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加快構建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經申報單位自愿申報、第三方機構評價、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評估確認及專家論證、公示等程序,確定了2023年度綠色制造名單,現予以公布,同時面向綠色工廠試點推行“企業綠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2023年度動態管理要求,經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實確認,我部將前七批綠色制造名單中的9家綠色工廠、3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移出綠色制造名單,46家單位變更名稱(見附件4)。
二、我部依據《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 36132)等相關標準,以及2023年度綠色工廠動態管理報送的綠色績效數據開發了“企業綠碼”,對綠色工廠綠色化水平進行量化分級評價和賦碼,直觀反映企業在所有綠色工廠中的位置以及所屬行業中的位置。國家層面綠色工廠分為A+、A、B三級,比例分別為5%、35%、60%。國家層面綠色工廠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稱管理平臺)進行申領“企業綠碼”(示意圖見附件5),申領后可向其采購商、金融機構、有關政府部門等出示,證明自身綠色化發展水平。“企業綠碼”每年更新一次,即在完成年度動態管理數據填報后,系統會在一個月內根據新一年的數據重新進行賦碼。如企業不填報或者填報不規范、數據異常,不對其賦碼。
三、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列入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與相關產業政策的銜接,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加強跟蹤指導和動態管理,組織已列入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共八批)填報2024年度動態管理表(登錄管理平臺),并對動態管理表中明確的各項關鍵指標進行審核。對于綠色制造水平關鍵指標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組織進行現場評估,于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動態管理工作,提出動態調整意見,我部將綜合評估后對名單進行調整。對于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的,要及時上報,我部將從名單中予以除名。
四、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可結合當地綠色工廠創建情況,參照國家動態管理要求,面向省層面綠色工廠試點推行“企業綠碼”。
附件:1.綠色工廠名單.pdf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