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監總局消息,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認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10月份以來,煤礦、非煤礦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行業和領域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事故也呈多發勢頭。特別是當前巳進入冬季,再加上接近年底,一些企業為了趕任務、搶工期而忽視安全生產;同時,冬季雪多路滑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煙花爆竹、消防等領域的安全管理難度也進一步加大。
《通知》要求,要狠抓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等措施的落實。要以瓦斯監控系統聯網和礦井通風能力核定為重點,加快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進度。今年年底之前,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的國有重點煤礦必須實現集團公司(礦務局)內部瓦斯監控系統聯網,瓦斯災害嚴重的產煤縣必須實現縣域聯網。要認真做好礦井通風能力核定工作,嚴防核定工作走過場,堅決制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要針對冬春季節煤礦井下空氣干燥等情況,切實加強瓦斯治理和防塵工作,消除火源、燃燒爆炸源,防止瓦斯煤塵事故發生。
《通知》要求,各產煤省(區、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要求,明確責任、任務和進度,確保按期完成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要確定年內應關閉礦井數量目標,并落實到市(地)、縣(市)、鄉(鎮)和煤礦。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向停產整頓煤礦派駐安全監督員,督促落實停產整頓措施,確保實現礦井關閉目標,防止不具備整改條件的礦井非法生產。對基礎條件差、不具備整改條件的,以及明停暗采、假整頓真生產的煤礦,要依法立即關閉;逾期沒有提出整頓驗收申請或驗收不合格的煤礦,一律依法關閉;并依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對技術改造、改擴建、新建和資源整合礦井進行檢查復核,凡工程項目及設計未經審批、未履行“三同時”審核手續、擅自違法施工或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必須堅決整頓或依法關閉,防止借“技術改造”、“改擴建”、“資源整合”之名,拖延或逃避關閉。
《通知》要求,加大對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的力度。全國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期限為2005年底。對已提出申請但尚不具備發證條件的企業,要責令其停產整頓,整改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對沒有按期提出申請和限期整改后仍達不到發證條件的企業,要依法關閉。
繼續抓好非煤礦山特別是井工開采礦山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存在重大隱患的要停產整頓。加強尾礦庫安全檢查和監控,防止發生潰壩事故。按照《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等有關要求,以采礦許可證的清理為切入點,制訂工作方案,突出重點地區、重點礦種,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
信息來源:中國煤炭工業網