點實驗室發展也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方面。在這個背景下,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發揮好國家實驗室作用,重組全國重點實驗室”,在2022年1月起施行的科技進步法中也指出“建立健全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全國重點實驗室為支撐的實驗室體系”,進一步明確了既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戰略定位和優化調整方向,并以“全國重點實驗室”為新組建的重點實驗室序列命名,從而以重點實驗室重組帶動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
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顧名思義就是支撐國家戰略科技目標,掌握戰略科技資源,并承擔戰略科技任務的創新主體。一是要服務戰略科技目標,旨在以國家需求為導向,能夠對國家安全和發展起到決定性作用,并能夠代表國家參與國際科技競爭。二是要掌握戰略科技資源,擁有并能夠運用戰略人才力量、關鍵核心技術、穩定資金保障等資源。三是要從事戰略科技任務,由國家直接掌握,并在國家主導的各項戰略攻關任務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經歷了多次變革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國家治理體系頂層設計下,以國家實驗室建設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為抓手促進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帶動科研機構改革,以“雙一流”建設促進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建設,以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加速國有企業科技創新力和產業控制力提升。由此可見,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并非與生俱來,而是在持續深化改革中孕育和催生出來的。伴隨著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其戰略目標越發清晰,戰略功能逐步強化,戰略資源持續積累,戰略地位不斷凸顯,從而不斷塑造出以國家實驗室、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為代表的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新形態新體系。
因此,應堅定不移地推動重點實驗室的重組工作,實現重點實驗室在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體系中的定位匹配、能力匹配、資源匹配。特別是要以國家實驗室建設為契機,推動全國重點實驗室重組,遵循平臺、人才、項目、任務一體化建設路徑,以存量創新資源整合為突破口,推動重點實驗室的牽頭單位向科技領軍企業傾斜、向新興領域傾斜、向國家重大需求領域傾斜、向“卡脖子”環節傾斜。同時,要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強化國家作為重大科技創新組織者的作用以及中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積極凸顯國家實驗室的“頭雁型”戰略科技力量支點作用,引領帶動相關領域全國重點實驗室開展“并聯式攻關”,構建功能導向的雁陣協同機制,加速培育中國特色國家實驗室體系。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